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项行动,就是去打铁街那边会会程梦彪等三人。不管韦蓝秀是不是韦如杉杀 害的,韦如杉关于程梦彪三人谋杀他的指控是需要首先弄清楚的。 鉴于程梦彪三人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专案组向领导汇报后,临时调集了三名侦 查员,七人一律改穿便服,怀揣手枪,悄然前往打铁街。 侦查员先去了目标地管段派出所,说了来意,要求对该处住户进行外围调查。 派出所方面听着觉得奇怪,说门前有一棵榕树的那户是一处没有人居住的空房子啊, 怎么有人住了呢?要么是房东金老板把那房子出租了? 专案组长覃俊君听着觉得可疑,于是决定立刻过去查看。那里诚如韦如杉所说 的,是一个独立院落。侦查员先派一人上前敲门,里面没有反应。正要爬墙而入时, 被惊动的邻居过来了,因见来人身穿便衣,没往“警察”上想,只道是别有用心之 徒,便说你这人干什么,为什么要爬墙头?还要往下说,瞅见从拐弯角那里冒出来 的管段警察老季,便知道必有缘由而咬住了舌头。老季上前一问,方知大门之所以 从里面拴着,是因为后面另有一道小门,敲门不开,那是里面没人,里面的住户是 拴了大门从后面的小门离开的。 侦查员于是发问了:怎么没人住了呢?前几天这里还有人的嘛! 邻居说,是住过人的,但是好像前天开始就没见人出进了。 好像?这似乎不大牢靠,还是去向正主儿金老板调查吧。 金老板是开木行的,祖传下来有两座宅子,一座自己一家住着,一座出租。但 出租的打铁街这座宅子到前年出了点问题,有一对房客是从桂林私奔过来的青年男 女,女方怀孕了却得不到双方家庭的承认,两人于是殉情而死,从此,传说这座宅 子就成了凶宅,不止一个房客深更半夜看见或者听见过那二位的形象、动静。南宁 当时不大,类似这种新闻不胫而走传得极快,很快就没有人来租房居住了。金老板 无奈之下,只好低价租给国民党军队当军需仓库。两个多月前,解放大军压境,国 民党的军需仓库撤了,这处宅子就空关着。上月(1949年12月)冬至日那天,忽然 有人前去木行跟金老板商量,说他们是外地过来的,想在南宁这边做点生意,要把 他的宅子租下来。金老板当然愿意,但他觉得有必要把“凶宅”的传说向对方交待 清楚,免得以后扯皮。他一说,对方不以为然,说没有关系,即使真的有鬼也不怕, 人如若斗不过鬼那还不如死了去做鬼得了。于是双方谈妥以每月八枚大洋的租金先 租三个月,二十四枚大洋一次性先付清。 对方入住后,金老板就不管该处宅子的事儿了,反正租金已经收了,随他们折 腾去,房子又搬不走。如果不是今天警察找上门来,金老板根本不知道宅子里已是 人去房空。 金老板说着,拿出了当初双方订立的租房合约,果然如其所言。合约里还夹着 一张名片,就是那个唤韦如杉为“韦老大”的程梦彪,上面写着是广州雷源堂药材 批发行的股东。 侦查员于是请金老板一起去那处宅子查看,里面跟金老板上月租给他们时几乎 没有什么变化,就像是从来没有人住过,但天天有人来打扫一样,干净、冷清,阴 气森森。侦查员踏勘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可疑迹象,连碎纸片也没见一张。看来, 程梦彪等人离开时,是作了一番消除痕迹的处理的。 对“凶宅”的查访,对韦如杉所言内容的一部分有了一个证实。不过,如果由 此排除韦如杉的杀人嫌疑,那就过于草率了。毕竟目前掌握的关于凶器上唯一的指 纹证据是属于韦如杉的,通常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比较铁的证据。专案组经过讨论, 认为如果要排除韦如杉是凶手,那就应该对以下几点进行调查——一、找到从韦如 杉腰间解下的那段拴石头的绳子,验证上面确实有跟韦如杉绑腿布里那把三寸尖刀 (已由陈细木交给警方)相符割痕的断口;二、对凶杀现场桌子上留下的“弱夫杀 蛮妻”字样跟韦如杉的笔迹进行技术鉴定,确认两者之间具有明显不同特点,并非 出于同一人之手;三、再次前往凶杀现场,用体位还原的方法对被害人与假设凶手 韦如杉当时的短暂争斗进行还原,分析现场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侦查员去了陈细木的窝棚,陈妻是个本分而细心的妇女,她把韦如杉换下的那 套衣服连同那段绳子洗净晒干后好好地放着。用陈细木交出的韦如杉绑腿布里的那 把三寸尖刀试了试,绳子断口处的割痕符合三寸尖刀的割痕特征。 侦查员又让韦如杉写了一些字,送交市局作刑事技术鉴定,结论是:韦如杉写 的字跟现场桌面上的血字有比较明显的不同运笔特征,可以认定此非同一人所写。 对头发的调查有些小小的曲折:侦查员认定凶杀现场收集到的乱发就是从韦如 杉头上扯下的,从现场体位位置还原打斗情景来判断,也被认为确是韦蓝秀从韦如 杉头上扯下的,韦蓝秀也确实有这份凶悍和手劲。本来这已经可以下结论了,可是, 侦查员黄柏森提出了一个问题:韦蓝秀是不是左撇子?如果是左撇子的话,那体位 站立位置就不对了,韦蓝秀不可能用不擅长使用的右手去扯下丈夫头部右侧的头发 的。于是三人就去走访韦蓝秀的母亲蓝氏,证实了黄柏森的想法是对的,韦蓝秀确 实是左撇子。于是,第三点也给排除了。 调查结果,专案组认为可以排除韦如杉是凶手。 那么,杀害韦蓝秀的那把匕首柄上唯一的指纹是韦如杉的又该如何解释呢?侦 查员根据韦如杉的叙述和现场勘查情况作出了以下推断:韦如杉把程梦彪三人领到 犬舍将那九条猎狗交割后,刚返回草房开口让韦蓝秀烧水沏茶款待客人时,冷不防 脑袋上就挨了重重一击导致昏迷。与此同时,对方出手控制了可能被惊得愣住了的 韦蓝秀。然后,另一人把韦如杉怀里的那把匕首拔出来,将柄端擦净后塞到昏迷着 的韦如杉的手里,抓着他的手一刀干掉了韦蓝秀。又从韦如杉的头上扯下一撮头发 撒在地上,伪造了打斗现场。 至此,关于韦蓝秀被杀害之事,应该说是基本弄清楚了。 但是,新的问题随之也产生了:程梦彪等人为什么要这样干呢?也就是说,他 们作案的动机是什么? 从专案组对本案已经掌握的情况来分析,本案应当是一起普通的买卖纠纷,这 里把程梦彪、韦如杉分别称为甲方乙方来说:甲方出了一笔费用请乙方收购十条猎 狗,经济上属于包干性质,甲方给乙方十五两黄金,乙方按时交货就可以了。如果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那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乙方向甲方支付五十枚银洋。 这份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但是,乙方的那份合约已经没了。乙方韦 如杉是一个颇有些江湖经验的人,他把那份合约一直藏在身上。可是,那天当他从 江底逃生上岸到陈细木家后,陈妻在处理他换下的湿衣服时,没有发现这份合约。 估计是甲方在将韦如杉击昏又杀死韦蓝秀后,已经从韦如杉身上搜走了合约。 让我们把话扯回到正题上:既然双方有合约,那么,乙方出现违约情形时,甲 方只要根据预先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就是,为何要采取极端手段,连害两人 呢?就算乙方没有支付五十枚大洋违约金的能力,也不至于二话不说就下手杀人啊, 而且一下子就干掉两人。这不是极为反常吗?这样看来,这桩买卖本身就是大有问 题的。问题在哪里?在甲方为什么要杀人上。被甲方剥夺生命的对象,表面上看是 一对夫妇,但是对于甲方来说,是否夫妇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韦如杉和韦蓝秀 都是这桩买卖的知情者。他们杀人的真实目的,应当是为了让知情者永远封口。 所以,程梦彪方面杀人的动机是为了灭口! 专案组分析到这里,众侦查员都一个激灵:灭口!他们为什么要用灭口这样的 极端方式来保守收购十条猎狗的机密?看来答案只有一个:这桩买卖的背后隐藏着 某个不可告人的阴谋! 众侦查员随即面面相觑,意思尽在不言中:看来这个案子不得了啊! 专案组长覃俊君开口了,说这个案子查到这一步,我们该向领导汇报了,往下 怎么查,听领导指示吧。 覃俊君于是就向部门领导汇报了案情,部门领导听了也是暗吃一惊,说这个案 子很是复杂,还不知道背后的水有多深哩,我得赶紧向分局领导汇报。 水上分局领导刚听完这边的汇报,就接到市局的电话,说请分局主要领导去市 局开会。于是,分局领导便让这边暂时按兵不动,待他从市局开会回来后再商议怎 样对待这个案子。 南宁市公安局召集各分局领导开会,是市局领导要听取各分局关于最近社会治 安情况的汇报。主持汇报会的领导名叫覃应机,根据内部决定,他已被任命为广西 公安厅厅长兼南宁市公安局局长,后一项决定将在1950年1 月25日至28日举行南宁 市第一届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对外正式公布,前一项决定则在稍后(2 月4 日) 召开的广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对外正式公布。尽管覃应机没有向与会 者说明本次汇报会的意图,但参加会议的分局领导都知道这肯定跟最近各界人民代 表大会即将召开有关。这两次会议是广西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 共在广西地区建立人民政权的一个首要举措,所以必须确保会议安全。因此,各分 局领导在汇报时都很认真,听取汇报的市局领导也很专注,覃应机本人也不时提问, 并将一些情况立刻在本子上记录下来。 覃应机是一位老革命,又是老资格的情报、安保专家。他于1915年11月生于广 西东兰县,1929年春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8 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早在三十年代前期覃应机担任红军连长时,就被抽调进红三军团保 卫局担任侦查员,不久又去国家保卫局学习,之后先后担任红三军团五师侦察连政 治指导员、十三团侦察连政治指导员、十三团营副特派员、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二 局侦察队侦察组长、红一军团保卫部巡视组组长、二科科长等职务。覃应机参加了 著名的长征后,又先后担任八路军总部参谋处外勤情报组组长,八路军总部侦察队 队长、侦察科长、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公安处副处长、晋冀鲁豫边区公安总局 秘书主任、冀南公安局副局长、冀鲁豫公安局副局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又先后任 冀南公安局局长、冀南区党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局局长、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兼中共 河北省委社会部部长。广西解放后,调任中共广西社会部部长兼广西公安厅厅长、 广西公安纵队政治委员和南宁市公安局长。相信不论懂行还是不懂行的人,在看了 上述简历后,对于覃应机跟公安战线的关系肯定都会联想到“密切”、“内行”之 类的词汇。 因此,可以理解,当覃应机听水上分局领导汇报了“韦如杉夫妇凶杀案”之后, 其头脑里所闪过的那份警惕。但覃应机当时没有说什么,甚至神情也没有什么两样。 汇报会结束后,他悄然唤住了水上分局出席会议的那位领导,交谈一番后,下了一 道简短的命令:立刻通知“韦如杉夫妇凶杀案”专案组的四位侦查员到市局来,他 要当面听取他们的汇报。 覃俊君、黄柏森、邓杰、小何接到电话后,立马奔市局。覃应机用一个小时的 时间跟专案组成员进行了谈话,主要是听取众侦查员的当面汇报,有时也会提出询 问。最后,覃应机问侦查员:“你们对这个案子是怎么看的?” 覃俊君代表专案组回答:“我们正讨论呢,总觉得这个案子实在太蹊跷,非常 不合常理,所以怀疑背后有问题,但一时又推断不出究竟隐藏着什么。” “你们知道1 月25日我们要召开南宁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和2 月上旬要在南宁 市举行广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的消息吗?” “领导已经向我们传达过了。” 覃应机说:“我们肩头上压着确保这两个会议安全召开的重任,这也是市局最 近阶段压倒一切的任务。因此,所有反常的案子——不管从表面上看来是属于经济 还是政治或者其他什么性质的案子,都必须予以重视,因为很有可能这些案子中的 某一起就是与敌特阴谋相关的。你们眼下经办的这起凶杀案件,你们觉得蹊跷,我 也有同感,听下来怎么想也想不通。所以,看来有必要对该案进行重点调查。这项 工作要快,因为离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没有几天时间了。考虑到这起案子的侦 查工作量肯定很大,凭你们四人可能难以胜任,我刚才已经跟你们分局领导商议过, 决定给专案组增派人手,水上分局增派一位同志,市局也派两位同志,实际上就是 组建一个新的专案组。该案现由市局直接抓,你们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什么困难, 都可直接向市局方面提出。我预祝你们胜利完成使命!” 覃俊君等人顿觉这一使命的分量之重,以覃应机的职位,跟他们这样的普通侦 查员坐在一起抽烟交谈,可见得首长心目中对“韦如杉夫妇凶杀案”的危害性预感 是何等强烈,且对他们寄予着何等厚望。众侦查员当即一跃而起,齐刷刷地敬礼。 新专案组由市局二科(侦察科)顾问董应强、侦查员郎金贵、水上分局侦查员 老许以及原专案组四人组成,董应强担任组长,原组长覃俊君任副组长。董应强是 覃应机在冀南公安局任职时的老部下,刚刚点名从河北省公安厅调过来的,他是中 共党员,政治可靠,侦查业务也颇精通,主持破获过一些疑案奇案。覃应机把他带 到广西来,是准备安排到公安厅发挥侦查骨干作用的,此刻正好有这样一个案子, 于是就让他挂着市局二科顾问的虚衔主持该专案侦查。 专案组七人会齐时,已是当天傍晚。从市局食堂打来7 份饭菜,七名侦查员就 边吃边开起了案情分析会。在场侦查员中,除了董应强之外,其余人都没有承办过 像覃应机这样的警方高级领导亲自下达的案子,加上对于案情心里还没有底,所以 难免紧张。董应强说大家不必紧张,也不要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框框式的思维,我们 就把本案当成一起普通的刑事命案来侦查就是了,至于侦查下来该案最后会是什么 样子,眼下根本不必去考虑。 这个案情分析会开了五个多小时,一直开到后半夜才结束。会议情况如何,先 往旁边放一放,稍后再交待。让我们转换一下视角,去观察另一方对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