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我们大致已经可以看出杨新海的犯罪人格是如何形成的:第一,杨新海的家 庭确实非常贫穷,穷到他难以形成自尊;第二,他早年离家出走,在他基本社会 化尚未完成之时就离开父母的监护和教育、离开学校的教育,这本身就为他随后 的生活遇到挫折埋下伏笔;第三,他踏入社会后约三年就被劳教,从1988年到2000 年,他一直处于违法犯罪与受处罚的环境中。从这三点我们看出,他形成犯罪人 格也就不足为奇了。 犯罪人格形成以后,杨新海特别仇视社会,幼年时家庭的遭遇,上学时认为 受到亲戚的冷遇,流浪时打工的劳累,打工的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在做小生 意时受人欺负,这些在杨新海看来,都是无法容忍而又无法改变的罪恶勾当,于 是,在他的眼中,整个社会也就在这些罪恶勾当中变得漆黑一团,看不到一点光 明,那些所谓的欺负他的人罪不容赦,该千刀万剐。杨新海落网后,在接受审讯 时还说:" 有时我想一想,社会上有好多事就是不合理,我认为有些人就是该杀, 杀了他们也不亏。" 但是,后来他杀的哪一个不是无辜百姓?他们哪一个人又该 杀呢? 参与破案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杨新海所作案件都有相应的情 感特点。这种情感特点是:他较长时间的脱离正常人的情感反应,对人的生命已 经麻木。譬如他杀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留一个活口。他实施犯罪非常有经 验,尤其具有明显的反侦查意识,所以,他能够多次逃避侦查、避免暴露。这两 个特征都预示着:此人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李玫瑾教授认为,如果根据理论假设来分析,犯罪人格的形成与人的基本社 会化缺陷有着直接的关系。 他1990年因盗窃被西安市公安局霸桥分局劳教两年,1993年因扒窃被石家庄 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劳教一年,1996年因盗窃、强奸被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刑五年, 这些惩罚,只是法律对他所犯罪恶的不完全清算。而这些不完全清算,不但没有 促使杨新海改恶从善,弃旧图新,反而更进一步激起了他对社会的仇恨,对政府 的不满,对人们的忌妒,他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极端的手段来报复社会,报复 人们,报复他不明目的的所有对象。 在杨新海所作的这些案件中,手段都非常凶残,通常不留一个活口。杨新海 虽嗜血成性,但他的作案动机却一直让人摸不清楚,有些现场虽然有抢劫,但有 的仅仅只是抢走几元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分析,首先我们从动机看,俗话说" 穷生盗、 奸生杀" 。杀人案件往往排在第一位的是因为婚恋纠纷,第二位是图财,第三位 是报复杀人。但是杨新海这个案件确实动机不突出,所以这个也是引起我们思考 的一个问题。 从王大伟教授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凡杀人案件,一般具有仇杀、情杀 或图财害命等原因,但杨新海杀人既没有既定的侵害目标,也没有任何杀人的先 兆,也就是说,他与被杀的人,前世无冤,今世无仇,根本就不认识,毫无瓜葛。 杨新海仅仅只是为了少得可怜的几元钱,或为了发泄一时的兽欲,他就随便杀人, 那些被害人事先根本不可能有所察觉,这不仅令受害人防不胜防,也给公安机关 破案提出了挑战:如果按常规排查,根本发现不了杨新海的行踪。 杀人狂魔杨新海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如何杀死67人?为什么涉及皖、豫、鲁、 冀4 省的14个地市,却迟迟没有破案?要破解这个悬念,首先要了解他的作案特 点。 杨新海作案的第一个特点是流窜作案,犯罪目的不明,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 识。杨新海作案后经常步行从一个地方长途跋涉到另一个地方,在借以躲避追捕 的同时,寻找新的侵害对象。杨新海虽然个头仅1 60米左右,身体素质一般, 但他具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杨新海在交代自己的罪行时,曾给办案人员讲过:" 我长期流窜作案,夜里 长距离奔跑,需要有强壮的身体。为了明目,我常吃猪肝和蛋黄。我还经常吃烤 羊肉增加能量,吃生黄瓜增加维生素。这么多年我从来没害过病,几乎连一片药 也没吃过。自己平时身体很好,多年来没吃过药,感冒了就吃萝卜、喝点姜汤。 注意吃些新鲜蔬菜和鸡蛋、咸鸭蛋、瘦肉、牛肉、黄瓜等营养丰富的食物,冬天 的黄瓜很贵也买着吃。再一个就是注意锻炼,有时下雪了,随便裹上大衣就在地 里睡上一晚上。我不吸烟,吸烟对身体害处很大,怕晚上作案咳嗽被人发现。我 也不喝酒,至多喝半瓶啤酒,喝酒醉了会失去控制,可能暴露自己,说不定会钻 进汽车底下,或被公安抓了现行。" 杨新海的第二个作案特点是昼伏夜出,单打独干,从来不找同伙。他怕找个 帮手不牢靠,容易暴露。他往往是到一个地方以后,先踩点,踩完点后晚上进去, 一旦作案得手后,便迅速撤离现场。 杨新海作案的第三个特点是作案选择的目标大都是偏僻乡村。杨新海自小在 农村长大,对农村的生活习惯最了解,他对办案人员讲:" 我对农村特别熟悉, 农村天地广阔,四通八达,作案后容易逃跑。农民防范意识差,晚上睡觉一般不 顶门,即使闩门也是一拨就开。警察办案会实行地毯式搜查,我就实行地毯式盗 窃,一晚上盗窃多个村庄;在一个村庄里盗窃许多家。" 杨新海在抢劫和盗窃中, 只要钱,其他东西很少拿,他说,他要想抢东西,电视机都能抢到,但这些东西 不方便携带,警察看见背东西的就抓,抓了以后还打人,这还不说,如果再把人 关起来详细审查,他就走不了啦。 杨新海作案的第四个特点是所选择的时间晚,大都在深夜12点以后到凌晨两 点之前。这段时间里,人们睡得正香,防范意识极差,作案很容易得手。所以, 他所作的20多起案件中,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反抗。 杨新海作案的第五个特点是在作案现场不留任何痕迹。 当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分子再狡猾,最终也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 是,杀人恶魔的这些话难道不令人振聋发聩吗?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刑 事侦查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侦查技术,否则我们只知一味凭着老经验、老办法对 付杨新海这样的惯犯,已经很难于奏效了,我们特别需要提高利用高科技手段侦 查破案的技能,同时,发动广大群众群防群治,那样,才能让犯罪分子举步维艰, 动辄入套,也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制止刑事犯罪。 4 年的杀人、抢劫、强奸犯罪经历,已经使杨新海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职业 犯罪者。作案时,他是一个凶狠的恶魔。逃跑后,他又把自己混迹于人群之中, 以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艰难地存活在人世上。 杨新海虽然生活在人间,却完全变成了一个游离于人群以外的魔鬼,在与人 打交道的时候,他学会了一套伪装自己的办法。在如何伪装自己这一点上,他是 这样" 自白" 的: " 我在城市里生存,总是把自己伪装成本市人,从来不带旅行包,随身物品 用一只大塑料袋提着,背旅行包意味着我是外地人。我也没理过光头或短发,光 头别人会怀疑我刚从监狱里出来。我购买作案用的锤子时不说话,只用手比划, 他们说几块钱也不还价,给了钱拿住锤就走。从城市到农村作案时多乘公共汽车, 在公共汽车上也不说话,到了我要去的地方时就打手势示意停车,在这些地方我 一说话他们马上能听出来我是外地口音。我杀人后警察可能会找卖淫的,也可能 会访问公共汽车上的人,外地口音的人会被怀疑,警察通过访问会知道我的长相。"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