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性产业”的历史沿革 一、本地自发时期 1.“创始人”的故事 这个开发区里的“性产业”,并不是随着开发区的建立才产生的。据当地人说, 因为这里是交通要道,而且当时是那个工业城市在这个方向上的惟一通道,过往的 车辆一直很多, 所以早在1980年,这里就有一些妇女卖淫。还有3个当地男人分别 说,其实在70年代的“文革”后期,就已经有女人开始卖淫了。其中的两个男人还 指名道姓地说,原来住在村东头的××rong就是从1975年前后开始卖淫的。这两个 男人分别讲了××rong的故事。[1] ××rong是(当时的)本县山区嫁来的。她老公是本地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他 们家住在村子边上,紧靠公路。1975年前后,村里人发现她跟一个经常路过的司机 特别好。那个司机是×zhou市那边的城里人,专门开车拉煤。他每次路过都到×× rong家里来,每次都给她家卸下一些煤。她家自己烧不完,就送给亲戚朋友一些。 后来,可能是这个司机又介绍来一些别的司机,所以她家门口经常停着好几辆汽车。 结果她家不但有煤,还有铁丝、铁管、砖头、石料什么的。不过,她并没有把这些 东西拿出去卖钱,只是用来给众人“买好”而已。 可是大约在毛主席逝世前后,这件事终于引起了上边的注意,村里人的嫉妒也 终于化作了愤怒 [2] 。 于是××rong被抓了起来,挂着“女流氓”的牌子挨了斗 (那时还没有“卖淫”或者“暗娼”这样的概念与名词)。事后,她自己扔下丈夫 和两个儿子,跑到外地好几年,直到80年代中期才又回来。可是从那以后,她就再 也没有什么风流韵事了。 到笔者考察时,她都50多岁了,跟老伴一起开了个杂货铺。她的一个儿子就在 城里上班,另一个儿子去广东那边了,可能是在做买卖。尤其重要的是,即使在目 前当地存在着“红灯区”的情况下,她也并没有涉足“性产业”。就连讲她的故事 的男人也猜不透这是怎么一回事。[3] 2.80年代的情况 据当地人说,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承包制以后,农民们都忙于种田,而且“脑 筋也不开”,所以那时还没有路边店,也没有什么人想到要开。 大约是1983年到1985年,国家投资,把经过村子的那条公路改建成了二级公路。 在施工期间,大批的工人住在村里或者附近。他们要吃穿用,又相对地更有钱,所 以村里的第一批小卖部(主要是卖饮食烟酒)、小饭馆(主要是卖类似快餐的小吃) 和小商店(主要是卖日用杂品)就应运而生了。这种“三小”,当时大约开了七八 家。 公路改建完毕以后,过往的车辆极大地增加,而且当时旁边的城市还没有开始 扩建,这里离市区还有一段路,所以“三小”的生意挺不错。可是村里人有一窝蜂 的毛病,恨不得家家都去开“三小”,结果一下子就开了将近30家。这就形成了恶 性竞争,谁也没有多少生意。 大约是1986年或者1987年,一个原来的村干部开办了第一家小旅馆。当时主要 是接待那些半夜以后才到达这里的外地司机。他们往往是原来计划连夜赶到城里, 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耽误了时间,恐怕半夜进城找不到住处(当时城里的旅馆业还是 国营的一统天下,服务极差,清规戒律极多,而且半夜肯定关门了)。再加上一路 疲劳,所以这样的司机很愿意在城外先睡上一觉,第二天早上再进城。 可是,这样耽误时间的司机毕竟不多,所以当时这家小旅馆的生意也不怎么样。 还有几家农民也想挣这份钱,但是又不想专门为此投资建房,所以就把自己已经开 办的“三小”改造一下,放上一两张床,白天卖东西,夜里就在那里接待过往的司 机住宿。还有两家农民盖了新房,也腾出一间来接待司机住宿。不过,当时全都加 起来,也没有10家。 就在这个时期里, 这里出现了卖淫。在笔者所访谈的3个当地男人中,有一个 说是本地的妇女首先开始的,而且能够说出三四个具体的人来。但是笔者最后深入 访谈的那个40多岁的当地男人却说,其实那是谣传,只不过因为被点名的那几个妇 女,平时人缘不好,又显得“辣”一些,所以人们喜欢这样猜。 据他说,其实是一些司机首先带女人来一起住宿的。这些司机都会多给一些住 店钱,接待他们的当地农民当然也就懒得管闲事。有些司机把女人带到这里以后, 自己进城去办事,或者继续跑运输,却把女人留在这里,住着等他。有的司机从此 就一去不复返了。后来就有那么三五个女人留下来了,在本地的旅馆里或者“三小” 里打杂帮忙,挣个吃饭钱。就是她们首先开始卖淫的。不过,她们往往是外县甚至 外省的人,往往有了一点钱就回家了;而且,肯收留她们的本地人也没几个。当时 人们传说,最经常收留她们的,就是原来村干部开办的那第一家旅馆。 1988年以后,路边的小旅馆和接待住宿的“三小”迅速地增加了,达到了40多 家。为什么呢?当地人一般都说,是因为农民也开窍了,也想赚大钱了。可是笔者 却认为,其实这是因为旁边的城市在此时大发展了,社会的整个经济体制也开始大 变,所以出现了五个变化,对这里的旅馆业和服务业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市区的物价飞涨,吃住都比这个农村地区贵得多,而且在当时还没有现 在这么方便。其次,市区扩大了,一过桥就算进入市区。结果,市区的各种各样的 繁琐的交通规则、市容管理等等也扩大到江边。运货的卡车和司机在市区里越来越 不方便。第三,公路的交通越来越拥挤,迫使更多的运货卡车只得在夜间行驶,等 到达这里的时候,往往已经是深更半夜或者清晨时分。司机们往往不愿意再接着进 城。第四,城市发展了,长途公路运输也日益发达,来自外省甚至相隔数省的车辆 屡见不鲜。这些车辆一般都不愿意在路过的城市里停留。第五,司机们都陆续地普 遍实行了工资包干制,不再需要发票报销,所以越来越可以选择住在这个农村地区 和私人小店里。 旅馆业发达了,如何招徕更多的客人就成了生死攸关的大问题。这时,肯定会 有人想到使用卖淫这个千年的法宝。可是,据当地人说,直到1990年之前,这里的 卖淫活动其实并不多,而且很隐蔽,也受到村里人的谴责。这又是为什么呢? 3.笔者的分析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这个开发区的地界里,在80年代里所发生的“卖淫”, 其实并不是现在官方所说的“暗娼”,而是民间所说的“乱搞(男女关系)”或者 是“招野男人”。 那位被称为卖淫“创始人”的××rong,就是最典型的“招野男人”,而不是 所谓的“暗娼”。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暗娼是高度商业化的结果,是一种“一分钱一分货”式的纯粹的交易,所以按 照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规定,暗娼必须具备这样几个特征: 首先,她们是以现金进行交易的,而且非现金不可,不能以其他东西或者利益 来代替。尽管她们可能赊账、收支票或者信用卡,但是其中的“现金”的含义并没 有改变。 其次,暗娼是以性交次数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来计算价格的。只有一次性交叫做 “打炮”,这是一种价格;整天陪伴叫做“包夜”,是另一种价格;长期租用则叫 做“包养”,又有其他的价格。 第三,暗娼就像一般商店里的卖主一样,只认价格,不挑客人,不管买主是什 么人,都卖。 第四,不管暗娼有多么隐蔽,她们总是试图扩大客源。 第五,暗娼虽然也会与嫖客产生感情,甚至嫁给嫖客,但是在这之前,在她们 在“做生意”的时候,则必须“公事公办”。尤其是,她们不可能与嫖客结成像一 般婚姻那样的、没有金钱往来的、双方共同经济核算的关系。即使在大多数“包二 奶”里,表面上双方在共同生活,但是只有价格才是最根本的,一不付钱,马上散 伙。而且双方完全是独立核算,没有—个嫖客会像丈夫那样把自己的钱“交柜”。 可是,××rong的情况与暗娼的这些标准几乎全然不符。 在现金交易这一点上,她主要是收取一些实物,主要是贴补自己家,其次才送 给别人一些。这说明她确实没有收钱,否则司机也就没有必要再给她别的东西了。 因此,这只能算作收取了经济上的“实惠”。 在计量单位上,那个司机给她东西时,很可能并不是按照她招待他的次数来计 算的,因为给笔者讲故事的人也强调,司机虽然经常来,但是并不是总给她东西。 否则她家根本放不下。 因此, 这不像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倒更像是由于两人 “相好”而给予的“补助”。 在对象选择方面,她只跟那一个司机有这样的来往。虽然后来又有别的司机也 来她家,但是就连给笔者讲故事的那两位男人也无法肯定,她是不是也“卖”给后 来的那些司机们了。笔者倾向于认为她并没有跟多人发生关系,因为在那个年代里, 所谓“集体淫乱”或者“集体嫖娼”的事情实在是不可能发生。如果真有了,那第 一位司机大概也不会跟她继续来往的。真实情况很可能是:第一位司机把她作为自 己的“相好的”介绍给别的司机,让自己的哥们儿在路过时也有个落脚之处。这倒 是符合民间习俗,哪怕在“文革”后期也罢。因此,她并不是真的来者不拒。 在扩大客源这一点上,显然她也并没有那样做。 在共同经济核算这一点上,她与那位司机的关系更像是东北人说的“拉帮套” [4],或者是现在北京人说的“傍家儿”[5]。其中主要是互助的成分,恐怕没有金 钱买卖的内容。 总而言之,××rong的行为主要是“招野男人”。从笔者所主张的严格定义上 来看,这虽然也是一种“性交易”,甚至可以称为“卖淫”;但是××rong这个人 却肯定不是“暗娼”。 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在当地出现“性产业”和“红灯区” 以来,“始作俑者”的××rong却反而一点都不沾边。就是因为她过去所做的事情, 跟现在的“小姐”们实际上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她可能从来也不认为自己卖过淫, 更别提像现在的小姐那样卖淫了。所以,她不仅不可能“重操旧业”,而且可能在 心里深深地藐视现在的小姐。这其实也是人之常情。不信,您如果把现在有情人的 人叫做嫖娼卖淫,看他们不跟您急才怪! 本来, 在中国普通人的思维和语言里, “乱搞”(北方叫做“搞破鞋”)、 “卖淫”(或者叫做“卖×”)、“妓女”(现在官方叫做“暗娼”)这三个词, 始终是各有其义,泾渭分明。“乱搞”说的是与非婚的多人有性关系,并不包含经 济交易的内容。“卖淫”说的仅仅是一种行为,虽然哪怕只有一次也算,但是它并 不表明被说的人就把卖淫当作了自己的职业。只有“妓女”说的才是一种职业和一 种身份,是那些被认为除了卖淫别的什么都不干的女人。 也就是说, “乱搞” 的女人并不一定“卖淫”;卖淫的女人也不一定就非是 “妓女”不可;惟有妓女才是把卖淫当作专门职业的女人。或者反过来说:只要是 妓女,不管她实际上卖不卖,都被认为是专门以卖淫为生的。而对于卖淫,不仅这 种行为不能说成是乱搞,而且卖淫的人即使跟许多人性交,也不过是在“做生意”, 而不是在乱搞。至于“破鞋”,那一定不是按价收钱的。 当然,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把这三个词混用。但是人们一听就知道,这 往往是发生在骂某个女人的时候。例如,她明明只是乱搞,却偏要骂她“卖×”或 者“是个妓女”。 可是,恰恰是这种高度“净化”的社会道德,把人们的思想给搞混乱了,把这 三个词也给弄糊涂了。尤其是到了“文革”时期,天下万物、人间百态都被说成不 是黑就是白;而且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内部一点点区别都不许有。结果,人们被 训练得不由自主地认为,所有被“净化”的道德所不容的性关系,都是一丘之貉。 因此,乱搞、卖淫和妓女也就被扭成了同一个概念。 即使直到现在,在我们的禁娼宣传里,对于暗娼也仍然是恨不得破口大骂,骂 得她们狗血喷头;仍然是不去认真研究“道德败坏”、“卖淫妇女”与“暗娼”这 三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异同。这样的宣传,实际上仍然是在向人们灌输着“天下乌鸦 一般黑”的简单化的认识方法,仍然是在利用人们的道德情感和“难得糊涂”,而 不是调动人们的理智。因此,当地男人直到现在还认为××rong就是首开卖淫记录 的人,甚至就是本地的第一个妓女。 在××rong之后,那些80年代在这里卖淫的妇女们,正处于从乱搞到卖淫再到 妓女的发展过程之中。她们一开始可能仅仅是跟某些司机乱搞。当她们被抛弃在人 生地不熟的异乡时,她们可能是不得不开始卖淫。可是,由于当时这里还不具备出 现有规模的“性产业”的客观条件,所以她们即使开始卖淫,也不会长久,往往是 有了回家的钱或者另谋出路的钱,就迅速地离开了。所以,她们离真正的暗娼还有 一些距离。 二、“喝汤时期” 所谓“喝汤时期”说的是在1992年开发区建立的前后,当地开始出现了真正意 义上的卖淫与暗娼。可是在当时,由于开发区的房地产业正搞得热火朝天,所以不 仅掩盖了暗娼的存在, 而且也相对地抑制了“性产业” 的发展。所以可以形容为 “房地产吃肉,‘性产业’喝汤”。 据当地人讲,大约在1990年前后,已经有一些外地农村的妹子,专门来这里当 旅馆和饭馆里的服务员。她们中间已经有人实际上主要是卖淫,甚至是专门卖淫了。 不过她们的人数并不多,据说也就是10-20个的样子,而且绝对没有现在这么公开。 1990年前后时,主要是因为过往车辆迅速增长,这里的小旅馆已经达到20多家 了,其他种类的“三小”也已经有30家左右了。但是最主要的变化并不是数量的增 加, 而是:(1)营业区域已经扩大到长约500米左右;(2)全都集中到公路两边 的狭长地带。这样,“路边店”这样一种全新的经营方式就诞生了。 所谓“路边店”,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都集中在公路两边,更是因为它们的基 本服务对象不再是本地人或者邻近地区的居民,而是专门针对公路上过往的车辆与 乘客。“路边店”与传统的“集市”是非常不同的事物。集市代表着农村经济,代 表着相对的自给自足与封闭,代表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土窝”。路边店却代表 着工商经济,代表着大范围的流通和流动,代表着“这个世界真小”。 尤其重要的是,集市里会有“乱搞”,却不大可能产生卖淫,而路边店则往往 是“性产业”的温床与基地。在中国最近2000年来的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娼寮和妓 院。但是它们基本上是集中在大都市里,州府(相当于现在的专区)一级的城市里 都不多,县城里则更少。这就是因为那时的中小城市其实只不过是集市而已。但是 到了晚清,尤其是民国以后,“性产业”却在一些相当边远的镇子上安营扎寨,甚 至连一些村子里都有了。为什么?不是什么人心不古的问题,而是因为交通线修到 那里了,而且热闹起来了,路边店有利可图了,也就多起来了。 80年代和90年代的中国,也是类似的情况,而且现在正在向全国每一个角落里 延伸的已经是跑汽车的公路了。公路使得流通与流动加速了十倍百倍。所以,当人 们在说“要想富,先修路”的同时,也请不要忘记了,伴随着公路一起成长的,首 先是路边店;公路上来的第一批客人,也许就是“小姐”们。[6] 那么公路为什么必然产生路边店,路边店又为什么很可能不招凤凰却招来“鸡” 呢?仅仅从“有需求就有供给”的角度来说还不够,还应该注意到: (1) 公路两边是当地农民离得最近的、最节省成本的、最熟悉情况的、最容 易拓展业务的经商场地。他们开办路边店,才是真正的“离土不离乡”。 (2) 并不是公路两边的所有地方都能够这样发展。真正成功的地方不外乎是 由于两大原因:或者位于两个行政区的交界处,形成“两不管”、“三不管”的局 面;或者是当地的地方势力已经强大到足以自行其是的地步。 (3) 在中国严厉的禁娼政策之下,“性产业”里的买卖双方都不得不讲求安 全和保密,最好是“今夜说尽知心话,明晨各自奔东西”。路边店,不就是天天这 样演戏的最佳场所吗? (4) 路边店本身就是大众化消费的事业,因此里边的“性产业”也可以提供 低价值的服务。这在许多地区,恰恰填补了城市里高价“三陪”的空白,所以城里 人专门去路边店的也并不少见。 具体到笔者考察的这个地方来说,1990年前后开始出现的真正的暗娼,本来应 该一往无前地大发展(尤其是当地直到6年后才发生了惟一的一次“扫黄” ),但 是实际上却一直半死不活的。这恰恰是建立开发区所造成的结果。 开发区建立之初,就像在全国许多地方一样,不仅是大轰大嗡,而且是大起大 落、朝三暮四。 最开始,上边雄心勃勃,要把所有的村民都迁走,在剩下来的“一张白纸”上 画新图。 这股风把绝大多数村民都给刮晕了。 “不识时务”的人企图聚众闹事; “顺应潮流”的人忙着想办法赶快在新地方抢占好地盘;进退维谷的人则是“眼不 见心不烦”,一走了之,跑到外地去打工。最惨的是那些开办了小旅馆、小饭铺、 小商店和小卖部的人们。他们做生意也不是,卖铺子也不是,抛家舍业更不是。在 这样的心态下,还会有几个人去发展什么“性产业”呢?恐怕连细细想过它所带来 的机会的人都没有了。 紧接着,大批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始在这里投资盖楼。他们带来了潮水般的民工, 可比当年翻修公路的时候多多了。当地人如梦方醒,赶快今朝有酒今朝醉,突击开 办各种日常生活服务业。现在那庞大的农贸市场,就是那个时候建起来的。此外, 据说当地人在那时候,就像变魔术一样,纷纷盖起了新房。虽然不能说都是靠偷大 工地里的建材,但是既然在自己的家门口大兴土木,占便宜的办法可就多了。不过, 在那个时候,日常生活服务业的兴旺,客观上也就抑制了“性产业”的发展。人们 “筑巢”的狂热,也多少会抑制他们发展“性产业”的非分之想。 正是由于这两次起落和各种客观机遇的会合,在开发区刚刚建立的前两年,在 一般人看来肯定是“性产业”大发展的良机的时候,据当地人回忆,恰恰是嫖娼卖 淫活动最少的时期。那时,据笔者所访谈的那位店主说,就连过往的司机都提醒他 说:我开车的这一路上,到处都搞起来了,你们这里怎么还是老样子啊? 司机的话当然无足轻重,可是开发区后来的发展却的确把这里原本并不出众的 地下“性产业”,引向了“红灯区”之路。 三、“支柱时期” 所谓“支柱时期” 就是说, 自从1994年以来,开发区出现了两大变化,使得 “性产业” 相对地凸现出来。到了笔者考察时的1997年3月,“性产业”实际上已 经成为整个开发区经济活动的支柱。 这两大变化,前面已经讲过,第一就是开发区的发展方向被扭转为建设商住区, 而且房地产业停滞;第二就是本地势力的代表终于在开发区的领导层里稳住了阵脚。 当然,这个开发区再小,也离不开当时整个华南甚至整个中国的大形势。1994 年前后,中国地下“性产业”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表面上来看,是“三陪”与 异性按摩的爆发式的增长,实际上最本质的含义则是:过去的分散和零散的嫖娼卖 淫,已经发展成为正规的“性产业”,又开始向“红灯区”迈进了。[7] 那么笔者凭什么断定,这个开发区的“性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了呢?笔者在下 面会详述一些量化的根据,在这里只想从感性上指出:整个开发区是一幅百业萧条 的景象,惟有路边店地带是热热闹闹、生机勃勃,二者的反差极大。 笔者又凭什么断定这里的“性产业”已经成为“红灯区”了呢?根据就是:在 整个路边店地带里,只有“性产业”和各式各样的围绕着它而存在的经营活动,其 他什么都没有,连所有路边店都应该有的其他服务,这里也没有。没有加油站,没 有修车、洗车的地方,没有停车场,甚至连一家像样的饭馆都没有。一切都在突出 着这里惟一的特色: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