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指标向社会公开 2001年4 月18日 星期三 雨转晴 失去自由第21天 刚擦完地,阿昌将我拉到一边,指着今天《深圳商报》上的一篇报道说, “你犯的就是这个事?”我低下头看见那篇报道的题目是《非公务人员赴港澳指 标向社会公开》。文中指出: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我市非公务人员赴港澳证件审 批从4 月23日起有重大改革:换用新版指标本;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间; 办证人员备案,年度不得随意更换;分配指标向社会公开。 一口气看完报纸,我有一种莫大的欣慰感,因为实行办证人员备案制度以及 分配指标向社会公开等,正是我3 月29日写给公安机关交代材料中提到的。同时 心中又多了一种深深的无奈,如果这项制度早点出台,深圳各大报纸的分类广告 中一定没有那么多的“港澳通行证咨询”,通行证交易也就不会成为许多人从事 的职业。 咨询公司之所以游说我转让手中多余的通行证,是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拥 有指标的企业的员工,那么转让指标则成了一件很容易的事。另外由于申请办理 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程序复杂,许多企业怕麻烦,这样就有了相关咨询公司的 出现,由此通行证交易则成了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现象。 当我把其中的缘由讲给阿昌听了以后,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