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那只名叫爱情的鸟儿只飞在缘分的天空
好几年以前的我那时还在一座城市的教育学院念政治系。班里不搞男女同桌,
没戏,还好,我的前桌,是一对女生。
叶荷长得挺漂亮,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她那飘逸的长发是那些个年头我最喜
欢看的风景。有一次晚饭过后,教室里就我们两人,我说:“叶荷我发现你挺喜欢
观察我的,经常侧着身子坐在椅子上悄悄瞅我。”
叶荷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就盯牢了我:“应该说是你喜欢观察我才对,你不
看我怎知道我看你?逻辑混乱。你这人就这点不好,不诚实。”其实叶荷平时总是
说我笨,因为晚会跳舞时我总是踩她的脚,可是我却觉得她比我笨,吃饭总比跳舞
容易多了吧,那次与她坐对面她却不断地在桌子底下踩我的脚。后来一想,得,还
真是我自己笨。
期末考试,《中共党史》这一科是最令叶荷头疼的,她死也记不住“遵义会议
时毛泽东同志年龄有多大”之类的问题。望着叶荷如坐针毡的模样,我怜惜不已,
写好一张纸条悄悄递去,她心领神会。就在交接的一刹那,一只无情的手把纸条收
去了。胖胖的女监考老师打开它念了出来:“别紧张,好好答题,交卷后在人工湖
边见面,我喜欢你!”
无意中老师作了我们的“媒人”,更可贵的是考完试后叶荷真的去了人工湖边
等我,我当然也决不可能食言。在树荫下的长椅上,我抓起叶荷的手:“我来给你
看看手相。”然后又伸出我的手给她看:“请注意我的掌纹和你自己的掌纹。”说
着煞有介事地将我的掌心与她的贴在一起。“知道这叫什么吗?”我紧接着说,
“这叫心心相印。”这时,一只不知是从哪儿飞来的麻雀落在枝头好奇地瞧着我们,
叶荷羞涩地闭上眼:“快把它赶走。”我说:“它不会说出去的。”“可它偷看我
们。”我笑,冲着枝头说:“麻雀兄弟,你走吧,找一只女麻雀去吧,别耽误时间
了,向着幸福的地方,勇敢地飞吧!”叶荷白了我一眼:“你怎么知道它是男的?”
我说:“女的没这么大胆。”
我最大的爱好是睡懒觉,有时耽误了上课也在所不惜。叶荷就帮我买了一只挺
贵的闹钟,并亲自把它置在我的床头。她说要让闹钟代表她每天第一个跟我说话,
她说闹铃一响就如同是她在柔声软语地唤我醒来。不过说老实话,那闹钟的铃声可
真的是太刺耳了些,不好听。
很快就毕业,劳燕分飞。叶荷如愿以偿的留在了城里,而我则回到家乡做了一
名乡村中学教师。这职业整天都是跟孩子们一起傻乐着过活,凭着给这个浮躁的世
界下些似是而非的定义的所谓学问混饭吃,挺好玩的,但就是有个关乎生计的最大
缺点,一年到头也仅仅只能赚出些米面钱来。偶尔的我们能去看看对方,但更多的
时候则只有靠往来的飞鸿维系着那份情感。
渐渐的叶荷的信稀了,而且字里行间经常地流露出一股忧郁。这天收到她的信,
信中说:这段日子太寂寞了,信也是越写越虚幻,得不到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
看完信我连假也没请,骑上自行车跑了近一个小时的山路到县城,赶上了去叶荷那
里的最后一趟班车。
风尘仆仆找到叶荷时,看得出她十分的惊喜和激动,但很快便平静下来。“以
后不要来找我了,好吗?”她的声音有些喑哑。我沉默不语。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树
林,不知哪处的枝头果实已经成熟,而此刻,冬天正奔跑在我的额头。我听到泪水
滴落的声音。叶荷光洁的面颊上,泪滴越来越大颗,摔在地上,碎玻璃般散去。但
那时年轻的我总是傻傻的,尽干傻事,现在想来,如果我那时坚决的伸手搂住她,
叶荷是决不会离开我的。
但我没有。我缓缓地转过身,用自己颤抖的手捂住心头流血的伤口。片刻我晕
沉沉地离开了,背后是叶荷的低泣声。我没有回过头去看叶荷纯纯如雨中嫩芦苇般
的背影,我知道从此在她的心中我就如在苇梢稍稍停留过的红色蜻蜓或白色水鸟。
我边走边点燃了随身携带着的她的信,淡蓝的信笺渐渐伏在一小片火苗上,一种麻
木的寂静烙在四周。一段情感的结束,有时竟是这样的迅速悄然,无声无息,仿佛
只是从什么地方吹来一阵风,就把一切给带走了。
半年后的一天校长来通知我,说是自治区要在百色市举行一次省级的中学政治
科教师优质课竞赛,县教育局教研室点名要我去观摩。我想出去散散心也挺好,就
满口答应了。
百色是个挺偏的小城,但因为当年邓小平在这里搞过百色起义,创建了中国工
农红军第七军,建立了右江革命根据地,所以现在也是有一点儿名气的。
天刚蒙蒙亮,我就醒了。窗子敞开着,吹进来的晨风有一点儿湿意,窗外有一
层薄雾。宾馆就坐落在半坡上,城中的景致多收眼底。我不想再睡了,起来匆匆洗
了脸,走到阳台上。城里的街道不很宽,屋子都建得很坚固,但没有太多的装饰物。
确实是座小城。
我真的不想去听课。这种所谓的优质课竞赛,参赛者早就不知在自己学校里演
练过多少遍了,做作得很,根本代表不了老师的真实水平,而那些所谓的评奖,不
过就是让那些不上讲台的什么“教学权威”之类的评出个谁的表演更好看一点而已,
腻味。但转念一想,既然来了,不去听一两次也说不过去,于是我还是去了。在静
悄悄的听课席上,心不在焉的我忽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上到了第四层。门半掩着。午后的阳光浓了些,局促地从玻璃间钻了进来,
涂在栏杆上,有一种令人眩目的光泽。我在楼梯口停了停,最后还是向着309 房间
走去。“来啦?”她斜靠在床上,一头青丝半遮着秀丽的脸庞,正凝神地望着我。
她并没任何的惊奇,好象我出现在这屋子里是十分自然的。
“我知道你会来的。”叶荷笑了笑,接着说,“下午我不想去听课了,我想四
处走走,能陪我去吗?”
她走过来,把手搁在我肩上。我不由自主地握住她的手。她的手仍旧那么光滑,
那么暖和,而且湿湿的。我再看她时,她已泪流满面。我忍不住用手缓缓地擦叶荷
脸上的泪。我忽然一下把她拥在怀里。她一动不动,但我感到了她丰满的胸脯剧烈
地起伏着。很久,叶荷轻轻抬起头,我望着她的眼睛,不说话,然后低下嘴唇,滑
过她光洁的前额,滑过她温和的已变得宁静的眼睛,最后停留在她温润的嘴唇上…
…
那两天是我毕业后最开心的日子,我们牵手走遍了依山傍水景色秀丽的百色城。
我们一起寻访红七军军部的旧址粤东会馆,我们在百色起义纪念碑前亲密合影,我
们一起荡舟澄碧湖……然而一切又是那么短暂。听课很快结束了,我们虽然恋恋难
舍,但还得要回到原来生活的定位。她先乘火车走了,挥手送别后,我倚在站台旁
的一根柱子上,心头竟是一片迷惘。我发现我的眼眶湿润了。
回来后我第一次把我与叶荷的事冷静地分析了一遍。我知道一朵鲜花插在美丽
的花瓶里,谁也保证不了是花儿先凋谢还是花瓶先碎,我想凭我们是无法打破城乡
差别的,如果再这样下去留给我和叶荷的将还是无边的痛苦。我给叶荷写了一封非
常非常长的信,十分理智的与叶荷分了手 .人生匆忙,许多的季节不知不觉泉流般
地掠过门帘而去。后来我调到了县城,后来叶荷成了家,后来我也有了心爱的妻。
在一次接听叶荷的电话里我开玩笑:“叶荷你那时那么俏丽的女孩怎么一下子就看
上我了呢?”叶荷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样儿?哪个女孩心中没有些浪漫情结?
那时我就知道你不一定会是位好丈夫,但肯定会是位好情人。”闻言我差点儿当场
咽气。
我们的玩笑话在旁边的妻都听到了,她的脸色很不好看。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把
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向她彻底地坦白交待过,而她现在用的闹钟就是当年叶荷送
我的那只。巧得很的是,负气而眠的妻忘了给闹钟定时,第二天早上闹钟没响,让
上早班的她迟到了。中午她一见到我就气咻咻地说:“可让你和你的老情人给害了!”
我只好连连表示歉意和同情。
吃晚饭时,妻还不理我。我越瞧越不对劲,趁她不注意悄悄地跑到外面的垃圾
箱那里,把那只被妻称为“具有相当大历史意义”的闹钟一狠心就给扔掉了,尽管
挺心疼的。闹钟还得要,明天再买回一只吧。听完我的解释,妻倚到我的胸前娇嗔
道:“那我明天早上怎么准时起床?”
我深情款款地说:“今晚我不睡,明早我叫你!”
请到里程专栏讨论区发表您的评论
返回页顶
主目录 - 书籍搜索 - 讨论区 - 读者信箱 - 征OCR - 刊登广告
Shuku.Net 版权所有,翻版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