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他知道自己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为了保证和扩展手中的权力,获得更大
的好处,当上法院的第一副院长,他极想与更高的人物挂上钩。于是,他选择了
顶头上司慕绥新。用他自己赤裸裸的话说: 慕绥新是市委副书记,沈阳市市长,
又敢作敢为。我当时选择他有十分清楚的三个目的: 一是从区法院调到市法院
是平调过来的,副局级待遇想解决个正局级待遇,想当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第
一副院长,请慕市长今后研究这个问题时说句话;二是我分管法院的基建,市政
府拨款1500万,总投资1 8 亿,我想请慕市长给追加一部分拨款;三是现在官
场上竞争十分激烈,只要有了靠山,这样才能有一种被信任感,安全感。为此,
他于1997年7 月,专程来到慕绥新家,向慕绥新的妻子贾桂娥行贿3000美元;1998
年春节,他又以拜年为名,给慕绥新送去两万元人民币。
比如当老干部活动中心需要扩建、改造工程,以及疗养院改造维修方案的申
请费用,慕绥新都批了。当老干部局找他时,他就批了700 万元给他们,但他说
主管财政的马向东没有批。以后经过慕绥新协调,还是给他们解决了300 至400
万。关于疗养院的改造工程,他也批了。应该说他做得不错。
但是,错就错在当这个单位前后分三次送去8 万元时,慕绥新都笑纳了。慕
绥新收这份钱不亏心的原因是心里有数: 羊毛出在羊身上,又没有让他们出
“血”,实际上那都是国家的钱,他收了属于“体内循环”。他不能因为老干部
局特殊,就特赦这个局,那他将不是一视同仁了。
既然连老干部局这样的单位都不能“幸免”,那么还有什么单位可以熟视无
睹?于是,沈阳的官场上便产生了一种奇特的互动逻辑。首先是收礼人认为:
市场经济什么东西都应该有价值,那举手之劳的什么公文,也都应该有价值吧!
而送礼的干部们呢,一想这种价值交换,既不用掏自己腰包,又可以一举多得,
何乐不为呢?1999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了争取日本汽车项目能在开发区落
户,就先后给慕绥新送去6 万元,得到了落户权。这样的事在沈阳各部委局屡见
不鲜。但是我这里必须指出的是这么些部委办局送礼,只有一个干部承认他是自
己掏腰包,除此而外都是公家掏腰包。显然用公款送礼,与用公款旅游、吃饭、
嫖娼一样,也是我们干部队伍,腐败创造出的一大特色。慕绥新大概也没有想到
他倒卖公文,也能成为“经济大亨”。
面对慕绥新收礼办事的魅力,马向东的“哼哈二将”,沈阳财神爷李经芳,
沈阳建委主任宁先杰,开始向慕绥新暗送秋波,脚踩两只船了。
李经芳利用职务之便,除了与马向东、宁先杰共同私分12万美元外,他在1993
年1 月到1999年6 月,被检察机关指控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712 万元,美元3
万、港元9 万元。而宁先杰也不示弱。在此期间,他被检察机关指控非法索取的
财物115 万元人民币,9 2 万美元。
论理,慕绥新和马向东因为争夺工程项目审批权、土地审批权,慕绥新在市
常委会上,不惜与马向东撕破脸皮,提议并制定了新措施,把权力收回自己的手
上。由此而来,他们的关系由好变坏急转直下,产生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他
看不上马向东独霸审批权,看不惯马二爷搞的小帮派,搞的朋友小圈子,他心里
明白应该提防点。而马向东的小圈子的人,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可谓“麻秆打
狼”两头害怕,两头都得罪不起: 因为一头是根基深厚的“地头蛇”,一头是
无所顾忌的强龙。他们作为下级,即怕冷落了多年的铁杆老朋友、老领导,又怕
一手遮天的慕绥新对他们另眼相看,因此,他们又不敢不对他们都进行“感情投
资”。尤其是马向东被“两规”前后,树倒猢狲散,马向东的那些朋友别无选择,
纷纷向慕绥新靠拢,或给慕绥新送钱,或给慕绥新送物,慕绥新都笑纳了。
慕绥新的逻辑是不能暴露他对他们有看法。如果暴露出来看法,就等于把自
己置身于矛盾的漩涡里去了。比方李经芳在1999年“五一”节前是被慕绥新的秘
书指令取走5 万元,用于慕绥新外出费用的。随之,李经芳便开窍了,1999年春
节前,慕绥新在市财政局开完表彰会后,李经芳请慕绥新到办公室坐坐,临走时
恭恭敬敬给慕绥新递上一个信封。说市长这是年终奖,人民币不好拿,就换成美
元了。还有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李经芳又一次到慕绥新办公室汇报工作
后,对慕绥新讲:“市长,我给你办个卡,你用起来方便些。”然后,就交给他
一个招商银行的一卡通,上边是20万人民币。这按慕绥新的说法,他与李经芳的
关系开始时,属于主动出击、联系情感,他没有想到这么一联系,财源便滚滚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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