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一步是黄昏,退后一步是人生(4)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希望将家长同志们所称的“早恋”改为“早练”,即未
来择偶结婚的早期练习。实际上,今天许多青年男女不曾自然而广泛地进行过不带
有婚姻目的的结交异性朋友的练习,一交往便去谈婚论嫁,甚至径直将婚姻当练习
本,错了便撕毁重来,代价岂不太昂贵了吗?
当今的离婚率日益上升,是否与此有关呢?这和国情也有关。在美国,年轻人
想法比较简单,事情做完就做完了,自己情愿也就认定了,没那么大压力,而中国
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起初是浪漫的、前卫的,可事情结束了,又突然回到最传统的
道德谴责中去了。
的确,人的许多感情生活从爱人那里是不能获得的,情人恰好起到了补充作用。
与情人的感情交流完全是无条件的,无需考虑柴米油盐,也无需考虑孩子的上学入
托,只在精神层面,因此就会觉得特别放松和愉快。其实,不少白领人士都希望有
一个常聊聊的情人。
现代人对“情人现象”已越来越表现得宽容和不在意。过去“第三者”如同过
街老鼠人人喊打,情人之间交往多为“偷情”,绝不敢明目张胆。现在的人则不一
样,除了瞒住配偶与子女亲戚外,情人可以公开进入自己的朋友圈。圈中人也很少
有人多事,通风报信。
但有一点,婚外情的游戏规则往往就是这样:出轨就会翻车。
调查显示:对婚外恋的看法,在对待婚外恋的态度上,大多数人持有相当严厉
的否定态度,根据1989年北京随机样本调查中,有82.4%的人不赞成婚外恋;更有
93.1%的人反对婚外性关系。对女性的婚外恋比对男性的婚外恋态度更为严厉。
不少中国人以为西方人对婚外恋满不在乎,其实不然。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
75% 的人明确认为婚外性关系是错误的;91% 的人认为婚姻的忠贞是重要或极为重
要的,不能容忍对方的婚外性行为,一旦发现,就意味着婚姻的终止。
从此次调查中人们对婚外恋的看法可以看出,不少女性对婚外恋的态度并不特
别严厉。这可能与样本中的女性比一般人教育程度偏高有关。
如今“一夫一妻”在某些人眼中就成了“一个夫人,一个妻子”的简称,公然
践踏“一夫一妻”基本法。男人女人究竟为了什么要婚外情,却又不离婚呢? 在他
的心里,
对婚外恋的看法可以被概括为基本否定和基本肯定两大类,它们同人们所处的
地位( 是背叛人的还是被背叛的) 、夫妻感情的程度、夫妻双方的个性等因素有关。
总之,婚外情人是家庭解体的温床。据了解,目前我市的家庭暴力案中,有三分之
一是由婚外情人引起的,奉劝“情侣们”切不可玩火自焚。
( 附中国情爱网络调查报告之你跟什么人发生过“一夜情”——
2004年02月27日
32.22% 网友
28.20% 好朋友
25.18% 旧情人
19.75% 同事
19.22% 第一次邂逅的人
12.41% 两面之缘的人
05.38% 客户(合作伙伴)
05.16% 朋友的恋人
04.90% 老师(学生)
04.28% 老外
而由外遇导致家破人亡者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相信不少女人都谈论起这个问
题:如果你的丈夫有了外遇,你怎么办?不少女人会激动地说:杀了他们,然后自
杀!
1998年在全国初中以上文化的人口中进行的随时机抽样调查( 数据均为百分数)
犯法 不道德 可原谅 不算错 是好事
双方外遇对婚姻的影响 13.9 52.3 18.5 11.4 3.8
妻子有外遇 11.2 59.4 26.0 3.3 0.1
丈夫有外遇 13.0 55.1 26.9 4.1 0.8 )
尾语:
看着人世的的纷扰,外星人也许都在担我们担忧:人类啊,在经过了千山万水
之后,你们找到了怎样的心上人?又构筑了怎样的婚姻?
不论怎样,真正的人生应该是坦诚的,假如你还没找到可以结婚的人,就千万
不要结婚!因为婚姻的规则就是忠诚,没有忠诚就无法有高质量的美好婚姻。另外,
如果你感到自己不适合结婚,千万不要草率去结,以免害人害己。当然假如你对现
有婚姻并不满意,最好是双方坐下来理智地寻找原因,如果实在无法再相处下去,
最好离婚。
婚姻是神圣的,它像信仰一样需要每天关注和呵护。如果你的婚姻令你满意,
就千万不要轻易破坏它的圣洁。爱人也许能承受你的所有缺点,但不要指望他( 她
)能接受你在情感上的背叛。这不是苛刻和教条,这是婚姻必须奉行的规则。
现代生活是多元的,如果你想自由,就可以选择不要婚姻,你也可以不要孩子,
但你却不可以不要爱和真诚。
如果你根本就没有想离婚,那么你最好是退回到原点,免去不必要的烦恼与痛
苦,也不至于伤害他人。
这样的标准很符合大部分事业有成的男人之娶妻标准,他们对女人要求不高,
甚至都不要有主见的,太有主见他们要怕,学历本事比他强要嫉妒,不好看又怕带
出去丢脸,工作性质需交际又怕狼怕虎,坐办公室最安全。绝对合适做老婆,惟一
的担心就是他背着你找情人,当然这不是你一个人的担忧。天助自助者!当一个男
人知道你只有靠他才活得下去,你以为你会有好日子吗?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