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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的意义
世事从来无定,当有些人独自躲在角落里欣赏自己所创作的产品,洋洋自得
之时,也许在某些局部,事物的性质在开始发生变化,悄悄地发生那些人所无法
料到的某种改变,也许这种改变会注定使事物的最终结局走向失败。古人所谓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若不常加审慎地对待某些细小的东西,以一种虚怀若
谷的态度接纳种种意外的变故,而不是以一种不见丘山的刚愎对于正在发生的事
实加以主观色彩的否定,那么或许及时排除这些坏的变故就变得不是不可能,而
是大有可能了。然而,如庐山真面,对于身处山内的游人来说,也许是不易看得
清楚的,只有跳出山外,站在局外人的立场,才能了了分明,一览无遗。局外人
为什么看得清楚?这样的问题自然是顺理成章的,或许在许多人心目中只是觉得
必须如此,而从来不再思考其中存在的理由,以及其中的合理性。这是人们受习
惯思维的支配,时间长了,由惯性而流于惰性,不再对已成定论的事物多花脑筋
的缘故。但往往许多事实就这样习非成是,掩盖了事物的真相,使得真理一再蒙
上尘灰,到最后变成“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局面,结果是无所适从,害人害己。
怎样将假和真恢复成它们本来的样子,像苏东坡所讲的那样“欲识庐山真面目”,
这就必须从人类最根本的处所着手。着手的处所就是古人所要求人人具备的一个
“诚”字。诚生良知,良知生正见,正见生独立之立场,具独立之立场方能独具
只眼,看透事物的表面,而深入事物的核心,方才处变不惊,方才不东摇西摆,
方才能砥柱东流,而不为汹涌之潮流席卷而去。因此决定对待某些事物所采取的
态度以及行事方式最根本的原因所在,其实不是表面的立场,而是身当其冲的当
事者是否真有一颗真诚的良心。有此良心,自然不为表面现象所左右,否则就会
坠入他人所构筑的陷阱,从而陷进去,最后造成不了的局面。
诚之一词在古人著作里是经常提到的,在儒家经典如《大学》里就有这样一
段话:“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
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
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这一段话,是《大学》的灵魂所在,“诚意”在“正
心”之前,而据《大学》的说法,则“致知”又在“诚意”之前,而“致知”的
途径乃在于“格物”。格物所以致知,这属于穷理尽性的范畴,说的是将客观事
物的真理探究透了,然后产生知识(程颐的看法)或良知(王阳明的看法),产
生了知识或良知,这属于哲学的活动,然后再上升为道德的领域,即诚意、正心、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一个人对社会的全过程来看,当然初入人世,无
知无识,也无善恶美丑观念,因此,他首先要认识社会以及形形色色的事物,在
认识过程中,产生和增加知识或良知,确定和增加了知识基础之后,人就会产生
一定的好恶美丑观念,在确定好恶美丑观念之前尚不是道德境界的,只有此后进
入道德的境界,他的人生才纳入人类社会的范围,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形成,是与
道德的精神和行为分不开的。没有道德就不会有人类社会,也不会有文明,因此,
只有进入道德的领域,人才作为人类的一分子而存在,否则仍不能算作一个社会
中的“人”。要成为社会中的“人”,就必须建立道德的观念,道德是从对恶的
排斥而成为善的哲学的,它具有极鲜明的倾向性。作为善的哲学的道德观,其根
基便是诚意,简言之即是诚。确立了道德的立场,诚意便变成道德最根本的原因。
人的所作所为,都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的社会行为,因此,奠定人行为最根本
最核心的部分也即“诚意”二字。有了诚意,然后才谈得上正心和修身,以至齐
家、治国、平天下。因此作为人来说,“诚”或“诚意”是最根本的立身所在,
在这方面做得不好,立身便会如墙头之草那样,或是前仰,或是后合,总之,站
不到最合适的位置。
话又说过来,不是说格物致知在道德社会里就不重要了,其实恰恰相反,就
像《大学》中所讲的那样,“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格物致知是诚意
以及其他道德行为的先决条件,在这方面做得不好,直接地影响道德观念的形成,
因此,在强调“诚”的道德之前,解决好格物致知的问题是至关紧要的。只有他
的知识是完善的,这个完善不是支离破碎的对事物片面的认识,而是倾向于形成
善的道德的知识的全面把握,即在形成善的知识时,不能有任何缺憾,否则,会
直接影响道德的诚意的纯正性,如果不是纯一不杂的“诚”,那么势必会影响到
后面的正心、修身等节目的实行,从而影响及立身行事的公正性。因此,我们看
待一个人时,从行为的后果往前逆推,自然会看到这个过程是如何发生,如何嬗
变的,最终仍必将归结到最根本的东西,那就是早年的教育、环境的培养,以及
产生的世界观的正确性,这个正确性就是道德的概念,“诚”或“诚意”便即寓
于其中。意不诚,心便不正;心不正,以后修身等节目就都会向邪的方向转移,
而在立身行事方面便经常出现摇摆及不公正的现象。因此说,道德要求人在幼年
时期起就注意对自己的培养,在这时候打好了至诚的基础,将来才会做一个道德
完善的社会中人,也才能达到儒家所讲的”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境界。
诚之一字的重要,其实不但儒家为然,如道家庄子也经常提到,《徐无鬼》
说:“反己而穷,循古而不摩,大人之诚。”又说:“修胸中之诚,以应天地之
情而勿撄。”《渔父》说:“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这说明
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当然儒家是最为强调的。
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如《荀子。修身篇》说:“端悫诚信,拘守而详。”又《
乐论篇》说:“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又《大略篇》说:“小人不诚于内,而
求之于外。”《周易。文言传》说:“闲邪存其诚。”乃至要求“修辞立其诚”,
这个“修辞”是指说话及作文而言的。同时《礼记。学记》中对利用他人也从
“诚”上着手:“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拂。”
论及“诚”的功能,《中庸》讲得最为透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
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
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又说:“唯天下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
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荀子。不苟篇》说:
“夫诚者,君子之所守,而政事之本也。”至于“诚”及“诚意”的节目,《大
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不自欺,自然也就不至于欺人,自然也
就能立身端正,而行事也就自然能合于大道。古人有一句成语,“自欺欺人”,
就是说,凡自欺的,势必要欺骗他人,最终结果招致天怒人怨,以致欺人者人亦
欺侮之,自尝恶果或苦果。
人之立身行事,要想不坠入他人圈套或陷阱的,要想独立不阿、不偏不倚,
行于中道的,要想在行为上减少一些差错或偏颇,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和损失
的,有必要强调至诚之心地的养成。养成了至诚之意,自然待人就真切,自然就
能行于正道,而不至于倾跌。但儒家所强调的是先要有正确的原因,然后才能有
正确的结果,此话自然是正确的,不过,儒家过多地强调了先天的也即原始原因
培养的重要性,并未说到从另一个方面也即在实行的变化中由某些现象或事物促
使良心的发现,促使至诚发生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是指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
由众多善因的积累,也即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刻意
修行的功夫,增加质量变化的外因,从而使变化达到它的临界状态,从而促使意
念或观念从不诚向至诚的转变。然后,相互印证补充,最后达到道德完善的境界。
这便是结果变为原因了。佛教所讲的因果之业报,不但指明造作了什么因,即得
什么果,然而在造作因业之时,倘若是大善的,也能化解过去由恶因所积下的恶
业,在某些意义上,这是对中国道德哲学的补充,它给予人一条自新之路。这就
是劝人时时向善,时时去恶,其实也是一种修身功夫,与诚意的哲学不相矛盾,
而是相辅相成的。
19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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