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社会通风报信 公安局副局长被判刑 闭伟革 黄朵成 2001年4 月3 日,广西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做出一 审判决:被告人林树春,因向黑社会团伙譬员通风报信,导致警方抓捕计划落空而 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 年。 现年58岁的林树春,曾有过一段清清白白且令人羡慕的历史:他1962年参军, 1968年到公安部门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专职保密员、派出所副所长、副指导员、 所长,1990年任百色市公安局副局长,1998年任督导员。这样一位有着30年公安工 作经验的领导干部,是如何沦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阶下囚的呢? 事情得从震惊一时的澳门抢劫案说起。 1991年至1994年间,百色市黑帮成员陆声雄、潘剑锋、丁旭、陆忠灵等人在澳 门黑帮成员的配合下,持手枪、冲锋枪?三榴弹等武器,先后对澳门谜水商业银行、 澳门葡京赌场、凯悦酒店赌场实施三次抢劫,共劫得港币、筹码等价值数千万元。 劫匪们分赃后很快逃回百色。潘剑锋等人为安全计,有意识地以金钱开路,拉拢百 色市的公安干警。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林树春自然成了他们下功夫结交的人物。 林树春虽然明知潘剑锋等人并非善类,但因其出手大方,便也乐意与他们交往。 1994年8 月,珠海市公安局在经过多方侦察后确认澳门抢劫案为百色黑帮所为, 遂派员到百色捕获了曾参加抢劫的陆声雄、廖日青二人。已成惊弓之鸟的潘剑锋意 识到陆声雄等人被押到珠海后一定会供出自己及其他同伙,便找到林树春,提出: “如果珠海市公安局再到百色时,你要及时通知我。”林树春满口答应。 同年10月,珠海市公安局再次派干警秘密来到百色市公安局,要求协助抓捕潘 剑锋及其同伙。林树春虽然没有参加研究抓捕计划的会议,但他还是察觉到珠海警 方的到来与潘剑锋等人有关,便立即与潘剑锋联系,将珠海警方来人一事告诉潘。 潘剑锋得知消息后,又转告其同伙,并和丁旭、黄杰、陆忠灵等人一起外逃,致使 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落空,潘剑锋等人直到1999年才落网。 潘剑锋在暂时逃脱公安机关抓捕后,告诉丁旭等人:“这次是林副局长报信, 我们才得以逃命,过后一定要报答他。”此后。 潘等人筹了8000元钱,分几次送给了林树春,林都悉数笑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百色黑社会团体成员的落网,林树春浮出水面,被 押上了审判台。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树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 守国家秘密法,故意向犯罪嫌疑人泄露国家秘密,导致公安机关侦控的6 名犯罪嫌 疑人逃跑,情节特别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