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公益政治让道权利政治(7)
中央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合力我要在叙述中央政府和民间组织如何在三天内形成
一股强大的合力,予拆迁户以希望之前,先援引媒体报道的一位上海老太太的两难
选择。
9 月下旬,上海一吕姓律师接到一个老太太的电话,她问,她一个人住15平方
米的亭子间,平时靠卖茶叶蛋生活,她那里要拆迁了,但是她不想搬,怎么办?
吕告诉这位老太太,根据法规,她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得到大约10万元的货币
补偿,另一个是搬到郊区一个同等面积或面积稍大的新房子。但是,这两个方案她
都不喜欢。第一个方案意味着这位老太太从此无家可归,因为10万元在上海是买不
到房子的,即使是二手房;第二个方案则意味着她从此失去生活来源,在郊区,没
有人来买她的茶叶蛋。
我不知道这个老太太有没有接受到官方和民间组织的援助。但老太太这样的拆
迁户,在9 月中旬的三天内,大多感受到了官方和民间的救助力量。
9 月18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特别指出:严打
拆迁中的违法和腐败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9 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发出了编号为“〔2003〕42号”的明传电报。这是一则“紧急通知”,
内容是做好城镇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该“紧急通知”,像我们常见的通知一样,在对城镇拆迁工作给予了必要的肯
定后,立即用“但是”一词将话锋一转:“今年以来,由于一些单位拆迁补偿不到
位、拆迁安置不落实, 工作方法不当, 造成因城镇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和集体上访
有增加趋势, 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知强调该通知的下发,是“经国务院同意”的,该通知还透露,国务院领导
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解读该通知的人士认为,以下两点值得重视:
在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要特别重视妥善处理好" 双困" 家庭的拆迁安置工作。
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
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 加大处罚力度, ;对不依法行政, 不认真解决拆
迁投诉的管理部门, 要批评教育, 甚至追究责任;
严格依法规范拆迁行为。被拆迁人如有不同意见, 要认真耐心地做好说服工作
,对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要经依法裁决后才能实施强制拆迁。
9 月20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组织下,上海152 名律师成为“为被拆迁人提
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的首批成员。拆迁户们通过网络和当地报纸,知道了他们
的详细名单。
在拆迁户朱正亮天安门自焚后第七天,在刚经历房产大鳄周正毅案震荡的上海,
这一律师志愿团的成立,当即引起人们的好感和注意。
扩及更大的背景则是:随着上海旧区改造工程的推进,2000年以来上海每年至
少拆迁8 万户居民。到2007年,上海的改造,将涉及40万拆迁户。
上海市律师协会一位负责人接受南方一家媒体采访时称,此次律师志愿团正是
应社会的迫切需求而成立的,数量之庞大为历年少见,他们将为被拆迁人提供收费
低廉或免费的法律服务。
律师们自己认为,律师主动介入拆迁纠纷,将在拆迁居民和政府之间起到润滑
剂的作用,缓解当前剑拔弩张的紧张局面,有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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