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美国遏制日本的又一利器 1985 年广场协议后,日元大幅度升值,于是日本在美国掀起了直接投资浪潮, 大量购买美国的土地、房产、宾馆、饭店、高档办公大楼,同时,大规模兼并收购 美国的企业等。在美国媒体的强大压力下,美国政府希望能有效地抑制日本资本的 强劲增长势头。巴塞尔协议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国际清算银行是由美英等欧美发达国家中央银行出资建立的银行,目的是通过 各成员国的相互协调,规范各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和发展。 1987年底,国际清算银行(BIS) 下属的银行业务条例和监管委员会提出了一个 统一的国际银行资本充足率标准协议,该协议于1988年7 月正式发表,全称为“巴 塞尔银行业务条例和监管委员会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与资本标准的协议”,通常 被人们称为“巴塞尔协议”。该协议要求:凡是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必须将总资 产中的自有资本比例维持在8%以上。 美国外交评议会研究主任埃萨·凯普斯坦(Ethan Kapstein)在分析巴塞尔协议 制定的目的时坦言,在1988年出台该协议,目的是为了抑制日本银行的高速扩张。 1982年,在世界主要的25个发达国家的银行的境外融资余额中,美国银行的国 际融资金额居第一位,为6060亿美元,占28% ,日本的银行居第二位,为4570亿美 元,占21% 。但是到了90年代,日本的银行境外融资规模比80年代初增长了4.5 倍, 余额高达20720 亿美元,跃居世界首位。正是为了控制日本的银行国际业务的这种 高速增长势头,国际清算银行才出台了巴塞尔协议。 埃萨·凯普斯坦就巴塞尔协议制订的内幕过程作了如下描述: 美国根据本国银行经营风险的情况,商讨自有资本的比例标准。而如果仅将这 一标准运用于本国的银行,则难免损害美国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所以美联储主席 沃尔克才把它拿到国际清算银行去寻求国际协调。不想,却因联邦德国、法国和日 本等国的强烈反对而受挫。于是,美国改变了策略,首先与英国达成双边协议,并 率先在两国银行的国际业务中实施了他们的标准。这给其他国家的银行带来了很大 的威胁,不执行美英的标准就无法与他们的银行进行交易。事实上,对于美英以外 的其他国家而言,这无异于被强迫签署协议。于是日本大藏省在关于国际清算银行 规则标准的交涉中,要求美国考虑日本股市大涨导致日本的银行账外收益非常高的 因素,同意将银行账外资产的45% 作为自有资本计算,在得到美国的认可后,日本 于 1989 年采纳巴塞尔协议。 采纳巴塞尔协议后,维持股价的高水平成为日本各银行的生命线。在日本,由 于银行是受到政府严格保护的,破产倒闭的概率很小,一般老百姓都非常信赖银行, 所以日本的银行从不关注自有资本的问题,因而使得银行的自有资本比例一直很低。 如果没有因股市飙升带来的庞大账外资产,日本的银行是无论如何满足不了巴塞尔 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规定的。巴塞尔协议对日本的银行的致命打击在 1989年末日本股市泡沫破灭后很快就显露出来。 为了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的自有资本不低于8%的规定,日本各银行在国际融资 中采取了越来越谨慎的态度,并使世界范围内的国际银团贷款规模持续下降。1988 年,国际银团的贷款规模为1260亿美元,1989年降到1210亿美元, 1990 年降到1080 亿美元。国际上的日元融资比例同时下降,1987年为10.8% ,1988年为5.6%,1990 年仅为1.8%。 由此可见,巴塞尔协议起到了限制日本资本规模的效果。在日本股市泡沫破灭 后,日本各银行的帐外资产逐年快速下降,自有资本比例随之下降,使得日本各银 行大规模缩减国内和国际的贷款规模,日本资本纷纷从世界各地回撤,日本资本征 服世界的神话很快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