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12·4行动”启动 2003年10月20日 星期一 晴 自由后第207 天 自从监狱出来以后,我就把它当作是第二生命的开始。还在监狱里时,就计 划着出狱后该做些什么。找工作自然是要的,带着妈妈和姐姐去登山也少不了, 还有痛痛快快地打一场网球。然而曾以为自己受过高等教育又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会很快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一连串的打击让我更加迫切地想做一件事——用两 个月左右的时间走遍广东省的各个贫困的村落,在当地群众中进行现身说法等宣 传法制的活动,迎接“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 为此我买了许多法律书籍来研读,也收集了许多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材料, 还通过各种途径调查、掌握广东省各个县市的贫困村落的现状,从而根据所了解 到的信息确定一条可行的走访路线。我知道我来自贫困的农村,父母供我上大学 已付出了全部的心血。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两年的监狱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准 确地说是改变了我整个家庭的生活。 近日朋友送我一本书——《流浪族》,作者风子有过8 年的流浪生活和5 年 的牢狱生涯的经历。他在书中写道:“这部小说承载着我太多的情感。从写第一 个字到现在,我没当自己在写作,我是在祭奠和还债。”它让我想起了自己出狱 后求职的种种遭遇,和创建“中华失足者热线”后来自各方不同的声音。我有一 种想喊的感觉,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我所拥有的一切美好都变成了遥远的回忆, 使我走到哪里都还要背着一个“污点”。 我知道,我的深圳梦被彻底击碎。到底是谁的错?无知让我今后的生活必须 背一个沉重的“包袱”,而且不能有任何的怨言。 相信许多如我一样在外寻梦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常会遇到如我一样的诱惑, 面对法律,他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因此,为了悲剧不再重演,作为一名曾经失 足的青年,我要把我的故事告诉更多的人,期望他们增强法制观念,不要走到我 没走通的路上去,做一个守法公民。 如果说这是我要当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的动力所在,那么“阳光下12·4 行 动——普法宣传广东万里行”则是我新生的开始,也是我要把那段不光彩的过去 当作一种责任终身背负的一个行动见证。因为法制宣传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 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实现,以及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风子因为还债而写书,我为自己的无知而呐喊。同在阳光下,真情你我他, 法制宣传进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