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天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是这样清贫而又舍得一身剐的“公廉”之师。 这中间,杨麾和有关涉案人员多次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之类的情节我们都不需 赘述了,也不再讲述检察官们怎样七去锦屏、五上贵阳之类的破案的艰辛。我们只 看看写在检察院侦查终结报告上的杨麾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毁林局长”。 从1998年到1999年8月,锦屏县木材老板李文富为了从杨麾那里批到 木材指标,两次找到杨麾,杨麾也欣然收下了李文富4000元的“求助费”。 其实,李文富首先还是从林政股长杨顺堂那里打开缺口的。还在1999年4 月,杨顺堂就给李文富办了不少空头木材出省运输证。李文富有了这空头木材出省 运输证,就方便多了,也就等于让村民放开斧子任意地砍,砍多少,李文富就收多 少,而空头木材出省运输证也就随他们填。既然是有了盖着红印的出省运输证,便 一路畅通无阻。那么,每一张空头木材出省运输证就会让一片森林变为荒山。身为 林业局长的杨麾自然明白那空头木材运输证的巨大危害。于是1999年4月前往 湖南靖州以及邻近的锦屏调查那空头木材出省运输证的事。李文富为了保住杨顺堂, 同时进一步打开缺口,前前后后加起来送给杨麾2。2万元,又说了无尽的好话, 杨麾终于露出笑容,答应不再追究杨顺堂。 据检察官调查核实,杨顺堂给予李文富的那些空头出省运输证,且不说多少森 林被砍伐,单是给国家造成的税费损失就是60余万元。 有了这样的直接交往,一回生二回熟。不久,李文富怀揣了一份假的木材指标 申请书,名义是某村委会要做一个什么公益事业,直接走进杨麾的办公室请杨麾签 字。之后,李文富通过杨顺堂分两次办理了共计800立方的空头证,然后又卖给 湖南靖州的一位木材老板,狠赚了一笔钱。 这次,杨麾杨顺堂二人不过收受了李文富3万元左右的钱物,但给国家造成的 税费损失却是120万元。 从此后,杨麾和杨顺堂就合穿一条裤子,不久,二人到州林业局林政科用非正 规手续领了木材出省运输证2本,检疫证10本。领回来后,他们又串通了林业局 的另一名办证员,三人各有分工,又互相配合,先后以每份出省运输证和检疫证8 00元的卖价,将76份空头证卖给一些木材商老板,共得到6。08万元的卖证 费。仅这次卖出的“空头证”,国家损失的税费就又是30余万元。 2000年7月,这个“毁林局长”杨麾在天柱县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一审认 定杨麾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杨顺堂亦犯同样 的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任何一个地方,最深层的腐败分子都有密不可透的关系网。要拿下这些腐败分 子,没有“舍得一身剐”的大无畏精神,你就休想动他一根毫毛。 天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是这样清贫而又舍得一身剐的“公廉”之师。 2001年,他们查处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佐健、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原大队 长吴述武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便是他们不畏险阻、公正执法的艰难的一 页。 案件起源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天柱县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 发现其头目刘伟早在公安侦查阶段就被“取保候审”,却一直没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得知这一情况后,李化来横下一条心——查! 先调查刘伟被取保候审的问题。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1999年6月25日晚,天柱县城以刘伟为首的“东门帮”三十余人手持大 刀、铁棍,报复罗嗣军等人的“南门帮”。血战中,凶狠的东门帮将杨传经砍打4 5处成重伤,将杨绍春砍打23处成轻伤……此即当地所称“六。二五”案件。案 发后,杨佐健组织警力对该案进行侦破,并抓获了案件的涉案人员刘伟、王芳明、 欧阳大勇、袁国勤及杨立芳等人,但奇怪的是,杨佐健却未将刘伟等打人凶手绳之 以法,而是向刘伟等四人收费4000元后,将这四人放回社会。致使刘伟于8月 12日再次组织三十余人砍杀“南门帮”,酿成血染县城的所谓“八。一二”事件, 其中被害人潘启升被刘伟等人砍死。 “八。一二”案件后,杨佐健再次组织警力侦破,却再次签字同意将刘伟等三 人取保候审,致使三人长期潜逃在外不能交付审判,杨立芳至今逍遥法外。这三个 要犯的违法“取保”都是杨佐健签字同意的。 再进一步深查,原来是县某领导叫杨佐健放的人。 李化来拨通了州检察院莫副检察长的电话,汇报关于杨佐健的问题。 接着,李化来又电话找到了州纪委郝书记,向郝书记汇报了初查的情况。郝书 记为李化来敢于执法敢于碰硬的精神所感动,在电话里对李化来说:“李检啊,听 了你的汇报后,感到这案情太复杂了。你今后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你记一下我的 手机号码,有什么困难,随时和我联系……”李化来的眼睛湿润了。 应该说,这不是一个纪委书记个人的感情,这是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包括在以 后最艰难的时刻,天柱县委新来的张书记对李化来的支持,都不是个人感情的体现, 而是一级党委对检察机关反腐肃贪的有力支持。如果没有党委的支持,很难说李化 来会是怎样的结果。在该案查处期间侦查措施被有意泄露,李化来被控嫖娼,有的 干警家里突然出现了毒蛇,甚至于省检法纪处派员介入办案,也处处受到冷遇。 2001年8月2日,天柱县检察院决定对已立案侦查的杨佐健采取刑事拘留。 杨佐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随意将罪当死刑的刘伟等人“取保”之类的事实 岂止一件两件?多年来,这就是他们借以搞创收捞钱的拿手戏。“睁着眼睛收钱, 闭着眼睛放人”是老百姓对他们的形象比喻。 1999年12月,杨佐健下到所属白市镇检查工作,正遇该派出所将1998年在白市 镇抢劫作案的杨通银、杨子凡(后已判刑)二人抓获并留置审查。派出所的意见是 立案、拘留。杨佐健听了汇报后,却指示收钱放人。遂每人收款3050元(共6100元) 将抢劫行凶的二人放回社会,致使二人长期逍遥法外,继续作案。 2000年4 月,天柱县远口镇刑侦中队接到受害人扭送来的4 名用水晶石冒充钻 石诈骗现金2 万元的诈骗犯罪嫌疑人经审查,由于其中一位嫌疑人的亲戚是原江口 县公安局的副政委(已退休在家),于是大家托这老人家来天柱说情。“退休政委” 代四嫌疑人退了赃款并提出“捞人”杨佐健遂以讨论案件会议的形式决定对四人取 保候审,每人收取3000元后放人。可笑的是,4 嫌疑人临走时,杨佐健等人觉得太 便宜了这4 人,又叫每人打了1000元的欠条,至此,这4 人本已触犯刑律罪当科刑, 却一直放放心心走四方。 对于所收的12000 元,杨佐健分配的政策是凤城中队80% ,局刑侦大队15% , 局法制科5%. 有了钱,谁不夸杨副局长决策英明?2000年6 月,一名嫌疑人按所写 的欠条又汇了1500元到天柱凤城中队。——自“取保”两年多来,杨佐健等人念念 不忘的是催收欠交的钱,至于其他则无需过问了。 以上这两个例子其实还没有触动杨佐健的要害,真正严重的还是其贪污、受贿 问题。 在天柱县远口镇三贫溪有一个出金量很高的金洞叫“永华金洞”,是村民吴家 珍等25人合股出资开采的金矿洞。只因这洞的金矿含金量高,便免不了时时有人骚 扰、偷矿之类的麻烦事。这金洞开始是依靠三贫溪黄金指挥部予以保护,条件是给 指挥部工作人员4 个干股(即没有交股金的股份)。后来因双方有摩擦吴家珍便不 想与指挥部的人打交道了,决定另找靠山,继而转向由其矿上的工作人员杨仪江出 面联系请公安出面到该洞值班护矿,条件是给3 个干股。 这杨仪江来到县公安局找到熟人卢建平——天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长,说:“ 如果肯出面为我们洞值班,矿洞愿给2 个干股”。卢建平立即打电话告知杨佐健, 杨佐健迫不及待地赶到卢建平那里商定,当即表示接受这两个干股,并答应派干警 到永华金洞值班。不久,杨佐健生怕这煮熟的鸡子会飞掉,又以下乡检察工作为由 亲自跑到矿上和吴家珍商定股份事宜,最后敲定以矿上给杨2 个干股,由杨佐健派 公安人员到该洞值班。 杨佐健把到手的两个干股进行了再分配,即:局长的半股,副局长杨佐健半股, 治安大队长吴述武半股,巡警大队长卢建平半股。 当然杨佐健等人也怕这事儿一旦被人知晓就要出事,乃用化名写进了该洞 的 分股名册。 1998年9 月,吴家珍等人决定卖洞,其每股分红80000 元,两股共计16万余元。 由该矿的杨仪江从吴家珍处领取后如数交给卢建平。按照杨佐健当初的分股数,局 长、杨佐健、卢建平、吴述武皆各分得“股金”4 万元。而今,杨佐健、卢建平、 吴述武等皆已认账,惟独那局长说他根本没看见什么4 万元的股金。反正从吴家珍 处领出16万元是实,至于谁敢私知吞了那半股而不给局长,就不得而知。 还有一桩不属杨佐健个人的事,但他这分管全县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是不是就完 善没关系呢? 天柱有许多金矿,这些矿主当然都是正正经经办了采矿证的,也算是合法开采 吧。那么采出的黄金要么是自己卖给银行收购,要么卖给专门来收黄金的商贩,由 商贩们去卖给银行。依现行的政策,都是允许的,反正都是卖给国家。可是,常常 发生这种情况,当收购黄金的老百姓刚刚和矿老板成交,便有几个公安人员不知从 哪儿突然冒出来,“不许动!举起手来,把东西交出来……”一阵吆喝,黄金收了, 几百几十万的人民币也当作赃款给没收了。 检察机关收到这样的举报,统计下来,这些年,杨佐健他们共用这种方法吃了 老百姓200 多万元人民币,真正证据扎实的有107 万元。 7 、恶贯满盈者还在反攻 斗争依然是激烈的。 李化来走在街上,有人面对面指责李化来说:“杨佐健是无罪的”。更有很权 威的领导在大会上很气壮地讲:“检察院查扬佐健这个案子是查不下去的!”也有 的领导做出很关心的样子告诫李化来:“你们是根据哪一条政策来办杨佐健案件? 希望你们实事求是哟。” 那时候,李化来差不多晚晚睡在办公室里加班,有时候有急事回家,总有两名 干警护送回家,这并非多余的担忧,人家可是把矛头全都对着了他。 就是在这样的艰难之中,检察官们终于把吴述武们的又一个贪污内幕揭穿了—— 1997——2000年间,天柱县公安局又利用管理爆炸物品的职权之便,违反规定, 以收治安管理费的名义,自行决定对购买的每件(箱)炸药另行收取现金6 元(其 中公安局收4 元,治安队收2 元)。4 年间,共非法向天柱县物质局及民爆公司收 取了417900元的所谓“治安管理费”,其中公安局收296740元,治安大队收121180 元)。同时,治安大队还在1998-2000 年间,以收保证金、风险金名义向辖区内的 五家炮厂收取了现金31000 元。那么,吴述武所管的治安大队,两项合计共敛财152180 元。对这笔数目不小的钱,吴述武既不入账,也不上交财政,而是以发加班费等名 义,将其中130000元予以私分,吴述武从中侵吞13000 余元,杨佐健从中分得10000 元。案发后,吴述武将他治安大队的全部账目付之一炬。 这就是天柱县检察院近年来反腐肃贪惊心动魄的一页。4 年来,他们还查处了 一批发生在建筑、林业、经贸、盐务、地税、公路建设、养护等行业中的贪污、贿 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2件47人。其中科局 以上干部10人。他们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的经济损失达326 万元。对于这一个国家 级贫困县,这样的业绩是很不容易的。 更重要的是他向当地人民群众证明了我们党查处腐败,决不手软的信心和决心。 尽管前进的道路是那样地极其艰难曲折,但我们的队伍还是始终在英勇地“冒着敌 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