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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地带
晨晨推开网络这道门时,并不知道自己将会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遇到什么。
晨晨是个好女孩,晨晨念书时学习好,晨晨毕业时运气好,晨晨乖,不让妈妈
操心。
这是认识晨晨一家人的人们说的。
晨晨自己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晨晨很懒,晨晨不做饭不洗碗;晨晨很固执,
妈妈不是不管而是管不了。
有一种酒,叫做阳光地带,那金黄色的酒浆和着冰块,在透明的玻璃杯里微微
晃动时,一如金色的阳光。
晨晨不喜欢这种酒,自始至终,晨晨只喝红酒。那才是女人应该喝的,晨晨一
直这样说。
认识浩的时候,晨晨已经有了明,明很普通,完全不是晨晨曾经在心里想象过
的样子。不会唱歌,不会写作,不会想些法子来逗晨晨开心。
晨晨只知道这也许是缘分,两个人在一起,活得很平淡,很随意,也很真实。
浩不同,浩高高的,浩出众,浩会写诗,浩弹得一手好吉他。
晨晨是双子座的女孩,晨晨喜欢写些莫名其妙的文字。晨晨上网后,就习惯了
把自己的文字在深夜里贴在网上。然后,穿着睡衣蜷在电脑椅里,看有的人在后面
发表着各种各样的胡言乱语。晨晨不想用别的词,因为他知道自己也是胡言乱语而
已。
冬天很冷,晨晨更冷。每个深夜从线上下来时,全身都是冰凉的。明就轻轻的
把晨晨拥在怀里,明和晨晨相反,明总是很热,可以温暖冷冰冰的晨晨。明拥着晨
晨时,晨晨就觉得好幸福,幸福的可以不要将来。
晨晨自己一个人端着红酒在酒吧的角落里坐着时,就会想浩。
那次一口气和浩讲了三个小时的电话,讲完了两块手机电池,浩甚至把电话放
在桌上,就在话筒的那边,抱着吉他给晨晨唱了半个小时的歌。
晨晨从此就习惯了在眯着眼睛看杯里的玫瑰红色的酒时,静静的想浩。
晨晨知道他们太远了,不管是心灵上,还是距离上。晨晨知道自己是个没有人
可以接近的女孩,没有人能懂,能懂的,最多也是懂一部分。可是,晨晨不要一个
自己喜欢的人只爱着自己的某一个部分,也许,是自己的笑,也许,是自己的文字,
也许,是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
那时候晨晨开始喝阳光地带这种酒,这种酒很美,可是很烈,晨晨不知道他是
用什么就调的。可是晨晨就是很豪气的喝他,一口一杯。
不过,常常喝酒的女孩,不是那么容易醉的。
晨晨并不想醉,就象他在摇摆时,不是为了跳舞,写字时,不是为了稿费一样。
晨晨是那种胆子很大的女孩,可以在深夜游荡在街头。可以涂着黑色的口红,
在午夜的的厅里疯狂摇摆。
晨晨可能属于妈妈他们那一辈不会喜欢的人,他们总觉得自己应该为自己活着。
自己开心就好,不管是那一种生活状态。
所以他们被人们说是不负责任,自私。晨晨不管这么多。
晨晨只希望自己能成为那杯酒,金黄、灿烂,透明,不要深沉,不要拘束。
原来喝红酒的晨晨现在已经明白,他们没有幸福的感觉,因为他们已经无力去
爱。爱的感觉,晨晨觉得非常遥远。
除了,除了在明的怀里,象懒懒的猫儿一样蜷着,一句话也不说的时候,晨晨
会觉得在被人爱着以外。可是,晨晨却没有爱着的感觉。
晨晨喜欢迪克牛仔,尤其喜欢三万英尺。可惜晨晨飞不了那么高,晨晨躲不到
三万英尺的高空里去。
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晨晨一直在问自己。可能很虚幻,可能很刺激,可能
没有任何感觉,只是一片空白。
晨晨就自己一个人去走黄昏时的铁路,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的铁路,直到一切
都被黑暗吞没,才毫无理由的害怕起来,拼命的往着看得见灯火的方向奔跑。
跑着的时候,泪也就莫名的流了满脸。
晨晨还自己一个人去深夜里和男孩子们一起飙车,不要头盔的飙,任由一头长
发飞扬。
我只是为了让它在风中飞扬才一直留着它的啊,晨晨在风中听得见自己的尖叫,
男孩子们的车就因此而飞得更快。
浩给过晨晨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浩是那样的沉静,晨晨知道自己是不能去看浩
的了,就算看,晨晨也只愿意躲在某个遥遥的角落,晨晨不要浩看到自己,没有理
由,只是莫名的恐惧。
晨晨就坐在的吧的台上,端着阳光地带。看着领舞的女孩在噪耳的音乐声中激
烈的甩着自己的头,半长的头发也飞扬着。晨晨的头发太长了,这样的甩发无法在
她身上实施,这一点晨晨不免遗憾。
我只是希望自己能活在阳光地带啊,晨晨每次端着酒杯时都忍不住这样对自己
说。我很容易满足的啊,只要那样单纯的快乐。
可是,我却这样活着。
晨晨因此而总是觉得迷惘。
我算不算快乐?我算不算活的有意义?我为什么活着?问到这个问题时,晨晨
知道再问下去,就是自己傻了。
我们没有爱情,可是我们还是活着;我们没有理想,我们也还是活着;晨晨忽
然想到了这么两句话。
我们不麻木,只是我们不知道怎样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我们懂得悲哀,那么
我们就不该太过悲哀吧?
晨晨一样在自己的日子里活着,只是除了红酒之外,还喜欢上了一种酒阳光地
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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