搬家时翻出一搭手稿,纸已经开始变质,但字迹分明是自己的。坐在书堆上,我对自己的第一篇小说进行了一次回读。这小说的题目叫《王乐轶事》。记得我写好后曾经念给妻子听,妻子可能觉得蛮过瘾,悄悄又把老岳父拉来,老人家听着听着,就很紧张地问,这写的怕是我吧。文学效果已经忘了,但笑声我还记得,无论写的人,还是被写的,包括妻子在内,似乎都乐得死去活来。稿子是投给一家文学杂志的,这家杂志什么理由也没说,就枪毙了。这事距离我正式写小说已有多年,使我费解的是,这摞格子稿纸怎能保存到今天。
我的第一篇发表的小说是在电脑上完成的。由此可见我的起步很晚,当时单位买回一台四通,扁扁的,一块很小的显示屏。我学的输入法是双拼,主要由于机器的神奇,我居然一口气敲出了一万多字。那时为公元1995年的夏天,我的身体已经发胖,再加上紧张,手忙脚乱地到处找词儿,等完稿时,汗水早就呈淋漓状了。好在用的是机器,否则脆弱的稿纸肯定会被淹没的。
之后我在办单位的杂志,停了两年,但看的小说不少,等到新来头嫌弃我的时候,我就正式进入了写小说时期。这些年我写了大约四十多万字,到公元1999年,这个期间的作品全登在各种文学杂志上。(刚刚有家出版社给我出了本小说集)去年年底,我发现了网络上的文学,然后就参加了两个网站举办的网文大赛,投了三篇,均为末奖。当时沾沾自喜,终于见到了若干中国文学界的名人,还一起留影,还要他们签字,有种风光的感觉。记得我还当场拿出一个中篇,要一个名气极大的作家帮忙指点,他说,他只会写,不会看。我想反驳,不会看?那怎么能当评委呢。可惜我没那个胆儿,我怕今后他再评我的作品时,联想起我的不恭。这说明,我这个人是有私心的,为了区区一篇小说,很可能就放弃了尊严。同时也证明,我的小说之所以只能得末奖,根子在我自身,在小说以外的一些东西里。后来我把这篇小说E给了亦凡,亦凡发了个二奖。我还是很疑惑,上升了一级,究竟是我的小说进步了呢,抑或是我的人品。
亦凡的文学很热闹。我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把《王乐轶事》敲进硬盘,然后多挣它一点的美金,让众网友众写家跟着一道乐一乐。其实得不得奖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心情。
——小说本身就是一种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