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2) 如同怎样对待生的问题上一样,毛泽东从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出发,把死放在 与人民、与国家、与革命和建设事业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和评价。张思德是个中 共中央警卫团的战士,他1933年参加红军,经过长征,负过伤,1944年9 月5 日在 陕北安寨县山中烧炭,因炭窑崩塌而牺牲。因为他是一个忠实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 员,是为革命事业而死的,毛泽东亲笔为张思德追悼会写了“向为人民利益而牺牲 的张思德同志致敬”的挽词 ,他还站在土墩上作了《为人民服务》的著名讲演, 高度评价了张思德的一生,称“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 还要重的。”[17]年仅15岁的刘胡兰,面对刽子手的铡刀义正严辞,“怕死不当共 产党员! ”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英勇就义。毛泽东则为刘胡兰烈士题词说: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18]他还为建立冀鲁豫烈士陵园的题词说:“英勇牺牲 的烈士们千古,无尚光荣。”[19]为“四八”遇难烈士题词说:“为人民而死,虽 死犹荣。”[20]为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起草了如下的碑文:“人民英雄永垂 不朽”,“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 1840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 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这说明,为真理为人民大众的利益,为人民的 解放事业和共产主义事业奋斗而死,就是死得有意义、有价值,人民将永远纪念他 们。 其次,为法西斯卖命,为剥削阶级去死,就不得其所,就轻于鸿毛,就死有 余辜。 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除了贪得无厌地残酷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外,总是千 方百计地维护其阶级利益,巩固其阶级统治地位,对不堪尽受其压迫和剥削而起来 反抗的劳动人民实行血腥镇压。在国家和民族危难时,为了他们本阶级利益和小集 团的利益,甚至会卖身求荣,不惜出卖祖国和民族的利益,替法西斯卖命,成为民 族的败类,终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世人所唾骂,成 为遗臭万年的罪人。在我国历史上有人人皆知的汉奸卖国贼秦桧和汪精卫。宋朝卖 国奸相秦桧死后,葬在离金陵十八里的牛首山上,墓前碑上空无一字,死不得其所。 在杭州西子湖畔的岳飞墓前,明、清两代人们反复铸造秦桧夫妻及其党羽的奸像, 长跪岳飞墓前,受到千人唾,万人骂,千古遗臭名。汪精卫,原是个有才气,诗才、 文才、口才俱佳的人,初以南海纵才、反清斗士闻名海内外,继以联共左派蜚声全 国,然终在民族危亡关头,投入日本帝国主义的怀抱,为法西斯卖命,由革命斗士 一步一步变为卖国贼,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还有陈公博、周佛 海,背叛革命,反共卖国,成为无耻的叛徒、汉奸、民族的败类,落得个可耻的下 场。 再次,为个人私利而死,则死得卑微。个人利己主义是私有制的产物,它是资 产阶级思想的核心。资产阶级个人利己主义者,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自己 的利益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这种思想的恶性发展,利禄熏心,就会走上 贪污盗窃、腐化堕落的道路。这样的人,生得渺小,死的卑微。正如彭德怀所说的 :“一个人如果只为自己活着,那就不如死掉,这种人死后很快就被人淡忘,像他 根本没有来到这个人世间一样。” 综上所述,毛泽东认为评价一个人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的标准,只有一个,即 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在他看来,一个人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不在其生命的长 短,也不在其权利的大小、职位的高低,更不在其财富的多寡,而在其是否有利于 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毛泽东说过:“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 是炊事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 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21]他还说:要把这个方法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 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