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表现形式之六:租房同居型。 男女大学生恋人偷偷在校外租房同居,在各个高校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尽管 校方采取多种治理措施,但总是屡禁不止。透视租房同居现象,也有多种情况:有 的恋人确实有了感情,双方盟誓,将来无论情况如何变化,一定结婚成家,情之所 至,欲之所需,便悄悄在校外租房同居,提前体会小家庭的滋味;有的所谓恋人, 其实不是恋情,而是恋性,为了各自的欲望,便偷偷租房同居,白天各行各事,互 不干涉,晚上同居一室,尽情交欢,不负责任地行堕落之事;也有极个别的有情恋 人,为了双方互帮互助,追求清静,家庭经济条件又许可,便在校外租一套房,同 室不同床,女坚守贞操,男坐怀不乱,如此出双入对,一切秘密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这种特殊的租房同居现象确实有,但似乎让人不可思议。大多数租房同居恋人都自 称这不过是婚姻生活的预演。有一位大学生曾这样说:“我不反对同居,与其让未 来的婚姻破裂,不如在婚前知道对方的一切,同时也将自己的一切展示给对方。我 相信,未婚同居者不是在消亡,而是在兴起,在父辈们眼中,这是不道德的,但我 们看来实属正常。爱了就爱了,不要限制自己,让爱做主吧!” 表现形式之七:“周末夫妻”型。 这种形式似乎与租房同居型类似,但比它更现代,更浪漫,更潇洒。大学生恋 人从周一到周五,安心在校内学习,是恋人更是同学,一切照常。到周五晚上,便 悄悄约会,双双同出校园,在市内寻找合适的宾馆、旅店,包房住下,给人以夫妻 旅客的印象,享受宾至如归的滋味。当然,他们要各自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有的 下榻高档宾馆,有的入住平民旅店。白天,他们相依相随,逛公园,进商场,尽享 小夫妻的浪漫情调;晚上,他们交欢于宾馆客房,尽情感受新婚夫妻夜生活的幸福。 他们中,有的是恋人固定,恋情永远;有的则是恋人常换,恋情常移,个中原因, 不问自明。 表现形式之八:师生之恋型。 在我国大学校园内,师生之恋历来有之,尽管为数极少,但也是风情各异,有 的传为佳话,有的遭人唾骂。时至今日,师生之恋依然是屡屡发生,且花样儿不断 翻新。按各高校规定,师生之间是不准谈恋爱的,但如同“不允许在校大学生谈恋 爱”的规定一样,也是屡禁不止。有的高年级大学生对未婚青年教师产生了好感, 进而又发展成爱情,待毕业后,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然后结婚成家,这也不能算 是坏事。但令人头疼的是有些年纪轻轻的女大学生硬是看上了比她大十几岁、二十 几岁,已有妻室儿女,她认为成熟、帅气的男教师,并不择手段地发起爱情攻势, 结果造成了一些婚外情、私通等丑恶现象和妻离子散的悲剧,使师德、师尊遭到了 践踏,也给青年大学生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其社会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表现形式之九:在校婚姻型。 如果说在校大学生不准谈恋爱的管理防线已被突破,那么“在校大学生不准结 婚”的规定应该是学校管理中的最后防线之一。但是,自近年放宽高考招生年龄和 取消“婚否”的规定一出台,这条最后防线就处在岌岌可危之中了,再加上新《结 婚登记条例》的颁布,更是为那些想结婚的大学生恋人提供了方便条件。于是,或 明、或暗,或公开、或隐蔽的校园结婚现象便出现了,尽管是极个别或极少数,总 归还是成了一道若明若暗的新的风景线,而有的高校为读研生准备了夫妻用房也就 可以理解了。 表现形式之十:外向型。 这里所说的外向是指某些大学生把爱情寻觅的目光投向了洋人,投向了外国留 学生。某大学中文系有一名女生来自偏远深山区,其姿色真的应验了“深山出俊鸟” 的谚语。她从考进大学那天起,就怀有凭自己俊美的姿色寻求一个有身份有金钱的 人作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想法,所以,在交往中经过多方观察,把目光盯上了外国留 学生。她寻找机会去参加和外国留学生的联欢活动。多次活动中,她终于和一个日 本女留学生交上了朋友,进而又认识了这位女留学生的哥哥——一位日本商社驻中 国办事处的富有商人。这个日本商人自然一见就爱上了这位如花似玉的中国女大学 生,一毕业,他们就结了婚,不久,便生一子,日子过得幸福甜蜜。这是寻觅洋人 的一杯甜酒。还有一杯苦酒的例子。某高校英语系一名南方女生,天生丽质,她开 始爱上了同班一名高大英俊的男同学,两人很快就共坠爱河。后来一位美国留学生 看上了这位南国美女,便使劲地追求她。她终于没能敌过美国绿卡的诱惑,转而又 投入了美国洋人的怀抱。其实这个美国留学生哪里是真心娶她,就在他和她上床后 不久的一天晚上,这位南国美女再次突然闯进美国留学生的单人住所时,却见他正 拥抱着另一位中国女大学生赤身裸体在床上翻腾呢! 表现形式之十一:网恋型。 有人把这种恋爱方式称之为“太空之吻”,很是形象。只听声,不见人,意切 切,情绵绵,醉倒了不少人,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受骗了,有的身体受 辱了,有的精神受害了,有的甚至断送了生命。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必再多 说了。 以上是大学校园婚恋现象的种种类型,还有一些现象,虽然不属于大学生恋爱 的范围,却也算是大学生男女交往的另类,我也把它开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