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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烧狗熊事件看舆论导向问题
刘海洋,男,1980年出生于北京市海淀区,共青团员,1998年考入清华大学电
机系,已被学校推荐为硕士研究生。父母离异,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家庭经济条
件不宽裕。2002年2 月23日,刘海洋用火碱和硫酸残害北京动物园狗熊的事件震惊
了整个社会。
媒体对待这一事件的关注程度,不亚于布什访华,现将部分观点摘录如下(因
篇幅有限,出处可能有所错漏。)
观点一:教育上思考。
1. 大学生高文化低素质,高考录取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个清华学子竟然用硫酸泼熊,说明中国的大学生中存在着高文化、低素质的
情况,特别是如北大、清华等全国知名大学,竟有此行为,真令我痛心。每年的高
考录取工作中,北京地区的分数总比其他沿海地区的低,在北京的学生有一种高高
在上的感觉,每年浙江、山东等地区,分数比北京学生高出很多分,却上不了北大、
清华,这是为什么?基于一些落后地区(如西藏自治区、新疆)可以优先照顾,但
是北京这样一个发达地区,已经没有理由再照顾了,我可以肯定,在清华、北大中
仍有个别学生素质较差,所以我认为,高考的录取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网络评论)
2. 爱心教育是空白的。
" 这简直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华东师大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张恩迪连续接
到大量电话和邮件。他认为,这一事件不但是动物的悲剧,也是个人的悲剧。作为
一名教育工作者,张恩迪教授认为发生这样的事件更是教育的悲剧。他说,目前的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只是从保护出发,缺乏对人类之外生命形式的尊重。在人的眼里,
人是中心,动物是为人服务的。向动物泼硫酸看似偶然,其实也包含着必然从给动
物喂食果皮、饮料瓶,到泼硫酸,都表明这些人基础教育阶段的爱心教育是空白的。
一些教育专家认为,知识和文化并不是天然并进的。从大学生伤害动物的事件
可以看出,有的人虽然享受了高等教育,学到了比一般人多的知识,但如果忽略日
常的养成教育,一样难以具备应有的文化素养。而长期以来中小学教育过于偏重知
识学习,忽略了如何做人的教
育,为我们的教育敲响了警钟。(《中国青年报》)
" 自然之友" 会长梁从诫先生说,出了这样让人愤怒的事,真为我们的社会感
到悲哀!在我们这个社会,特别缺乏对人、对其他生命的尊重,对别的生命不当回
事。这个大学生竟然能想到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在熊身上做实验。看到熊无奈地承受
这么多痛苦,而他的灵魂却能如此冷漠麻木。很可能他从小缺乏爱的教育,也许在
他的周围,包括同学、老师、家人没有给他足够的爱。这些被伤害的熊,如果在野
生环境中是完全可以自卫的,但是在深墙和围栏之内,它们完全变成了弱者,深深
的愤怒只能以自己在栏内的哀号来表达。(网络评论)
3. 青少年情感教育缺失
针对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硫酸泼伤黑熊事件,中国青少
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研究员指出,它暴露出现阶段青少年情感教育的缺失。
孙云晓是在今天举行的《没有秘密的孩子长不大》出版座谈会上提出这一看法
的。他认为,当前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倾向,就是过度竞争和过
度物质化,这导致了部分青少年情感的荒漠化。所谓情感荒漠化是指一个人的注意
力只集中在知识或技术等某一个狭窄的领域,而忽略了丰富的情感世界,主要表现
为情感冷漠,对人缺乏同情关怀之心,为实现个人目标很少考虑后果。孙云晓指出,
学校现在经常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但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症结
在于这些教育没有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情感需求来进行,对于他们在情感问题
和人际关系上的困惑,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也缺少符合青少年年龄特征的指导,说
教色彩较重。在应试教育意识的支配下,成绩成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成绩好的
学生的人格问题和情感问题常常容易被漠视,他们情感上的苦闷无法向老师和父母
诉说,等到出现问题时,往往已经对社会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后果。(新华社消息)
4. 素质教育问题
使大学生成长为一个心智健全、人格完善的公民,应当成为高校道德教育的基
本任务
大学生刘海洋将硫酸泼向北京动物园内的狗熊,这一消息确实令人震惊。是什
么支配着他干出这样的" 惊人之举" 呢?答案只能有两个:或者是心理存在着严重
的缺陷;或者是道德水平低下。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这起恶劣事件发出了强烈的
信号: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素质" 天之骄子" 的做人之道,已经成为摆在整个社会特
别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沉重的新话题。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期间对于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
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让大学生能够学到现代科学知识、技能和理论的同时,对他
们进行有效的道德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教会他们做人之道,使他们真
正成为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材,是高校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法制日报》)
5. 高校评价问题
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我们系的声誉,乃至对于清华的声誉,都是严重的损害。
我们需要反思大学里面到底是如何培养人才的?特别是清华这样的重点大学。
应该说,学校的教育是存在缺陷的。这个问题,我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
多次在一些场合说起过。我发现清华确实注重技术、经济效益,而对于人文素质的
培养忽视了……目前大学里面,对于教师的评价也存在问题,这对于学生也会产生
误导。由于对于高校的定位模糊,到底大学是培养人还是创造效益的问题都没有搞
清楚,不少大学居然鼓励学生" 休学创业" ,真是误人子弟……对于学生的评价也
存在误区,不是由同学来评价,而是由做学生工作的老师来评价,这样的结果就是
与搞学生工作的老师关系好的学生就可以做学生干部,在推荐读研究生、评奖学金
方面就可以加分,这样驱使一些学生不是真心为大家服务,而是把心思放在巴结学
生工作老师身上,很容易就可以当上学生干部。毕业出去,在社会上继续做干部。
由于在源头上没有培养好,这样的干部心理素质如何,大家可想而知。
高校需要检讨一下自己的评价标准了,到底什么样的是人才,需要认真研究。
(《京华时报》)
观点二:心理失衡上的思考。
研究显示,虐待动物的行为往往揭示一系列心理失衡问题。科学家、心理学家
和犯罪学家发现,人对动物实施暴力的行为会形成施暴习惯,导致对他人实施暴力
的行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对美国暴力犯罪分子和连环凶杀犯的分析中发现,几乎
所有案犯在青少年时期,都曾有过折磨或虐待动物的经历。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竟然会下如此黑手,这种青年人对动物保护意识的淡薄
让人担忧。这样的人,很难想像会对他人的难处表示关心和送上自己的爱。张立认
为,我国的环保教育、宣传、学校道德教育都应当加上爱护动物、珍惜生命的课程。
(《北京青年报》)
观点三:法律上的思考
该律师认为,判定刘海洋的行为是否是犯罪,触及到了我国的一个法律空白。
他说:" 刘海洋目前已被刑事拘留。他的这一做法确实对社会造成了很严重的危害,
从犯罪学角度来讲,这的确应该算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条文,
又无法判定其有罪。"
该律师介绍说,法理中有"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我国刑法第3 条明确指出: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
他认为,与能否判定刘海洋有罪相关的刑法条例有以下两条:
一是刑法第275 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此条,该律师指出," 毁坏
"这一用语只能用在无生命的物体上,而对于有生命的物体实施类似行为,应称之为
"伤害",这在我们汉语用法中是显而易见的。还有,就是关于" 数额" 一词," 黑
熊是我国国宝,我们无法简单地用数额甚至钱额来对其加以评定。" 还有一条是刑
法第341 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
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
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的确,刘海洋的行为令人愤怒,但他确实没有
"非法猎捕、杀害",动物园里的熊也并不是" 野生状态".而且,我国《刑法》上关
于伤害、虐待的规定都是针对人的。国外倒是有" 虐畜罪" 等。该律师强调说,虽
然人和动物都有生命,但现今法律上是不能用这种比较来进行类推的(" 类推" ,
指对于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又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的,参照适用《刑法》中最相似的条款定罪笔者注)。1997年,我国修改《刑法》,
类推制度被取消。
该律师还指出,如果不用刑法来对其进行处罚,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找不到
可以适用此事件的。
鉴于以上分析,该律师指出,国内的法律还不够健全。我国立法太粗糙、太原
则、太抽象,不够细致。" 法律应努力把各种事物分门别类规定好,而不是都放在
一起,不能只写在一个条文里。""许多老百姓们的生活层面,我国的立法还不能很
好地涉及到。到真正用时,
麻烦的是法院,倒霉的是老百姓。" (《中国青年报》)
观点四:人权上的思考
昨天本报报道了对硫酸伤熊肇事者刘海洋的母亲李女士的专访后,在读者中引
发了广泛关注。从昨天报纸面世到今天上午,本报接到相关读者热线电话近百个。
人们的观点大致分为两类,且针锋相对
社会上不需要这种人:读者王女士表示,刘海洋的行为太残忍,不应受到同情,
必须重判,以儆效尤。张先生说,动物和人一样都只有一次生命,是平等的。刘海
洋应受到法律严惩。一位姓张的女士说,刘海洋的母亲教育太失败了,刘的性格很
可怕,这种大学生不能培养,社会上不需要这种人。一位先生说,刘海洋的成长过
程值得同情。但这不能使刘海洋逃脱法律责任。刘是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应
该判刑并被开除学籍。对他的处理要坚持法律的公正性,高等人才也不能受到法律
的特殊照顾。
给刘海洋一条出路:
身为大学生的孙小姐说,刘的做法可恨,他要为此负责。但" 治病救人" 是最
主要的,如果刘被开除,就会断送他一生。可以用别的办法来教育他,挽救他。他
以后的路还很长。
一读者认为刘已经是个不幸的人了,没有父爱,没有朋友,没有自己的选择。
对悲剧的发生,刘母的教育负有一定的责任。错已铸成,只看能不能弥补了,就如
上次悉尼森林失火一样,让纵火者去做义工,去看看被他们烧掉的房子和烧伤的动
物,比" 要杀要打" 好多了。
读者秦小姐说,事情发展到现在,人们应该更多地去反思而不是谩骂,对这场
悲剧本身的反思,对如何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的反思。刘海洋高智低能是他家庭教育
失败的结果,单亲家庭的家长,总想以孩子的成功弥补婚姻失败造成的失落,孩子
因此要承受家长更高的甚至是不切实际的期望。有读者表示,培养一名大学生,远
比动物要重要,解决大学生的性格缺憾,重要的是用人性的方式,去挽救他、呼唤
他。(《北京晚报》)
观点五:单亲家庭的思考
伤熊学生刘海洋:我从未见过父亲
" 我母亲告诉我,在我出生第100 天,父母就离婚了,母亲为了我至今没有结
婚。我只知道父亲姓刘,其他一概不知。母亲每月挣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
挣钱不多。为了能补贴家里的生活,母亲退休后,又找了个临时工作。母亲一直对
我特别关心,教我怎么为人处事,对学习上管得更严。上初中时,一次放学后,我
没做作业,却跟别人去打雪仗,回家后,被母亲骂了一夜。"
" 我们家从来不外出吃饭。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家里穷,看别人吃冰棍,自
己却买不起。" (《中
国青年报》)
……
综合上述观点,在对待这一事件中,我们作为旁观者,应该反思什么呢?
据报载:" 记者在海淀区某中学见到了刘海洋的老师邢女士,刘海洋在这所中
学上完了初、高中,当时她是学校的德育主任。' 刘海洋在这所学校曾是响当当的
名字,不光成绩好、守纪律、懂礼貌,而且热心班集体的事情,学校曾号召全校同
学向他学习,3000多学生中只有他穿着打补丁的校服。1998年他是以全校第一名的
成绩考入清华的。上了大学之后他还常回来看望中学老师(这一点和许多成绩优异
的学生不一样),去年教师节他来看我,我印象很深。他不是个开朗、张扬的孩子,
但他很朴实。'"
据网络相关评论:最近由于北京动物园狗熊受到硫酸袭击事件,一时间引发群
情激昂,在公共言论的剧场效应之下,对清华大学的责难可谓是甚嚣尘上,轻者说
这给清华大学丢人,重者甚至喊出了杀光全体清华学生这样的极端口号来。
常言道,有因必有果,刘海洋身上发生的这一起悲剧,自然与他的周边环境、
所受的教育、相关法律条文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有一传统说法:" 一人得道,鸡
犬升天。" 与此相对应的是什么?就是" 株连九族" !
由于媒体的大肆炒作,不难看出:在这一事件中,最受影响的有两方:清华大
学与刘海洋的母亲。
首先我觉得有必要为清华大学说一句公道话。
关于这一事件的新闻和评论," 清华大学学生" 六个字眼出现的频率最高。笔
者认为,倘若清华大学是一个普通的学府,这件事情必不能引起这样大的反响。因
为就在有关此事正闹腾的日子里面,可能在地球上消失的珍惜物种的数量(品种数
量)就远远超过受伤狗熊的数量5 个。一群别有用心的个人在那里煽风点火,一帮
蜂拥而上的媒体故作姿态,在舆论上营造了这一表象清华大学,就这个鸟样!由此
还附属出许多说法" 年轻人缺乏教育" ," 学习好的学生素质差" ," 大学生就是
变态" ," 北京人都该死" 等等。似乎千错万错,都是清华惹的祸。
在这一片叫嚣声中,尽管我不是出自清华,但我可以标明自己的立场,我为中
国有这样的学府而感到骄傲!说我拍马屁也好,至少我没有阿Q 当年的劣根" 和尚
碰的,我碰不的?"
刘海洋烧狗熊的事件只是个例,与清华大学及其广大师生,没有必然联系!
其次我觉得有必要为单亲家庭说一句公道话。
有人在媒体上大肆指责:这一事件的根源在于单亲家庭。我觉得这一说法似乎
有点儿勉强。的确,从数量上来看,中国的单亲家庭有增加的趋势。但又何必把这
一事件同单亲家庭硬拽在一起?引申这一观点难道是:单亲家庭出身的孩子长大后
将会去烧狗熊?!不论从经济还是从家庭教育上看,较同龄人而言,单亲家庭出身
的孩子本身就面临许多困难,缺乏一定的关爱。对这一群体,社会应该给与更多的
关怀与体恤,而不应该把一起烧狗熊事件的责任,也强行扣到单亲家庭的头上!
战国时代,孟子三岁丧父,由其母亲抚养成人。其家庭照现在的说法,也属于
"单亲家庭". 其母为了儿子的教育,三次迁家,孟子勤奋读书,终成大儒。那么照
现在的观点,其母亲必须得改嫁,否则孟子长大后不可能成为大儒,而是会去找一
家动物园,拿硫酸烧狗熊!
总而言之,现行的中国,在提倡言论自由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实实在在关
注舆论导向问题。刘海洋的事件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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