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重点领域(4) 5.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纲要》同时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提出要求: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开展流域水质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海域的环境综 合整治。加强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和监督执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大力推 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环境合作,在改善我国环境质量 的同时,为保护全球环境做出贡献。 (1 )流域水污染防治。 加大重点河流和湖泊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富营养化湖泊治 理、河源污染控制;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行流域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提高污水处理率,在一些行业推行污水零排放;继续加大城市污水和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发展环保高技术,加快研发和推 广适合国情的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技术工艺,提升我国整体产业水平和水污染治理 水平。 (2 )海洋污染防治。 完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强化海洋污染及生态环境监测;逐步减少陆源污 染物向海洋排放和各种海洋生产、开发活动对海洋造成的污染,实施污染物入海总 量控制制度;开展重点海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 (3 )大气污染防治。 控制致酸物质、有毒有害工业气体排放,防治酸雨、可吸入颗粒物、光化学烟 雾和室内空气污染。 (4 )城市交通管理。 整合城市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特大城市要注重发展轨道交通,建立 公共交通优先的路网系统,控制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提高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固体废弃物中可利用物质的综合利用率,加强 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6 )环保产业发展。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优化环保产业结构,通过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企业化、 产业化,构筑面向市场的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制定引导环保 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提高高效实 用环保设备的生产能力,促进重大环保设备的成套化、系列化和标准化;通过环境 标准、技术政策、示范工程和重点实用技术等引导环保产业发展;实施ISO14 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大力加强环保中介、环保技术和工 程服务。 6.能力建设 在能力建设方面,《纲要》提出:建立完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法律制度,加 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体,全面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可 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价系统,建立面向政府咨询、社会大众、科学研究的信 息共享体系。 (1 )可持续发展的立法与实施。 加强可持续发展立法,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制定和完善 人口、资源、生态环境、自然灾害防治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等方面的法规;根 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世贸组织的规则,修订相应的法规。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 法律实施保障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法 律制度得以实施。 (2 )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与监测评价。 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多层次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系统,开展 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评价报告。 (3 )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共享。 建立公共基础数据、人口、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等信息库,实 现基于高速网络基础上的、面向社会各界的、具有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的信息共享 和信息服务体系;建立适应于政府决策的信息共享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