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尔与新法官玩时间差
新换的法官名叫霍恩,曾到过中国,会说几句中文。2001年6 月6 日,法庭再
次开庭审理 贺祥接回女儿案。霍恩法官在这之前做了两件事:第一,为不会英语
的罗琴聘请翻译,以 示公正;第二,如果贺祥没有律师,法庭有义务为他指定。
霍恩法官说,这个案子看起来 很复杂,其实很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回答两个问
题就可解决:第一,贺祥夫妇是否抛弃 或虐待孩子?第二,两个家庭是否有永久
性收养协议?在双方回答完毕后,霍恩说,这两个 问题已经很清楚,“我相信世
界上没有一个法官会让贝克尔去收养这个小孩”。 贝克尔在听完法官的结论
后,以其律师当时不在场为由,要求法庭把案件审理推迟到6 月 22 日。6 月22日,
当霍恩再次开庭审理时,贝克尔则说,他已经在更高一级的市法院指控贺 祥抛弃
孩子。这样,只是区级法官的霍恩对该案的管辖权自动失效。 6月20日,贝克
尔在市法院反诉贺祥抛弃孩子,并要求法庭中断贺祥夫妇的父母权。 贝克尔指控,
第一,尽管贝克尔一家的大门永远向贺祥夫妇敞开,但贺祥夫妇已有五个 月拒绝
探望贺梅。根据田纳西州法律,亲生父母如果有四个月不探望孩子就算抛弃孩子;
第 二,由于贺祥既有移民案件在身,又有刑事案件在身,要求法庭判决贺祥没有
抚养能力 ,并将其驱逐出美国。 贺祥说,从2001年6 月到2002年2 月,他
们夫妻面临的形势急剧恶化。贝克尔还积极与 美国移民归化局联系,要求驱逐贺
祥。2002年6 月26日,美国法官正式下达了驱逐令。后 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干
预下,驱逐贺祥一事押后。10月2 日,美国法庭裁决在“贺梅监 护案”没有结果
前暂不驱逐贺祥夫妇。否则,贺祥夫妇只能落得人财两空。 这当中,1998年,
贺祥就曾与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取得联系。中国驻美大使馆在获悉贺 祥案的前后经
过后,曾与齐君取得联系。后随着案情的发展,中国驻美大使馆给田纳西 州最高
检察官和美国国务院均发了照会。中国驻美大使馆曾要求贺祥提供100 %可靠的相
关材料。就在前不久,中国驻美大使馆以人道理由再次致函美国当局酌情考虑贺祥
的实际 情况。 此外,罗琴被怀疑生活作风不正,贺梅非罗琴与贺祥所生。
贺祥说,尽管这是极具 侮辱性的指控,但他们还是去做了 DNA亲子鉴定。再者,
罗琴还被指控精神不正常,而被 迫去看心理医生。尽管是对方提出的,但这两项
花费均由贺祥夫妇承担。法官还曾下令不 许有人雇用贺祥夫妇,以断绝贺家收入
来源。 法庭“六不准”卡住贺家咽喉
2001年7 月23日和12月11日,美国中南部最大的一家报纸Commercial Appeal
(意译为“ 商务舆论”)两次报道了贺祥上诉暴力强奸案和索回女儿案。2002年
1月24 日,美国最畅 销的日报《今日美国》以《非法移民夫妇想索回女儿》为题
对此案进行了长篇报道。美国广 播公司(ABC )也曾进行报道。美国加州的一家
电影制片厂也对此予以关注。据贺说,美国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 )和《华盛
顿邮报》都在积极与贺本人或贺的律师联系。位于纽约 的中文网站多维也报道了
此事。据说,贝克尔一家在得知媒体曝光此事后感觉很不舒服。值 得注意的是,
贺祥说,美国媒体的报道是倾向贝克尔一家的。 贺祥说,以前帮他打官司的
律师与孟菲斯大学有合作关系,而现任律师戴维则是看到 有关新闻报道后主动与
他联系,并免费义务为他打官司。这位43岁的戴维说,他在田纳西大 学法学院接
受八年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那些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权利的人争得权利。20 02
年2 月16日,戴维正式成为贺祥的律师。 尽管贺祥一案有了转机,但是,2002
年2 月7 日,美国法官仍给贺祥套上六道紧箍咒。 他们分别是:第一,不准贺祥
与其他人接触,尤其不能与记者接触;第二,不准去看望贺 梅;第三,为防止贺
祥夫妇逃跑,必须交出孩子的护照;第四,必须缴纳1.5 万美元押金 ,而贝克尔
夫妇不必缴纳(原因是法官相信贝克尔有能力支付);第五,授予贝克尔夫 妇合
法的抚养权,尽管这个抚养权是临时的,也很模糊;第六,承担一切法律费用 。
尽管亲子鉴定、看精神病医生等都是贝克尔提出的,但这笔费用暂时都算在贺祥头
上。 贺祥的律师戴维认为,法官的六道命令至少有两道是非法的:不准贺祥
见记者,不让 贝克尔交钱。另外,戴维还对贝克尔律师的背景作了公开调查。
贺祥说,贝克尔夫妇拒绝归还孩子的理由有3 点:第一,三年时间抚养孩子不容易,
不 能说要就要;第二,贺祥夫妇抛弃了孩子;第三,贺梅由贝氏夫妇抚养对她最
有利。 对此,贺祥回应说,尽管孩子在贝克尔家已有三年时间,抚养确实不
容易,但他们并不 是一夜醒来就突然提出要回孩子的,而是在很早以前就提出了
的;抛弃孩子的说法是根本不 成立的,因为每逢去看望孩子的时候,总是带上好
吃的、漂亮衣服以及玩具等。只是后来, 贝克尔夫妇拒绝让他们探望;孩子由谁
抚养最有利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当孩子真正被抛弃 之后才可以谈论这个问题。
贺祥比喻说,难道强盗抢走财宝后就认为强盗是财宝的最好保 护者? 2002
年7 月31日上午,罗琴去法庭要求法官同意她再见一次孩子。此时,她听说贝克尔
夫 妇已卖掉了房子,并搬离原住处。罗琴到法庭后不久,大约是在上午11时,她
就被法警带上 了手铐,并被投入当地的监狱。贺祥外出打黑工,直到晚上10时左
右才知道自己的妻子被 捕,但不知道她在哪个监狱。尽管美国法律也规定拘押不
得超过24小时,但这一次将近33个 小时。当时的罗琴已是再次有孕在身(罗琴在
生下贺梅后,又生下儿子安迪。现在是罗琴第 三次怀孕)。虽然没有被拷打,但
在一个容纳16人的狱室里,罗琴仍被铐了70分钟。
8 月21日,法庭再次就贺梅监护权举行听证会。贺祥说,这时的法官已经感受
到了舆论的压 力,但法官最后裁决,等待10月2 日的非法移民案的结果。在10月
2日之前,贺祥心里一直 没底,尽管他自己声称不愿成为非法居民,而只想做合法
教授。 就在10月2 日前,一个名为“加拿大湖南同乡会”的组织给记者来信
说,美国联邦法庭审 理是否将贺祥夫妇递解出境的案子,不仅关系到贺家的几个
案件是否能得到公正审判、贺 家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保证,同时也涉及到在美外
国人的基本人权能否得到保证的问题。因 此,遍布北美各地的大量的贺家支持者
和美加两国的华人组织团体、以及众多的中英文媒体 都在密切关注这一案件。尽
管绝大多数的贺家支持者都对案件的审理抱乐观态度,认为移民 局不会在此特别
时期判贺家离境。但从贺家各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来看,不能排除美国法院做 出不
公正、不人道判决的可能。据贺家的律师说,法官有权将贺氏夫妇立即递解出境。
一般认为,贺家的两个案子“贺梅抚养权案”和“贺祥性侵犯案”都因对方的反复
延 期而推迟到移民案件后审理,两个案子的对方都寄希望于移民局将贺家驱逐出
境。只要移民 局不将贺家驱逐出境,贺家的两个案件都会有有利于贺家的结果。
如果移民法庭将贺 氏夫妇立即递解出境,贺家的两个案件都将无法得到公正的审
理。 后记:2002年10月10日,《中国青年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上述的案
子,但 是,直到2003年本书截稿时,这一案子还没有最后的结果,他们的女儿仍
然还在那个美国家庭里,估计对贺氏夫妇,小贺梅已经越来越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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