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罪与罚 回望“8.24”事件,真正的围绕案件本身进行探讨的时间并不多,大部分都是 “功夫在诗外”,在这样的情况下,张金柱的家庭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在新闻媒体强大的攻势下,人们对肇事者理解成了一个简单的公式:因为他一 贯为非作歹,天生就是坏人,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因此他专做坏事。开车撞人就 是证明。 难道张金柱真是个一贯为非作歹,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吗? 走进张金柱,走进张金柱的同事,走进他的家庭,我们可以知道许多鲜为人知、 主流媒体不可能提供的东西--她是张金柱的女儿,解放军某部军官。她说,请保 护我的生活,不要透露我的名字和工作单位,我想清静几年。 笔者:那么,我就叫你小云吧。 小云自述:我们家家教很严。这主要是源于父亲的性格,他是个很严厉的人, 在家话不多,有点内向。我妈妈和他性格相反,开朗活泼,遇事想得开。父亲对我 们管教很严,我很大了还挨打。弟弟就更不用说,他已经是军校生了,马上要成为 军官了,父亲还照打不误。这往往是弟弟干了出格的事,说他不听,顶撞父亲的结 果。 我的妈妈是纺织女工,在市西郊国棉六厂上班。她们一星期一倒班,忙得很。 郑州是个轻工业城市,纺织业占很大比重,西郊这片大都是棉纺厂,有五六家,纺 织厂大都是女工。我妈妈就是这几万名女工中的一个。 爸爸从部队转业后,最早在区委上班。二七区委吧。他开始是给领导开车,后 来才调到公安部门。从小的印象见爸爸的时候很少,他一天到晚就是忙,很少在家 呆着。后来,妈妈调出来到了工商局。我们家原来在西郊住,后来爸爸调到了二七 公安分局,我这时已经上了初中,在四中上学,爸爸的单位在灯塔下面,我就跟着 爸爸在办公室住了一年。要说过去见不着爸爸是因为他上班。可我跟着爸爸住进办 公室后,“还是很少见他。他那时是侦察员,为了破案常常不回家,不是一天两天, 也不是十天八天,而是整月整月不回家。他有时路过办公楼,骑着摩托,连摩托也 不下,就大声喊我的名字,把我叫出来,就这样楼上楼下问我有事没事,我说没事, 他就招招手骑着摩托一溜烟走了。 有一次,妈妈有事要出远门,她要走一个月,临走时给我和弟弟留了一点钱, 她想,反正爸爸也不出差,有他照顾我们,怎么也能坚持一个月的。谁知爸爸因忙 着破案,竟然也一个多月没有回来!妈妈临走时给我们买了10斤鸡蛋。到了最后, 鸡蛋吃完了,我们口袋里连一分钱也没有了,在最后几天里我和弟弟每天只能吃几 个煮土豆,把我们饿得不行。后来妈妈回来了,我和弟弟大哭了一场,爸爸回来猛 给我们检讨,我和弟弟谁也不理他。爸爸是个事业心责任心很强的人,谁都知道他 干工作的拼命劲头。他就这样一步步从侦察员、刑侦科长,后来当上了二七公安分 局的局长。二七区是郑州市的中心地带,也是案件的多发区,爸爸任职期间破案成 百上千,他就这样兢兢业业干了几十年。说实在的,我和弟弟都是靠自己长大的。 我永远也忘不了过去小时候在西郊吃中午饭的样子。许多小学生一放学就往家跑, 我和弟弟一放学就往六厂门口跑。那是我们和妈妈会面的地方,妈妈那时会从厂里 出来,给我们带两盒饭出来。那是两个铝饭盒,妈妈把米和青菜、粉条分别放在饭 盒里,放在笼屉上用气蒸,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自然就熟了。这时候我们也该放学 了。妈妈就把饭送到门口,我们就在门口把饭吃了,然后又去学校上学。我和弟弟 的童年就是这样过来的。我独立生活能力比较强,大概就得益于小时候的经历。 到年纪稍微大一点,父亲就知道重视家,重视对我们的教育了。他常很歉疚地 对我们说:公安部门的子女在教育方面大部分先天不足,比较欠缺,子女们有长进 出息的不多。 这种情况不是一家两家,因为他们的父母都太忙了。他还对我们说,既然大家 都是这样,希望你们也不要怨我对你们关心不够。 我高中毕业后爸爸就比较注意教育我和弟弟,也比较重视家庭了。父亲爱干净 整洁,做事一丝不苟,他经常像部队那样来组织我们搞卫生。家里的管理军事化, 父亲像在部队一样检查卫生。刚开始,我和弟弟打扫卫生都注意大面上,而忽略旯 旯旮旮,擦桌子椅子都擦表面,但这些爸爸都不检查,他很狡猾地检查背面,检查 人们注意不到的地方。爸爸检查到灰尘或污垢后都很得意,伸着沾土的手指让我们 看。他说通过检查卫生,可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还可以养成细致扎实的作风。 我刚开始还经常被爸爸抓住,后来,我打扫的卫生就挑不出啥毛病了。相比之下, 弟弟就比较粗心,经常被父亲抓住挨批评。 爸爸是个很严谨很细心的人。 他对我们要求很严,还表现在对我们的生活、穿衣打扮方面。在我们家,孩子 们根本不能穿时髦的衣服,更不要说是奇装异服了。我甚至连穿毛衣外套他都不允 许,必须要在外面罩着衣服才行。有一次,我不听他的话,趁他不注意,穿着毛衣 外套就上学去了,他知道后,硬是追出去,在半道上把我给截回来了。 我参了军,上了大学,先学计算机又学外语。走上工作岗位后,他仍放心不下, 有时去单位找我们领导了解我的思想工作表现,我比较反感,就向他提抗议,争取 我个人的空间。他很尊重我的意见,以后就不再到单位了解情况了…… 张金柱妻子自述:我和金柱是1971年结的婚。他那时还在广州军区当兵。那时 他是技师,算是部队的技术干部吧。我当时是纺织女工,在六厂上班。金柱1975年 转业回来,刚开始开车,1978年进公安部门。进公安后他节假日从没回过家。他对 自己,对下属要求很严。他还委托我去看望干警,谁有病,谁家里有困难,还有一 些干警家不在郑州,逢年过节值班啥的,就让我做点好吃的去慰问慰问弟兄们。他 这一套都是从部队带回来的。他和一帮子公安兄弟感情很深。他是1984年提为分局 副局长的,以后又当局长。 他是个于工作不要命的人,曾有过为破案连续48天没回过家的纪录。要是夫妻 两地分居也就罢了,可都在一个城市,离家又不远,抬抬腿就到了,他硬是几十次 路过家门而不入。有几次过家时只在楼下喊几声,问问家有事没。家里咋能没事? 看他那样忙,又是破大案,再怎么样也得支持他。他破案时口罩换的勤,我洗一把 口罩给他送下楼。他骑着摩托火也不熄,两腿支着地,接过口罩一踩油门就又走了。 多少年他就是这样忙忙碌碌的,一个案子接一个案子,就这样过来了。这些天我的 眼睛一闭就梦见他骑摩托车的样子,他又风风火火去破案了…… 哎,谁能想到他会走到这一步。 有罪说罪,但也不能红口白牙说俺坏得没边没沿呀?俺咋一贯为非作歹啦,俺 世代贫农,他爸是老公安,儿子女儿都是军官,俺这样的家庭咋成了罪恶家庭啦? 你们想想,咱咋成坏人啦哩?! 出事时事故科打来的电话。开始时我不相信是真的,他开了几十年的车,从没 出过事,我不相信。“最后让他本人打电话时,我才慌了。他讲话时大舌头,口齿 不清。他说:真的出事了,让我从家里带钱来。我赶到后,见他仍然愣愣怔怔的, 一身酒气。他说他不知道,啥时撞了人。只觉得车子振动了一下。当时被人追上停 了车后,才知道车下有人。他一下车就说赶快救人,并俯身去车下救人…… 金柱和我都有心脏病,加上他又喝了那么多酒,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撞了人。 金柱知道自己犯了罪,他是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是个特别孝道重人情的人,他知 道人家丧子之痛有多么不幸,他懊悔得不行,回来一晚上唉声叹气。唉我们就是再 有罪,也不能说俺是故意犯罪呀,他醉成那样子,咋能故意呢? 本来,笔者还想找张金柱的儿子谈谈,却被小云劝阻了。小云说,弟弟在解放 军某部当军务参谋,还没有结婚。父亲的事对我们影响很大。我们的家庭本来是个 光荣之家,谁知一夜之间就成了罪恶之家了。它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精神压力,使 我们抬不起头。弟弟和我不一样,他血气方刚年轻气盛,但遇事爱讲死理。他现在 真的抬不起头,情绪低落。希望你们不要再触动这块心病。对我们来说,这个伤口 也是永远流着血,怕是要流一辈子啦…… 在一个物体溅落时,都有各自的运行曲线。如果是一个最大限度毫无人性的人, 即使是在自己的家庭也会找到兽性的根据。或许是他隐蔽得好,或许他在家没有暴 露,或许张金柱的妻子儿女刻意偏袒自己的亲人,笔者确实没有找到兽性的证明。 一个光荣之家在一夜之间跌落在泥淖之中,这种猝变,难道是不可避免的吗? 死,不仅是死者的不幸,亦是活者的不幸。 依照正常的刑律,倘若排除非法律的干扰,张金住最重的判刑也只在10年左右, 这是一些专家的结论。这已经考虑到他醉酒驾车、逃逸、拖拉受害人等“情节恶劣” 的因素。然而,张金柱却被判了死刑。难道死刑真的就能起到比死刑之外的法律更 能惩恶扬善惩罚罪犯的作用吗? 由于张金柱的罪恶,一个家庭毁灭了(虽然在此之前已经破裂,但仍有破镜重 圆的可能,“8.24”黑色之夜的出现,彻底击碎了这种可能性),而张金柱的家庭 也破碎了。这种破碎是永久性的,它不可能随着以后公众或社会对此案有了全新的 认识而改变。正像张金柱撞死了小苏磊一样,不管社会如何处置张金柱,不管是张 金柱判死刑还是死缓、是无期徒刑还是十年八年,这都无碍他在天国飞翔,也无法 缓解张菊花、苏东海的思子之痛。因为这都是真实的死亡。虽然他们的死法不一样, 一个是死于车祸,一个是被国家执法部门剥夺了生命。 说及死刑,我们应该具有现代人的死刑观。 死刑,又称生命刑。对一个人剥夺他的生命权利,大概是诸种刑法中最重的一 种,因此也称之为“极刑”。 死刑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一种暴力行为。毫无疑问,这种 剥夺不管如何解释,都带有某种残酷性。西方人类学家和生物学家通过观察和研究 发现:在遗传信息上,人类和黑猩猩的差别只有2.1 %。而使用语言和工具,对弱 小的同类进行恐怖统治,对捣乱的个体进行惩罚或者处死,对外来种族发动血腥的 毁灭性战争等等,这些原本属于人类社会的东西,却不可思议地在灵长类的动物群 体中存在着。所以,在一些生物学家的眼里,死刑同大猩猩部落里群体残杀个体的 现象是没有区别的。有的西方学者则干脆把人类的某些暴力行为视为兽行,美国著 名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就说:在许多方面,人是最凶残的野兽。而法国人克劳德。 谢斯奈则把死刑同自杀、他杀、决斗及战争等暴力行为相提并论,他认为死刑不过 是形形色色杀人行为中的一种,也遵循着共同的进化和发展规律。他发现,在发达 的资本主义国家和苏联,他杀行为除美国以外,都在逐渐减少,自杀行为除日本之 外也呈下降趋势。就是欧洲一些国家好决斗的陋习也已彻底绝迹。因此他断言,随 着法制国家取代自然国家,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向前发展,人类社会包括死刑在内 的所有暴力行为都会慢慢绝迹。 中国是发明死刑的老祖宗。据《尚书。皋陶漠》记述,五帝时代就有“有邦”、 “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五种死刑和“聪聪”、“明畏”两种肉 刑。“有邦”就是用火烤成肉食,就像现在法式大菜中的一道名菜“烤乳猪”那样, 把人烤熟然后分而食之:“兢兢”就是金枪封喉,将长长的利矛刺穿罪犯的颈项: “业业”就是后来的凌迟,用刀碎割周身肌肉血尽而死:“一日”是将罪犯缚在十 字架上砍下四肢和头颅:“二日”就是把罪犯绑在十字架上慢慢死去。到了舜时期, 由于降服了苗族从那里学来了以刀割颈的死刑方法,才废除了以上死刑。据说这就 是我国执行死刑的起源时间,即大概在五帝后期。 封建百代,悠悠数千年,死刑受历代统治者所推重。从史料上看,死刑名目、 方法之多,莫过于秦;死刑适用事项最多,首推西汉。死刑适用最为节省,当数唐、 元。自唐以后,死刑大致只存斩、绞二等,虽也有别的酷刑,已是非常刑律了。仅 举秦死刑为例,就有近20种之多。 秦朝的法律主要是律,因亡佚,完整内容无从知晓。从云梦睡虎地秦简看,秦 律有《包律》、《戌律》、《捕盗律》等30余种。由于秦广用刑罚手段调整各种社 会关系,故这些律绝大多数都是刑律。秦律的死刑罪名,有反叛罪、降敌罪、杀人 罪(包括贼杀、盗杀、擅杀、斗杀等)、强盗罪。强奸罪等,但具体数量不详。秦 朝的死刑等级与执行方法,有近20种。 明朝以用刑最酷著称。洪武十八年,户部传郎郭恒等人贪污巨额粮食,牵连六 部侍郎以下全部处死,波及诸省官吏,赐罪数万人。朱元漳亲自创造了新刑法“剥 皮实草”,凡是犯赃满60两以上的官吏,都捉到所在府、州、县、卫衙门左边专设 的“皮场庙”剥皮,皮剥下后填上草,然后摆在官府公座旁边,使后继官员触目惊 心。史书曾有大宦官刘瑾被凌迟的记载:“凌迟刀数,例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 刀歇一吆喝。头一日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左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 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人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 血俱从此出。此晚押至顺天府就平县,寄留释缚数刻,瑾尚能食面粮两碗。次日则 押瑾至东角门,先瑾死刑,颇言内事,以麻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 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奏圣旨刘瑾凌迟数足,挫尸免枭首。挫尸胸膛一大斧,胸去 壹数丈。”可见残忍严峻达到极致。 死刑是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杀人行为,它不仅仅是统治者的需要,不仅仅是秩 序的需要,也是人类动物性残忍性的一种释放。因为要迅速终结一个人的生命,它 给刑者带来的痛苦是巨大的。比如法国在保留死刑并执行死刑时,将断头台装在一 个3 吨重的黑色载重汽车上,行刑时,令死回跪在断头台下,重大而又锐利的切刀 瞬间下坠,死因则身首异处,头颅滚人专门安装的篮子内。但跌落篮子内的人头, 仍张口睁目,几秒钟内,眼睛还能睁视,面部表情痛苦万状,更令人骇异的是,有 时无头尸身还能屹然站立,做挣扎状,有时手能触到刑架木柱,并能紧紧抱住,过 两三分钟后才突然倒下。然而,就是这样惨不忍睹的痛苦,人类却有视他人的痛苦 为乐的嗜好。据英国史书记载,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格兰,“绞刑日”相当于全国 性节日,而且比法定假日还要多。执行官员为方便民众观看,还搭起了看台,观看 者无不想寻找一个理想的位置。这样的大型集会充满了一种真正的集体化的歇斯底 里大发作的气氛,人群万分激动,时有暴乱发生,还有不少人因拥挤而窒息或被踩 死。1804年,伦敦某次执行一名杀人犯,前来观赏者达4 万人,及至执行完毕,人 群散尽,但见有100 具看客的尸体留在空旷的刑场上。 恩格斯说:现代社会的死刑,不过是原始社会血的复仇的文明形式,而且还带 有文明的一切好处与弊害。这就是说,应该对死刑的利弊有一个完整的全新的认识 和思考。死刑对犯罪有没有预防作用呢,毫无疑问是有的,美国学者埃利克对本国 1933-1970年间严重谋杀情况与死刑运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说,每执行 一起死刑便可阻止8 起杀人案的发生,言外之意就是说每执行一起死刑就可挽救8 条人命。另一个美国学者杨克对于同期的资料进行分析后,竟得出了每执行一个死 刑可遏制156 起杀人案的结论。美国社会学家菲利普斯曾以周为单位,考察了英国 1858年至1921年间22起公开执行死刑前后杀人率的变化,发现在每执行一起死刑后 的两周内,杀人率比执行前下降35%,这些数字精确与否有待考证,但死刑对谋杀 等犯罪具有威慑作用,则是可信的。 正是基于这种显见的威慑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奉行保留死刑,但严 格限制死刑的死刑政策。毛泽东同志主张“决不废除死刑”,他说:“对于有血债 或其他最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 判处死刑,并迅即执行。”但是,同保留死刑一样,坚持少杀也是我国一贯的死刑 政策。毛泽东同样也是坚定的少杀论者,他说“必须坚持少杀,严禁乱杀,主张多 杀乱杀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 近代,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死刑得到了人们的重新审视,他 们对死刑的观念由崇拜、肯定到怀疑和否定。在博爱、自由、民主及尊重人权等资 产阶级民主思潮的冲击下,他们开始从理性、人道的角度审视死刑。他们认为死刑 是丑陋的、残酷的、令人厌恶的刑罚,在实践中非但不能产生遏制犯罪发生的效果, 而且还有误判难纠,鼓励人生残忍等弊端。 因此他们主张废除死刑。 19世纪以后,废除死刑在某些国家已成为现实。1848年,圣马力诺共和国率先 废除了死刑,1849年,委内瑞拉对政治犯罪废除死刑,1863年对所有犯罪废除死刑, 1852年,葡萄牙对政治犯罪废除死刑,1867年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1911年对所有 犯罪废除死刑。1848年瑞士对政治犯罪废除死刑,1874年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1889 年,意大利全面废除死刑……尽管废除死刑一波三折,曾经峰回路转,但最后还是 废除了。据1990年大赦国际的报告称,截止到1990年10月,全面废除死刑的国家和 地区有43个,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有18个,10年以上没有执行死刑的 国家和地区有25个,三项合计共有86个国家和地区。 废除死刑的国家大都是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国家,其中尤以西欧步子迈得最快。 除土耳其于1984年执行过一例死刑外,其余大都废除了死刑或者实际上不执行死刑。 目前,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已占全球国家和地区总数的40%以上。 由于废除死刑的国家大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其理论支持当然是资产阶级的人道 主义和人权观。他们认为死刑并不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必然性刑罚,而是可有可无的 选择性刑罚,废除或者不执行死刑,并不影响资产阶级对国家的统治。他们用博爱、 人道、宽容的伦理观念,主张对罪犯实行人道主义,反对报复性的惩罚。即使是以 国家名义剥夺人的生命也同样是一种不人道,其形象仍然是反人类和丑陋的。他们 主张奉行教育刑,就是对罪犯实施教育、感化、改造,使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用 自己的行为补偿因犯罪所造成的损失。而死刑以冷酷决绝的方式使人的生命停止, 除了残忍性外,还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是一种丧失自信,对自己的教育手段没有信 心的表现。倘若中止一个人的生命,不仅剥夺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毁灭了本可 利用的劳力和智力资源,对社会也是一个浪费。还有,不管是何样罪犯,他们本身 固然有罪,但同样也有社会因素,是个人和社会多种原因相互作用所致,岂能把责 任全部推在罪犯一个人身上一毙了之? 毛泽东一贯反对滥杀无辜,即使是敌人营垒的人,即使是对待缴械投降的俘虏, 他也不主张杀,并主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宽容和优待的俘虏政策感化他们,为 中国的解放事业服务。毛泽东读史中看到《王建传》,当看到东晋太元二十年王建 随魏道武帝拓跋准在大同市东南大破后燕慕容宝的军队后,主张把数万俘虏全部坑 杀时,毛泽东在此传上批道:“王建庸人,不知政治。” 实际上,死刑政策,是一种深刻的政治。它对人类的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活将会 产生极大的影响,倘若尺度不当,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可见死刑政策必须慎之又慎,绝不可能掉以轻心。不管如何,即使废除死刑之 路如何一波三折,如何路远坑深,但是,废除死刑的这一大趋势是任何人也阻挡不 了的。这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进步。 “8.24”黑色夜夺走了小苏磊可爱的生命,将苏东海拖得遍体鳞伤,他们的遭 遇引起了人们普遍同情和深深的惋惜,人们纷纷捐款慰问,对其进行真诚善良的人 类关怀和人道主义的救助,这是令人欣慰和感动的。但是,对于打人死回的张金柱 要不要实施人类关怀?在这个话题上,一个朋友曾和家人5 !发过一次大讨论-- 家人:不管怎样说,张金柱撞死了人家孩子,他就是杀人犯,对他就不应该同情… … 友:杀人犯和交通肇事撞死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使就是杀人犯,在他已锒 铛入狱,没有任何力量的情况下,也要把他当人看…… 家人:他已经不是人啦。他撞人时咋不好好想想,人家的孩子不是人? 友:人已经死了,死亡已经成了事实。我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样对 待张金柱。 家人:政府已经定他为死刑,没说的,他就成为不值得同情的人,难道坏人也 值得同情吗?你的原则立场到哪里去了?你还有良心吗? 友:你是说,既然政府和社会判一个人为死刑,那他就不是人了?就不能用看 人的目光去看他吗?甚至把他当作动物去看吗? 家人:我想就是这样!他是从人群里挑出来的,你想他是啥? 友:再怎么他也是人!他具有人的一切特征!我们就应该有怜悯心。这就像我 们对待俘虏一样,在放下枪之前他杀我们的人,但他放下枪后我们就应该优待他。 优待就是宽容,就是仁慈,就是要比罪犯更高更伟大…… 家人:你说得轻巧,街头有那么多的要饭化子,有那么多失学儿童,有那么多 下岗职工,对他们还关怀不过来呢?谁有兴趣关怀他们杀人犯呢? 友:一码说一码。失学儿童、下岗工人、乞丐需要关怀,但罪犯也应该关怀。 在他们眼看要被剥夺生的权利时,全社会不应该墙倒众人推,不应该带着看客的心 理去欣赏一个死囚怎样结束生命。应该想方设法帮他找回生存权利,哪怕生的理由 只有一点点,也要帮他找回来……这才是一个不断进步,具有先进文化的民族。 在郑州,像这样的争论已进入千家万户。当主流媒体引导着人们向复仇和讨还 血债一类偏激的方向呼啸而去的时候,当有人公然在大街上打出“诛杀公安败类张 金柱为民除害”这种完全情绪化的标语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深刻的郑州人没被这些 表面喧嚣所迷惑,他们没有被戏弄,没有被泡沫激情所牵引,显示出了当代人独立 思考的能力、理性精神和久违了的人类的怜悯之心。 1986年到1989年,台湾一些民间团体曾为3 个影响很大的死刑案进行过3 次颇 具规模的援救行动。3 个死刑犯中,有杀死雇主的,有连杀5 人的,有绑票勒索巨 款的。以这样的犯罪事实,似乎是无可争议的经典死刑。但是,台湾民间仍然不屈 不挠地向政府发出呼吁,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抢救运动”,以挽救死回们的生存权 利。笔者认为,尽管他们的理由有些勉强,但仍然闪烁着人类关怀的亮色。笔者经 常想,大概我们被阶级斗争的思想熏陶得太久太深的缘故,我们的情感是不丰富和 不健全的。人们的喜怒哀乐怜悯同情友善关爱全被阶级斗争给紧紧绷着,面部神经 僵硬如铁。人们已不习惯使用这些情感。不会正确使用人类这些丰富的情感就不会 去爱,而不会爱的民族是危险的和不健康的。 在阶级斗争思想驱使下,多年以来,我们只会立场坚定爱憎分明。正是这样的 思想驱使,不管何人一进入高墙里边,都会感受到那彻骨的寒意。即使你身为共和 国的主席,身为共和国的元帅,身为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你仍会受到看管人员无情 的呵斥和非人的折磨。我们曾经看过不少关于将帅们的传记和回忆,当他们在遭受 迫害身陷囹圄的时候,给他们以残酷打击的正是这些“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偏 偏少了些人性的人,如果一个人稍微善良些,稍稍学会怜悯,稍微变得心太软,那 些已是烈士暮年的老元帅老将军们也会稍稍感受到人间的温暖。这些共和国元勋们 尚且如此,更不要说那些草木一般的罪犯了。 笔者脑海中一直闪现着审判张金往时挂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那幅大标 语,那大概是审判张金柱那天的前夜早就写好的,笔者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但笔 者敢说,绝不是大多数郑州人!因为笔者有文字为据:“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为 死刑判决而欢欣鼓舞。在宣判现场采访的《大河报》记者注意到一个出人意料的细 节:判决结果宣布后,在场听的100 多人中竟惟有受害人家属起立鼓掌,张菊花喊 了两声‘法律万岁!’其余的人都一片哑然,有的震惊,”有的则陷入深思。“ (《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第4 期《谁能审判张金柱》第16页) 由冲天怒吼到一片哑然,郑州人经历了巨大的心理落差。这种静默和半年前的 喧闹形成鲜明的比照。面对已处死刑的张金柱,郑州人沉重起来,觉得有点对不住 老张了。 和台湾民间组织发起对死刑犯的抢救运动相比,郑州那幅“诛杀公安败类张金 柱为民除害”的标语,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次善举。 斯时正逢冰心老人仙逝,她老人家曾说:爱在右,同情在左,走在生命路的两 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季花弥漫,使青枝拂叶的行人, 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渺茫,也不觉悲凉。 愿人们谨记在心。愿人们记住《爱的奉献》的两句歌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 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