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慕老大”落网之谜1999年6 月底,大贪官马向东“漏馅”了,和许多贪官 一样,他被揪出来也富有偶然性。他是在澳门豪赌时,被国家安全部门的工作人 员发现的。 于是,沈阳的官场闹天了! 这边,马向东被“双规”后,沈阳老百姓心情就像沈阳的天气烦躁沉闷,伴 随着马向东腐败案传得忽上忽下而起伏波动,惶惶不安。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 不知是马向东死猪不怕开水烫,拒不交待,还是马向东自恃关系网盘根错节而以 为可以转危为安,反正正常渠道的消息越来越少,相反有关此案的小道消息越传 越多,越传越神……什么马向东案赌博款是神秘香港巨商资助他个人的;什么马 向东案落实的贪污、挪用公款的数字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后,大数化小、小数 化了,最后能落实的只有4 万美元;什么沈阳法院马上就要开庭,马向东就要无 罪释放,官复原职了…… 那边,在这极其特殊时期,沈阳公安局为了稳定社会治安,暗暗地在集中优 势兵力打黑,打来打去,打出了全国通缉逃犯黑社会头目刘涌。当沈阳法院起诉 马向东准备工作即将结束时,公安局长杨加林突然神秘进京…… 紧接着形势急转直下,沈阳老百姓被一条爆炸性消息震惊了: 政绩市长慕 绥新也被牵了进来…… 沈阳怎么了? 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2004年初,在两会召开的前夕,那个在政坛上 神秘莫测、忽隐忽现的湖北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终于又一次露面了。 不过,这一次露面,对于他来说不再是官势显赫,而是不光彩的记录——2 月24 日,中国最权威的新闻机构新华社发布消息: 张国光存在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张国光开除党籍处分。 2004年12月9 日,在第二个国际反腐日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 对原中央委员、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 处张国光有期徒刑11年,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查明 : 被告人张国光在辽宁任职期间,于1989年至1999年,利用担任沈阳市委代理 书记、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沈阳市盛发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获取银行贷款和承揽工程;为马向东等人职务晋升等方面牟取私利,分 别多次收受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爱党、马向东等人送给的款物,共计 价值人民币572288万元。鉴于张国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的犯罪事实,积 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于是,作为辽宁调出的“一方诸侯”张国光的彻底倒台,自然使人们联想起 震惊中外的“慕马大案”,舆论再一次掀起了风暴。什么“‘慕马’二人都是张 国光一手提拔的”?什么“张国光是‘慕马案’总后台”?什么“‘慕马大案’ 是丢车保帅?”等等议论纷纷、小道流言不断。 如果真要刨根问底、顺藤摸瓜,刨出张国光与辽宁政坛有哪些千丝万缕的联 系?摸出他在慕马案中究竟扮演角色?到底是不是总后台?那么,无疑还得从 “慕马大案”说起。在沈阳马向东案偶然“漏馅”,大家都非常清楚,可慕绥新 究竟是怎样被破获的?慕绥新在这个案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慕绥新与张国光、 马向东是什么关系?一直是个无法揭开的谜。为此,记者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中, 深入地采访了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马向东案的办案人员、马向东妻子章亚 非、沈阳市政府、市委的有关领导与干部、慕马案涉案的干部与大款以及慕马案 沈阳办案组组长侯尚升等。自然,这也是第一次真实、权威、全面、系统地揭开 了“慕马大案”的面纱。 2000年10月18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中纪委作出了非同寻常的决 定,“慕马”专案组——“10·18”专案组在北京正式成立。由中纪委副书记刘 丽英同志亲自挂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 举、辽宁省委副书记孙春兰、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唯众等有关领导同志组成 专案领导小组,直接指挥专案组工作,并抽调吉林省纪委副书记韩勇同志代表中 央纪委负责一线指挥。 -------- 一米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