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电》的出笼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陈公博、周佛海、陶希圣三人携带了汪精卫响应 近卫文麿第三次对华声明的电文稿,由河内飞抵香港。他们的任务是: 将此电文稿交给林柏生,让他在其控制的《南华日报》上发表。 根据临行前汪精卫的嘱咐,他们三人一下飞机,就由陈公博出面,将汪的电文 交给当时在港闲居的顾孟余,希望能得到顾的支持。不料,当顾看完以后,表示坚 决反对,对陈公博说:“这电文万万不能发表,这是既害国家又毁灭自己的蠢事。” 并表示马上去电力争,“未得他(指汪精卫)复电之前千万不要发表。如怕失误, 一切由我负责。”顾孟余是河北宛平人,生于一八八九年(清光绪十五年),原名 兆熊。早年留学德国柏林大学,攻读经济学,一九二二年返国,先后任北京大学教 授兼德文系主任、经济系主任及教务长。一九二四年加入中国国民党,追随汪精卫。 大革命失败后,与陈公博等人在上海法租界,办起《前进》杂志,参加反蒋大合唱。 九一八事变后蒋汪合作,顾也随之到南京,历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委 员会秘书长、铁道部部长等职。抗战开始后,他任宣传部部长,但始终并未莅任视 事,而是飘然远行,蛰居香港,对汪精卫出逃前暗中通敌的详细情况,一无所闻。 顾孟余同汪精卫有很深的历史关系,长期以来与陈公博同为汪的左右手,这次顾孟 余能明民族大义,极力反对汪发表《艳电》,并随后即离开香港去重庆,比之于陈 公博虽不同意汪与日谋和主张,却仍然随汪离开抗日阵营,后来终于落水当了大汉 奸,实相回异。 陈公博听了顾孟余的话,就去找周佛海商量。 周佛海自河内到港后,就住在九龙塘约道五号一幢清水砖瓦砌成的独立式小洋 房里。为了安全起见,他雇了两个彪形大汉,一个手拿汽枪,一个身备匕首,日夜 守卫着门口。按照当时香港当局的法律,私人不得备有自卫枪支,周宅有这样的布 署,也算是上乘的警备了。 陈公博到了周家,将顾孟余的这番话转告给周佛海,周害怕自己的主张会告吹, 不禁火冒三丈,暴跳如雷地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如果因为顾孟余一人的反 对就不依期发表,那就散伙好了。我没有什么关系,我马上可以回重庆见蒋先生认 错请罪,料想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打开天窗说亮话,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商量的! 干就于,不干就拉倒!顾孟余不过是一个部长,我难道就没有当过部长吗?怎么可 以由他一个人反对就推翻一切,连电报也压住不发呢?”陈公博听了,感到左右为 难。不同意吧,周佛海那里不好交账,同意吧,顾孟余那里的情面撕不开。陈公博 毕竟是个老政客,他将电文交给林柏生,让林去处理。 林柏生,别号石泉。一九○二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出生于广东信宜县一个地 主家庭,早年曾入美国教会学校岭南大学读书,后执教于执信中学,任训育主任。 一九二四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后,汪精卫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次年七月,又出任 广州国民政府主席,林柏生经执信中学校长曾醒引荐,任汪的秘书。从此,林长期 追随汪精卫,成了汪的亲信。一九二五年秋,林由汪保荐,偕其妻赴莫斯科中山大 学留学,并与陈春圃同被指定为国民党方面选派的学员与国民党中央的联系人。次 年九月,林回国后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从一九二七年以来,林柏生先后在国外、 国内创办并主持了《留欧通讯》(后改为《留美通讯》)、《美洲民国日报》、纽 约《民气报》、香港《南华日报》、上海《中华日报》等报刊,为汪精卫集团制造 舆论,扩大政治影响。在汪精卫的提携下,一九三三年林柏生担任了国民党政府立 法院立法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上海、南京相继沦陷,《中华日报》经费无着, 被迫停刊。林柏生奉命带了报社主要成员回到香港,除主持《南华日报》外,并兼 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特派员,创办“艺文研究会”在香港的变相分支机构——国际 编译社,大肆鼓吹“反共媚日”谬论,是汪精卫“和平运动”中一个得心应手的重 要骨干分子。 当陈公博将顾孟余的意见告诉林柏生时,林就干脆地说:“我不管顾孟余说什 么,由你交给我的汪先生信等于是他的命令,他命令我二十九日发表我只知道遵办。 如果要改期除非有他的命令。”这一天,陈春圃去访陈公博,问他准备怎么办?陈 说:“现在就写信给孟余,不再和他见面了。见面反难说话,告诉他问题在于时间 太紧,现在无法来得及于二十九日以前收到河内复电,那么,电报往返磋商就谈不 上。因为柏生坚持非依汪先生命令之日子发表不可,既然他明自表示不接受任何人 的命令,这等于无商量余地,只好让电报如期发出。”十二月二十九日,汪精卫响 应近卫声明的电文终于送到《南华日报》,并于第二天刊登出来,这就是臭名昭著 的《艳电》。《艳电》是汪精卫集团公开乞降的宣言书,全文充满了奴颜婢膝之媚 态,公然吹捧日本政府“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元赔偿军费之要求”,说“日本 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自由为条件,交还租 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说得娓娓动听,实际上只是为了掩盖 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和他们自己乞降的遮羞布。 《艳电》又是汪精卫集团对重庆国民党政府的一份劝降书。说什么日本政府 “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 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因此,“兆铭经熟虑之 后,以为国民政府即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主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 《艳电》还重弹了汪精卫集团的反共滥言,叫嚷要中国共产党“彻底抛弃其组 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否则,“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 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露出了一副凶相。 当然,《艳电》也委婉地道出了汪精卫集国对近卫声明的不满。由于近卫声明 只字未提重光堂密约所规定的撤军问题,使汪感到难堪。他在《艳电》中写道: “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 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所谓“尤要者”,就是针对 近卫声明而发的。“两卫”声明的这种矛盾之处,并不奇怪。日本要汪精卫出马 “收拾时局”,绝对不是要把中国沦陷区交给汪精卫去管理,而是想通过汪精卫达 到其独占中国的目的;而汪精卫则幻想通过对日“和平运动”,建立起汪家王朝。 双方各自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其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艳电》一发表,林柏生在香港的一班伙计立刻紧跟而上,在《南华日报》上 连篇累牍地撰文以呼应。他们大叫“战难和也不易”,说什么“历史上无不和之战, 否则双方须有一方灭亡”。林柏生更以“理论权威”的面孔,对《艳电》进行阐释。 他要大家认识《艳电》的。重要意义”,说汪精卫此举,是“对党对国”“尽其责 任之所当尽”,因此,“决非徒唱高调所能为力”,“凡我同胞,当解此旨,求其 贯彻”。 在发表《艳电》,制造舆论的同时,汪精卫又要求日本以军事行动来配合他的 “和平”攻势。十二月三十日,汪精卫通过香港的高宗武,向日方提出四点希望: (一)日华两国在完成新东亚建设的基础以前,尽量与英美列强避免磨擦是重 要的,因此当前对这些列强不要引起纷繁的事端。 (二)在军事发动以前的三至六个月期间,希望日本方百每月援助港币约三百 万元,但希望尽可能在对华文化事业费中开支。 (三)对北海、长沙、南昌、潼关等地日本军作战的行动,以获得政治效果为 目标。 (四)彻底轰炸重庆。 不难看出,这些希望的核心,就是希望日军加重军事压力,加快摧毁中国军民 的抗战力量,以便支持汪精卫上台“收拾时局”,实现其当“儿皇帝”的野心。 但是,《艳电》的欺骗宣传和汪精卫集团的险恶用心,很快遭到了可耻的失败。 (艳电》一出笼,立刻就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谴责,汪精卫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 鼠。 一九三九年一月二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在重庆接见外国记者,严正指出 汪精卫的卖国行为“既不能破坏中国内部之团结,亦不能损害中国抗战之力量”。 同一天,《新华日报》发表题为《汪精卫叛国》的社论,接着又发表一系列文章, 批判《艳电》所散布的投降理论,揭露汪精卫卖国求荣的罪行。一月五日,中共中 央书记处发出《关于汪精卫出走后时局的指示》,指出汪精卫的逃跑,“表示了中 国主战派和主和派的开始分裂”,号召全国人民“用一切方法打击卖国叛党的汉奸 汪精卫。批评他的汉奸理论,并指出他的反共主张即为他的汉奸理论的组成部分。” 一股反汪讨逆的巨大声浪迅速掀起。时在香港的国民党老前辈何香凝发表文章,指 出江精卫的《艳电》,“其所提议各点,措词恍惚,均只从如何执行‘日本政府所 提议者’出发,将近卫声明响应一番,不特民族气味全无,连做人的良心都已丧尽”, 揭露汪精卫以向中央“建议”的形式,破坏整个抗日方针;以挑拨国共两党情感的 “方法”,妄想“在业已不成问题之地方行政军队问题上挑拨出弥夭大祸之后,便 好来给‘善邻友邦’开出渔人得利的门径”;对三民主义的歪曲,“来动摇国民大 众对三民主义的信念,好让‘友邦的王道主义’收拾人心”。何香凝勉励全国人民 “万不要被这些荒谬论调迷惑”。“万众一心,向着胜利的坦途迈进”。国民党军 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九等战区的高级将领和所辖各省政府机关,以及广西、 甘肃、广东、湖南、江西、山东、新疆、河南、浙江、湖北等省政府官员和民众团 体,一致通电,要求国民党政府对汪“明令通缉究办”。海外华侨也纷纷来电,责 斥汪精卫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赞同日本提出的亡国条件,“不仅为总理之叛徒, 抑且为中华民族之国贼!”“此而不诛,何以励众,更何以根绝效尤!”坚决主张 “宣布其罪,通缉归案,以定国法,而定人心。”为汪寄于厚望的广东地方实力派 张发奎、余汉谋等人也通电指斥汪的《艳电》是“谬论谬辞,为敌张目”,“挠阻 杭战,淆乱是非”,要求对汪精卫“明正典刑,以肃纪纲”。西康刘文辉也以“汪 言行逾范”,表示“率全省党政军民竭诚拥护中央”,对汪精卫的“严峻处分”。 而龙云虽未发表通电公开谴责,但在致蒋介石电文中,指出“汪之议论,对外虽属 奇闻,受敌愚弄: 对内仍毫无影响”。他还建议蒋介石最好“派汪之亲信一二人到河内,以私人 欢迎其回国,如能回渝最好,否则在国内任何一处居住,均可避免再与日人勾结, 以免铤而走险”。至五月初,龙云也公开通电,表示“拥护既定国策,抗战到底”。 汪精卫成了国人皆日可杀的汉奸卖国贼。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