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污染谁赔钱 淮河水污染的格局中“人人造污染,家家都喊苦”,从上向下,处处拦住清水, 排出污物。下游吃苦受罪之后,再让自己的下游重吃二遍苦,重受二茬罪。甚至像 淮南、蚌埠等地,自己在下游排,从上游抽水用。人人都有切肤之痛,都不愿有 “壮士断腕”之举。阜阳市水利局局长陈柏生经过大量研究后建议:利用现有监测 网络,建立排污区域赔偿制度。现在环保、水利在淮河流域建立了完善的监测网络, 累计投资数亿元的监测点使每个县、市断面都有监测仪器与装置。自动监测站可通 过卫星直接与国家环保总局系统相连,直发监测数据。建议采用“排污收费”办法, 对河流断面水质不达标者,向下游提供补偿。迫使沿淮地区政府加大对本地区污染 的治理。淮南市环保局邓之海副局长、高志康总工程师等都分析,柠檬酸、味精等 发酵工业、造纸工业、小皮革工业等,按目前的工艺模式和技术水平,完全治污、 达标排放、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排污费,就无利润可言。现在沿淮工业结构调整 “推而不动”,发酵、造纸企业都是小的死灰复燃,大的还要发展,主要就是流域 资源的无偿或低成本使用所致。如同企业缴纳排污费,县或市向下游排放不达标水 流,就是占用下游资源,提高了下游经济成本,提供补偿,理所当然。水利部淮河 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规划管理局领导认为,建立流域污染补偿机制,现在的网络与技 术条件均已具备,只是等待有关法规的确立。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国家环保 总局都提出,造成现在的污染状况,原因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他们都 建议从法律的角度去惩治违法排污者。这对企业有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国有企业, 负责人不会为企业利益而放弃个人自由。但是,对于一个行政区域,或对于民营企 业、个体私营企业来说,还会权衡“成本”。如果真能做到利用现有网络实现锱铢 必较,谁污染,谁赔钱,对眼前流域性污染防治,会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