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2)
( 回想起来,爱丽丝其实不必这样担心。方晴搬出宿舍后,我很少碰到她,也
没什么她的消息。下一年,我基本上没见过她,再下一年,方晴回国做了一年研究。
)二、小明不许和陌生女孩搭讪。如果陌生女孩和小明搭讪——习题课上、答疑时间
过分亲密,聚会上暗送秋波,没事随便写email 等等——小明也必须向爱丽丝详细
汇报这些接触的来龙去脉,不许隐瞒,不许撒谎。
三、爱丽丝可以同时和别的男人约会。爱丽丝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把约会的细
节告诉小明。小明如果发觉爱丽丝在和另一个男人约会,不许埋怨、不满、沮丧。
以下还有几条,都是“小明不许干这个,小明不许干那个;爱丽丝可以干这个,
爱丽丝可以干那个”。最后一条是“只有小明答应以上条件,爱丽丝才会考虑跟他
和好”。
拿起这张纸时,我心里一喜;读到后来,我脸上冒汗。爱丽丝正襟危坐,等着
我的回答。我赶忙说:“我都答应。我有罪,应该受惩罚……不过,如果方晴和别
的朋友一起来找我,是不是也算‘方晴主动来找小明’?在这种情况下……”
爱丽丝坚决地说:“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向爱丽丝详细汇报!”
“是,是。”
“仔细一想,”爱丽丝又说,“这些条款都不容易具体实施。比方说第二条,
如果没有陌生女孩找小明搭讪,不就算实现了吗?又比方说第三条,如果爱丽丝没
时间和别的男人约
会,不也算实现了吗?轻轻松松就实现了,还算什么惩罚?……所以我另列举
了一些具体的惩罚条款——在这张纸上。”
她说一句,我点一下头;她说完,递过来一张纸。我愣了——没想到她还会有
一张纸。不会有第三张吧?
“你不愿意接受?”爱丽丝问。她问话时只是嘴唇动了几下,头依然高昂着。
纸上的字密密麻麻。我泄了气,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回到家,我才仔细读了这
些条款——果然更细致可行:
小明暑假受罚备忘录
一、小明要为教堂义务干活,去哈佛广场给路人散发《新约全书》。
二、爱丽丝的前任男朋友最近要光临波士顿。他虽然公务繁忙,爱丽丝也将邀
请他共进晚餐,小明要当陪客。
三、小明要选个晴朗的日子,到Harvard Yard找棵树爬上去,在树顶大喊五声
“孔夫子万岁”。要在白天人多的时候爬。不许用梯子。
四、小明要阅读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要全部读完。
……
诸如此类共有九条。整个暑假,我终日奔忙,苦不堪言( 个中细节不说也罢) ,
好歹两个月以后,我和爱丽丝正式“恢复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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