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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狂傲

  无数人对我的评价都只是两个字——“狂傲”。这一直让我非常的不满,我告诉所有人其实我属于“桀骜”,这个词才真正能诠释我——因为我的原则一向是:“傲”也要傲得有资本。但人们往往因为不认识或是不会写“桀骜”这两个字而无奈,于是我还是“狂傲”。

  日久天长,我已经习惯了这类评价,但若说我愈来愈狂傲的话我想我不会承认:其实若是比起少时,如今的我早已经收敛了太多了。九岁的时候是我狂傲的颠峰——我竟提起笔写起书来!而且是两本齐开,信心饱满,当初那气势如洪更是记忆犹新。

  第一本是看了李芳芳的《十七岁不哭》后导致一时冲动所作。记得当初书店里父母给我这本书付款的时候还满是踌躇,“是不是太早了?”之类的声音不绝于耳。而九岁的我执意要买下来,理由是自己“很快就会到十七岁了”,有必要“预习一下即将面对的人生”,父母觉得九岁小孩能说出这种话虽然可笑之至但一般小孩子还是很难说出口的,便将书买了下来——事实上我基本上就是在这种奖励中长大的,但让我不解的是,为什么我有了那么多引以为骄傲的“奖品”,而父母却始终未出个《岸哥儿语录》之类的东西。

  至于父母,在他们机械地交款、接票、取零钱的时候,定然不会想到那么一本册子对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尚未发育的我造成了多大的影响。一切只有我自己知道,而我的理由是:我自小对所谓“名著”之类的东西不屑一顾,我甚至对《西游记》评价甚低,而那本《十七岁不哭》我却翻看了无数遍,几近熟读成诵,李芳芳也一时成了我最“崇拜”的“作家”。

  七年后的今天,我真的已经十七岁了,借着蛋糕上那十七朵烛光,我又翻起了那本《十七岁不哭》,结果还是哭了——被我那时候的幼稚逗哭了。因为那书我才看了几页,便觉得真他妈的无聊。

  于是明白从九岁到十七岁之间,经历的,思考的要比九岁之前有数倍之多,人在这段时间内的经历太繁杂:初中的幻想、消极、愤世嫉俗,高中的坦然、无奈、醉生梦死、尔虞我诈,还有一些成长发育的附带品,譬如初恋、青春期、啤酒……

  所以人生是根本不需要什么“预习”的,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对于同样的事物,我们更不知道在将来会有怎样的理解、认识、态度、感慨……

  但是有些人却偏偏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尤其是有一类记者,我用九岁时“预习人生”的思想作了一通答复后,还没来得及说“真他妈的幼稚”时,他们竟然已经感慨道:“真他妈的成熟有思想。”

  回来说我的那本“书”,那些文字爬在一个薄薄的软皮本上,封面上写着“虫·趣”两个字——多么美妙的两个字?憾我在那时候十分之不屑于那两个字,仍然认为自己取的“书名”是最最完美的,我将那名字写在封二上,翻开封面,就能看到笔画里被塞稚气的两个歪歪扭扭的字:“雨·季”。

  就是说,我在用十六岁的名号写着九岁以及九岁以前的事和感慨。

  果然,才写了五六页,便没东西可写了。外带连篇的错别字。

  真是可笑。

  现在我们完全可以说那个时候的那种可笑是一种被动的幽默,因为没人会去和一个小孩子计较理论性质的东西,不过这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因为就现在看来,往往是“可笑”全被诠释为“被动幽默”的幽默手法。我在九岁的时候自认为自己是个幽默大师,那,如今看来这是真的。

  而所谓“幽默大师”当然要给世人一个见证。九岁的我和现在的我都喜欢班尼·希尔的幽默短片,不同的是,九岁的时候绝对是受到幽默艺术的冲击,而今的喜爱只是因为班尼的片子里女人穿得比较清凉罢了。于是知道人是在长大的,而且越长越有深度。

  于是有了我九岁时候写的另一本“书”,题目颇为嚣张权威惊人离奇非常引人注目——《幽默三十六计》。实际上我从来都没想过这“三十六计”各是什么,只认为想到哪写到哪,一计一计地写,写到三十六计的时候就结尾,若没写尽兴,大可写个《幽默三十六计续》《幽默三十六记Ⅱ》之类的。那时候我认为幽默这门艺术博大精深,怎么可能写完呢?有的是发展空间。不料自己写了两“计”之后便将那软皮本做了图画本。

  最幽默的人往往只是一个自揭伤疤的人,九岁的我自然是幽默的极至,因为我在第二“计”的结尾时候写下了一段心情:

  “……写什么呢?好像没什么可写的了……尽管汉字是那样的奇妙,但对于更加奇妙的幽默也不能描写得淋漓尽致……那以后怎么办呢?还有三十四计呢,没关系,钟爱我的读者朋友们,我会继续编的,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为了不让我现在的读者朋友们更加失望,我没有把错别字也“转载”进去。

  尽管九岁的我还不懂什么“事理说明”之类的说法,但我知道只要写这类东西,就必须要举例子。而这些例子往往让我这个“幽默大师”“卡壳”,最后干脆就把班尼·希尔的段片整个编成了一套文学版,看起来倒确实好笑了些,不知道我最喜爱的幽默大师知道后要作何感想。

  而我在八、九年后借那时的经验,成功地将许多歌词换了格式改成了我的诗歌,并且这些诗除了因“‘缺乏原创精神’而不能发表”之外至今还未发现什么缺点。以前参加过学校的一个诗社,发现所谓什么“灵感”“意境”之类的东西其实都是他妈的瞎扯。

  长大些明白了一些事情,对于“幽默”和九岁的认识便也明晰了些。有些事情是没必要用文字来解释的,况且根本不能解释。而九岁的我却一直试图用稚嫩的笔来解释无人能去解释的事情——最终我原谅了那个时候的自己, 或是因为他的无知,或是因为那时候的我注定了是那么个狂傲的小孩。

  而有些岁月的确值得怀念,如今的我已不会轻易受一篇校园文学的冲击而去感慨整个人生,也不会试图将班尼·希尔给我的笑容用文字来诠释。脑子里早已被更多的无聊的事情添满,只能被记忆感动,并且永远期待着被感动。

  2003年2月25日是我17岁的生日,翻看着我的两本“书”,突然有种冲动:用十七岁的十七朵烛火烧掉它们。以免将来成名成家了,在读者和妻子面前都无法解释自己九岁的无知。但最后我知道有些事情永远不需要解释,因为人都在长大,长大……

  而焚烧记忆的人,无疑是最无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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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介 绍 . 日期: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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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给自己起一个乱七八糟的笔名真的是件很无聊的事。我不愿意为这些事情劳费心神,“岸”是我的真实姓名,而网络上往往并没有人承认,这让我很无奈。
  现在我是一个高一的学生,几年后我是一个文豪。
  我愿意用文字来抨击我所看不惯的一切东西,譬如教育体制,譬如恋爱和别的什么。
  我更愿意用文字来宣扬我所热爱的东西,譬如摇滚。
  那些故作忧郁和故作深沉的人都让我恶心。于是我常觉得自己是很真实的。
  2003年寒假的时候在家无聊,做个人主页“纯白诱惑”,因为只是做着玩的,故没有做任何宣传工作
  如果您也和我一人样无聊,可以登陆一图个消遣:
  http://asp3.6to23.com/julian2000jan
  尽管我并不喜欢韩寒,更不想成为什么“韩寒第二”之类
  但这里还是套用一下他的话,毕竟人家是“前辈”
  所有人都靠边站,岸的时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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