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处理“中国事变”的纲要 汪精卫与“低调俱乐部”的同流合污,是抗日阵营中的一大隐患。他们人数虽 少,但能量大。他们利用在国民党内的影响,开展对口“求和”活动,妄图化战争 为“和平”。 八一三的枪炮声,加快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华步伐,汪精卫、周佛海等人 被日军暂时的优势吓得索索发抖,认为战争前途可忧,“而亟亟于从成的途中恢复 和平”。从这时起至南京失守的四个月中,汪精卫亲自出马找蒋介石面谈;面谈还 不够,又写了十多封信,劝蒋“停战议和”。周佛海也通过知名学者胡适、青年党 的左舜生、国家社会党的张君劝、《大公报》的张季鸾等,先后向蒋“进言和平”。 但是日军向上海的进攻,严重损害着四大家族的经济利益,直接危及蒋家王朝的统 治,也侵犯了欧美帝国主义在华权益。汪精卫等人的“议和”意见,未被采纳。 九月下旬,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和督促,在全国抗日怒涛的推动下,蒋介石 被迫准备宣布国共合作,汪精卫、周佛海等人得知这一消息,恐慌万状。他们深知, 中国共产党是坚决主张抗战到底、反对中途妥协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旦正式建 立,他们对日“和平”的主张就更难实现。于是由周佛海出面,连忙找国民党大本 营第二部部长熊式辉商量。周说:“听说蒋明天要发表容共声明,中苏互不侵犯条 约刚发表不久,现在又要发表这个声明,这不是给日本以刺激,再授日本以口实, 使他们作为扩大战争的理由吗?你去劝蒋稍后再发表吧。”当天晚上,正好蒋介石 约熊式辉谈话,熊转告周佛海的意见,蒋点头称是。可是迫于形势,蒋还是发表了 关于承认中国共产党合法地位的谈话。这使得汪精卫、周佛海等人大为不满。 就在这时,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政策开始发生微妙变化。早在卢沟桥事变发生 后第四天,七月十一日,日本内阁会议即将此次事变定名为“华北事变”,同时作 出四点处理方针:一、派遣五个师团的兵力去华北,先派朝鲜、满洲两个师团,国 内三个师团准备动员;二、派兵的目的是显示威力,达到中国军队陪罪与对将来作 出保证;三、不答应日方要求时给予打击;四、始终坚持不扩大、现地解决的方针。 同一天晚上,日本政府发表了《派兵华北的声明》,宣称:“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 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增兵华北。”但同时又假惺惺地表示 “为使今后局势不再扩大,不抛弃和平谈判的愿望”,以欺骗世界舆论,为大规模 的侵略打掩护。 日本帝国主义有一信条:“军刀一旦出鞘,很难不见盥而回。”有了第一步之 后,就非得走下去不可。七月三十日,日军占领平津,八月十三日,对上海发动大 举进攻,日本政府马上撕下了“和谈”的假面具,宣布“放弃不扩大方针”,“筹 划战时形势下所需要的各种准备对策”,公开称“华北事变”为“中国事变”。并 且狂妄地叫嚣:在华北两周内陷大同,一月攻占整个山西;在东南十天之内占领上 海,三周陷南京,一月即逼近武汉;在华南一举攻占广州。妄图在三个月内,迫使 中国丧失全部抵抗能力。然而,在中国军民的奋勇抗击下,直至九月底,日军在华 北仍停留于大同、保定一线;在上海战场,日军不断增兵,猛攻近三个月,仍未得 逞。中日战争呈现出向持久战转化的趋势,这使日本政府十分焦虑。为了避免对华 作战变成长期战争,它一面继续增兵上海,力图用武力打开僵局,一面施放“和平” 烟幕弹。 十月一日,日本内阁四相会议决定了《处理中国事变纲要》,在这一《纲要》 中规定的总原则是: 一、一般方针 本意在于使这次事变在军事行动取得成果与外交措施得宜的配合下尽快结束, 使中国取消抗日政策和容共政策,在日华之间建立真正明朗而永久的邦交,以期实 现日满华的和睦与共荣。…… 二、军事行动 军事行动的目标,在于使中国迅速丧失战斗意志,而采取适当的手段,使用兵 力占据要地,以及与此有关的必要工作等。 三、外交措施 外交措施的目标,在于迅速促使中国重新考虑,将中国诱导到我方所期待的境 地:对于中国及第三国,进行及时的谈判与工作。 四 在不超过国际法所许可的范围内,慎重实行军事、外交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措 施。 所谓军事行动的“成果”,就是包括“在华北大体上把中国军驱逐到河北省 (《何梅协定》规定的地区)以外,在上海方面驱逐到《上海休成协定》指定的地 区外”等日军占领的中国大片土地;而军事行动的目标,即包括南京、武汉、广州 等大都市和其他交通要道,通过战争的手段,占领这些“目标”,“使中国迅速丧 失战斗意志”;所谓外交谈判的工作,就是通过第三国,在承认日本侵略条件的基 础上,“调整邦交”,以便用“和谈”的方式,结束“中国事变”,获得在战场上 无法获得的利益。在这一份《纲要》指导下,日本侵略者通过各种渠道,软硬兼施, 阴阳并举,向国民党政府展开一系列诱降活动。 十月二十一日,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会见德国驻日本大使赫伯特·冯·狄克 逊,表示“日本随时都准备与中国直接谈判,假如有一个与中国友善的国家,如象 德国和意大利,劝说南京政府觅取解决,日本也是欢迎的。”得此消息,狄克逊急 电德国外交部请示。翌日,德外交部国务部长麦根逊致电德驻华大使奥斯卡·陶德 曼,让他转告中国政府:德国政府认为,“就目前来说,直接谈判比较有希望,如 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并且愿意作联系的途径。”日本示意德国出面“调停”,而德 国也乐此一举,很快接受日本关于调停中日战争的要求,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卢沟 桥事变后,中国政府一直呼吁英美各国支持中国,制止日本的侵略,“在其郑重签 订之国际条约下各尽其所负之义务”。九月间,国联第十八届会议开幕,会议举行 的前一天,九月十二日,中国攻府代表顾维钩向国联秘书长提出正式申诉书,请求 国联采用会章的有关条文,对日本采取适宜及必要的行动。会议期间,顾维钧又痛 述了远东情势极其严重,亟待国联紧急处置。由于日本的侵华战争不断升级,排斥 英美、独霸中国的意图更加明显,英美帝国主义不得不采取某种措施,以阻止日本 对华侵略的进一步扩大。因此,国联接受了中国政府的要求,决定将中日问题交付 一九三三年二月成立的由二十三国参加的咨询委员会处理。九月二十七日,国联咨 询委员会通过两项报告:(一)确定日本的军事行动违背九国公约及巴黎非战公约。 (二)目前中日冲突,与一切国家均有若干关系,应由九国公约会议解决。为了使 日本参加九国公约会议,国联大会议决会议的地点选在与中日战争无关的比利时首 都布鲁塞尔举行。 但是,日本政府深知,即将召开的九国会议,不管其实际效果如何,都必然置 日本以被告地位。为了摆脱这一国境,日本对九国公约会议实行抵制,不仅自己拒 绝邀请,并怂恿其盟国伙伴德国和意大利,共同拒绝参加。 正是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日本帝国主义阴谋凭藉其军事上的优势,示意由德 国出面“调停”,诱使中国政府与日本直接谈判,以对抗英美等国的“国际干涉”, 进而实现其“速战速和”的战略。 当时,德国可谓是中日直接谈判的理想“递信员”。它不仅与日本结成联盟, 共同的法西斯对外侵略把两国的命运拴在一起;而且,它又与南京国民党政府保持 “友好”关系。自一九二八年以来,一个由德国军事专家组成的军事顾问团就一直 留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中担任顾问,他们帮助蒋介石改组和训练军队,深受蒋的 重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任德军总参谋部作战处处长的马克思·鲍尔来后, “几乎每天都受到蒋的召见”。尤其此时希特勒正野心勃勃想挑起欧洲战争,准备 对苏联用兵,因此希望日本在远东保存实力,以牵制苏联。德国正是怀着这一不可 告人的目的,迫不及待地跑出来,伙同日本政府,共同对南京国民党政府施展诱降 与逼降活动。 在日本帝国主义施放的“和平”烟幕中,国民党政府跃跃欲试。一九三七年十 月二十五日,国防会议经过密议,对“停战”问题作了如下考虑: 一、停战对于军事上之利害1.对于士气精神之影响:停战易引起杭战精神之涣 散。此后续战,欲再振精神,颇为困难。故停战于士气不利。 2.目下现役部队略已使用1 完尽,此后补充者多系新募,未经训练,故战斗力 益见低劣。故以适时停战为有利。 3.械弹器材、被服粮秣之积储略已用至半数,后续补充堪虞。故以适时停战为 有利。 4.目下晋、鲁两省未决,上海形势亦有利,故如在目前停战,外交形势尚不恶 劣。 二、停战后再续战两方利害之比较件战后如再行续战,此停战期间敌我两方均 得利用以调整部队,整理补充,增筑工事,以及整理后方等等。此事敌我西方本属 相同,惟因我方系防御作战,又敌军在我国内作战,故有较敌有利之处,兹比较如 下: 调整部队 整理补充 补充兵之训练 敌我相同,因时间相同。 增筑防御工事及设备于我有利,因我方为防御。 组织民众及游击部队于我有利,因在我国土作战。 增强各地防空组织与设备于我有利,国我空军劣势,不能袭击敌国。 整理后方交通于我有利,因无空袭。 军械弹药器材之输入于我有利,因我方所购之弹药等,愈迟则到者愈多。 这次会议的结论是:“综观以上利害比较,停战或短期停故于我物质上均较有 利。故在有利之条件下,自可接受。又为顾虑士气精神上之影响,则外交上不妨避 去停战口吻,而以‘敌如撤退或退至某某之线则我不进’之方式出之。”上述内容, 生动地反映了国民党政府对于日本所采取诱降阴谋的认识。 由于判断上的根本错误,导致了政策上的过失。此后,南京国民党政府与日本 帝国主义之间鱼雁往来,断断续续地进行着“和谈”活动,一直到抗战胜利前夕, 没有停止过,这就为汪精卫集团的对日“求和”,找到了借口,打开了方便之门。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