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嫖赌全报销——通州特大公款嫖赌案侦破记 一群党员干部大肆用公款嫖娼达两年之久,令人触目惊心。然而,正义的利剑 终于斩断了他们“贪欲”的魔爪。请看,他们的丑恶行径是如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 下的。 撒开法网 1999年8 月10日上午9 时许,一封举报信呈现在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齐 面前。举报人在信中反映:“……通州市城建监察大队张芝山中队队长俞江明一人 贪污挥霍公款17万元,其嫖娼费用均在单位报销……” 这是一封内容极其简单的举报信,然而,凭着职业的敏感,陈局长的剑眉却紧 锁了起来。如果真如举报人所述,那无疑是一件特大公款嫖娼案。他迅速向检察长 作了汇报。当即,陈局长与姜振华、何强副局长迅速制订了初查方案。 当日上午10点,在姜局长的带领下,侦查人员驱车前往张芝山镇寻找有关知情 人,得知张芝山镇纪委已对通州市城建监察大队张芝山中队队长俞江明及中队会计 张菊平等人的有关经济问题进行审查。陈局长迅速召集了九名侦查人员分成取证组、 查账组。 讯问组等三路人马直奔张芝山镇迅速开展工作。 一张法网撒开了。 取证组人员找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账组人员将通州市城建监察大 队张芝山中队的账册调至通州市检察院进行审计,讯问组人员颇费周折地将俞江明、 张菊平两人传唤到通州市检察院。何强副局长即对俞江明进行了讯问。然而,谈话 一开始就陷入僵局,对于当了多年城建监察中队队长和人民法院陪审员的俞江明来 说,近十小时谈话不仅没有奏效,俞江明最后反而振振有词地说:“我用党性保证, 我没有任何经济问题。我平时也是做别人思想工作的,你们不用再和我说了,这些 我都懂。”何副局长等人再对俞江明进行讯问时,俞索性态度据傲地从报夹上拿起 报纸,跷起二郎腿翻阅起来。 对张菊平的讯问也显得异常艰难,张不是将头摇得像拨浪鼓,就是一问三不知, 最后也以党性保证自己绝对没有什么经济问题。 对这两块“顽石”,陈局长在请示姚仁泉检察长后,决定移送通州市纪委对两 人继续进行审查。分管反贪工作的黄金如副检察长与反贪局的几位局长研究后决定 重点查阅账册票据,以便从中发现疑点,再“对症下药”。 初露端倪 在反贪局强大的“合力”下,经过全面审查账册票据,侦查人员从中发现了三 大疑点:一是城建监察中队自1997年以来仅报支的80型摩托车修理费就达10多万元, 其中4 张修理费发票每张均达4 千元以上,而购买一部80型摩托车也仅4 千元左右。 二是1997年以来报支的到海门市等地的车旅费就达6 万元左右,招待费又有数万余 元,就城建监察中队的业务而论,绝不可能经常跑到外市进行“工作”。三是发现 了一张5400元的苏州购买的皮衣发票,明显违反财务制度作了报支,而经手人是张 菊平,审批人是俞江明。 找到三处疑点,陈局长与何副局长再次研究后,一致认为:必须寻找薄弱环节 打开缺口,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对俞江明、张菊平两人的资历、文化、性格及心 态进行了细致地分析,认为俞50多岁,担任城管队长近10年,且担任人民法院陪审 员多年,社会阅历广,比较顽固;而张菊平30多岁,社会阅历浅,通过审讯发现其 心理素质较差,于是决定先将俞“晾”在一边,集中火力,猛攻张菊平。 “炮弹”在握的陈、何局长显得胸有成竹,在第二次讯问张菊平时,继续施以 政策心理攻势,步步紧逼连续发问。张菊平仍僵持着,这时,何副局长突然发问, “1997年11月,你去过苏州没有?在苏州市购买的皮大衣是给谁的?到底是怎么回 事?”然后将报支发票放到他的面前。 张菊平一见发票,脸色陡变,不由自主站了起来,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摸出香 烟叼上。 张犹豫再三,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不得不供述道:“皮衣共买了二件,一件 是俞江明买给黄某的,一件是我买给杨某的。” “黄某和杨某是男是女?在哪里工作?” “都是女的,在海门市三向舞厅做‘三陪’。1997年11月的一天,我们带她们 乘一辆出租车从海门到苏州游玩,在苏州某商场,她们看中皮衣后,我们就用公款 买下。” “你们与黄某、杨某是什么关系?” 张菊平头上渗出了冷汗,一语不发。 “那你谈谈两年来,在你手中报支的10万余元80摩托车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何副局长话锋一转,将报支的所谓80型摩托车配件的发票展示在他眼前。张菊平在 事实面前自知抵赖不过,心理防线崩溃了,他突然“扑通”一声跪在检察官的面前, 声泪俱下地说道:“我交待,我完全交待。”至此,一起用公款嫖娼的特大案件初 露端倪,张菊平断断续续地交待了如何受俞江明指使,用公款嫖娼及用公款大肆挥 霍的犯罪事实。 张菊平交待:在城建监察中队报销的两件皮衣是1997年11月送给卖淫女黄某和 杨某的。报销的所谓三张80型摩托车修理费发票,实际上是购买了金额相当的三辆 摩托车,其中俞江明为其妻子购买了“克雷特”、“风情”两辆摩托车,为卖淫女 黄某购买摩托车、手机共计互。63万元。 张菊平供述:1996年上半年至1999年7 月,俞江明与其多次带人去海门市三向、 东方舞厅等娱乐场所与三陪女跳舞、嫖娼共计挥霍公款20余万元。尔后,俞与其共 同计议,以资助村建设和春节慰问为由,采取开假票报支等手法,先后多次在本单 位财务虚报支出20.25 万元,用于填补因跳舞、嫖娼等亏空的公款。 在追问张菊平与俞江明还带了哪些人去海门市三向、东方舞厅等场所参与跳舞、 嫖娼时,张菊平供述了有张芝山镇土管所土管员兼镇建设办现金会计范斌,有镇土 管所土管助理陈贤,还有李某、张某和蔡某、曹某……当问及范斌、陈贤等人是否 也存在经济问题时,张摇头声称不知。但是,陈局长、何副局长未放过任何犯罪的 疑点,蒋范斌、陈贤等人也列入了反贪局的调查视线。 攻破“顽石” 陈局长等侦查人员撬开了张菊平的嘴巴后,将调查讯问的重点对准了俞江明, 同时决定双管齐下,以调查俞江明、张菊平经济问题的名义,对张芝山镇土管所、 建设办的财务进行审计。 在讯问俞江明时,俞仍然态度强硬,侦查员出示海门市餐厅有关吃喝的发票时, 俞江明仍振振有词地声称:“现在社会风气就这个样子嘛,上级来人吃喝玩乐总是 有的。”并表白自己为减少国家的经济损失,自己已向镇政府退出了7 万元。 当问及有哪些上级来人?什么时间?为什么经常带到外市的餐厅去吃喝?俞江 明支支吾吾,不能自圆其说。侦查员不愿再与其兜圈子了,单刀直人地将其与张菊 平等人与三陪女跳舞、嫖娼大肆挥霍公款的犯罪事实抖落出来。一件件犯罪事实如 一发发重炮,直轰得俞江明目瞪口呆。在铁的事实面前,俞江明自知大势已去,不 得不交待了自己用公款嫖娼的部分犯罪事实。 俞江明供述道:“1996年上半年,张芝山镇做铝合金的个体老板朱某请我、张 菊平等四人,坐黑色伏尔加轿车去海门市三向舞厅去玩。因我们是第一次去舞厅, 比较规矩,一个个都像木头人一样坐在那里。朱某出钱为我们每人请了个三陪小姐, 我们只唱了几首歌就回家了。朱某出门后,一上车就骂我们,说我们没用,连小姐 都不敢碰,我们听后觉得窝囊没面子。 “过后不久,我、张菊平、赵某和建设办的范斌、李某等人中午在张芝山镇一 齐吃饭,有人提议再到海门市三向舞厅去玩,我也同意了。我打电话叫我外甥顾某 开车去,并叫张菊平带些钱,一切娱乐费用由我们单位报支。我们去了之后,开了 三四个包厢,给每人都请了三陪小姐,给了每个小姐100 元小费,连包厢费、坐台 费在内,我们中队一共支付了1000元左右。这次我们还没有什么不轨的行为,仅是 唱唱歌,跳跳舞,拉拉手玩。从这之后,我们去舞厅玩就像赌钱一样,越跑越上瘾, 越跑次数越多,开销越来越大,经常去的除我外,有中队的张菊平,建设办的范斌、 陈贤。我们分别与卖淫女鬼混,我与黄某相好,张菊平与杨某相好,范斌与廖小姐 相好,张某与聂小姐相好,曹某最骚,在雅座里也乱来……因经常到舞厅很晚才回 家,不久我嫖娼的事被我老婆知道了,她与我大吵大闹,张菊平的老婆也闻听此事, 也与他大吵大闹。为了使我们的丑行更加隐蔽,也避免与自己老婆冲突,于是我们 就改在下午上班时准点集合到海门市三向等舞厅与卖淫女厮混,下班前准点赶回家。 “1997年5 月,我在通州市川港影城舞厅认识了凌某,先后坐台5 至6 次,一 次她与另一小姐争吵,一气之下到宿舍去了。舞厅老板要我去做做工作,我去了她 宿舍,她就抱着我,我们就发生了两性关系,事后,她要我帮她买只BP机,我就在 无锡市花了2200元买了一个BP机给她……” 根据俞江明的交代,俞带出去的人员去海门市三向等舞厅嫖娼,均有固定的卖 淫女,而俞本人竟有黄某、丁某、汪某、凌某四名固定的卖淫女与其鬼混,其中一 名年仅19岁、人称“小精灵” 的卖淫女黄某,因长得漂亮神气,年已52岁的俞江明对她更有“情有独钟”, 从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皮衣到自行车、摩托车、手机,俞江明均用单位的公 款将其包装起来,花费达4 万元之巨。而20岁的卖淫女丁某却不怎么“得宠”,在 每次与俞江明鬼混后,总称俞给得少。有一次俞、丁两人的丑闻又被俞妻发觉,俞 委找了大吵大骂了一通。丁某事后躲了起来,并觉得“委屈”,即找电话给俞,要 俞来海门市汽车站与她会面。见面时了声称要回老家开一个服装门市部,要俞“借” 给她5 千元钱,。俞应诺不迭,即打传呼给张菊平,送来5 千元给丁作了“补偿”, 并亲自与张菊平将其护送到江西老家,这才了此风波。而所有开支的钱,自然在单 位用假发票报支。 在攻破俞江明这块“顽石”后,反贪局何副局长等侦查人员经过侦查又发现俞 江明还有收费发票隐匿未人账的情况。在事实面前,俞江明又不得不承认了利用职 务之便,将收取的城管赞助费、验线费、超方罚款等收人共计7.2 万余元据为己有, 并让其妻将其收费收据记账联烧毁的犯罪事实。 深挖串案 首战告捷,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人员迅即奔赴海门市三向、东方舞厅寻 找有关三陪女。然而,这些做皮肉生意的小姐,早已闻风鸟散,不知去向。接着, 反贪局侦查人员迅速对俞江明。 张菊平等人的办公室及住宅进行了搜查,搜出俞10多万元以及俞。 张与卖淫女合影的相册及还未来得及报销的假发票。与此同时,反贪局又打响 第二战役,将侦查的重点放在通州市张芝山镇土管所土管员范斌和土管助理陈贤等 人身上。 而范斌狡诈异常,在俞江明被反贪局传唤之时,他就紧锣密鼓地加紧了反侦查 活力。为消除后患,他首先打电话给卖淫女廖某,告知俞江明已被通州市检察院反 贪局审查的情况,并说:我们之间的事他肯定要说的,要廖某赶快躲回老家避避风 头。廖某闻听也如惊弓之鸟,连声应诺,并约范斌第二天清早来海门市廖某宿舍, 神情凄然地对范斌说:“我回老家后,我的存单、项链放在宿舍里不安全,你给我 保管一下。”说着,将两年当三陪的“积蓄”——两张共8 万元的定期存单、一张 1 万余元的活期存折及金器、相册等物品交到范斌手中。范斌又对廖某吩咐了一些 “注意事项”后,即拿着这些物件避开妻子的眼目,藏到家中楼上三门橱里。此后, 范斌为了逃避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又加紧了与陈贤等人的串供、毁证活动。 在与陈贤订立攻守同盟时,范斌最担心的莫过于是在海门市三向等舞厅开出的餐票 及出租车费共计二。7 万元在账上报支的“破绽”,于是就到张芝山镇某饭店开出 两张时间为1997年7 月共计2.7 万元的就餐费发票,然后将在海门市三向等舞厅开 出的有关发票销毁。 然而,还未等身为现金会计的范斌将假发票人账,吴刚副检察长带领通州市检 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他的面前,尽管范斌老奸巨猾,但也不由 得心惊胆颤。在封账时,检察官责令范斌将所有现金收据都拿出来,范抖抖索索地 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一本现金收据,并称就这么一本现金收据。检察官环视了四周, 发现有一只橱柜被紧紧锁着,即勒令范将橱柜打开。 结果翻上翻下又搜寻出两本张芝山镇城乡建设收据。 将范斌、陈贤“请”到通州市检察院,侦查人员一边对土管所的财务进行审查, 一边分别对两人进行了讯问。两人均否认公款嫖娼一事,仅承认赴海门舞厅跳舞、 唱歌,花销的钱是暂由建设办代垫的“事实”。侦查人员追问范斌,在舞厅玩乐代 垫了多少公款时,范承认有2.9 万余元,进一步追问他为何清楚代垫了2.9 万余元 公款时,范斌不得不承认每次到海门市三向等舞厅费用均记在一本小本子上。侦查 人员将本子获取后,发现其中开销的人员除建设办的干部也有的是张芝山镇城建监 察中队的干部。经调查,本子当中所列的人员基本上不会唱歌跳舞。那么钱到底用 到哪里去了呢?范、陈两人的话自然不能自圆其说。可要让范斌主动承认用公款嫖 娼,显得异常艰难。 在讯问陈贤时,陈贤也不承认伙同范斌用公款嫖娼之事,然而,经过查账,在 事实面前,陈贤却不得不承认在1997年10月,擅自将本单位5 万元公款借给某个体 户从事营利活动,以及在1998年N 月1 日,指使本单位会计薛德超从本单位账上汇 5 万元至张芝山镇合作基金会,代他人归还贷款的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此时,因张芝山镇土管所的现金余额“对不拢”,张芝山镇建设办、土管所会 计薛德超也列入了反贪局侦查的视线。 全面告捷 鉴于范斌坚不吐口,黄金如副检察长经与反贪局几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决定将 侦查目标暂时移到卖淫女廖某身上,以此找出突破口。 根据廖某的弟弟在海门市某厂这一线索,姚检察长与海门市检察院取得了联系, 在海门市检察院的大力配合下,某厂的副厂长按要求向廖某打出寻呼,电话中声称 其弟不幸被锅炉烫伤,要她速来工厂。廖小姐闻听后,焦急万分,然而她也心存狐 疑,又打电话向该厂关系较好的某负责人“核实”情况,经证实“无误” 后,即急乘汽车哭哭啼啼地奔向该厂。 廖某落网后,对她的攻势也展开了。然而不管对她怎样讯问,她就是东拉西扯 不承认与范斌有卖淫关系,仅声称与范在处朋友,待范离婚后与其结婚,如有其他 不正当男女关系愿以脑袋担保。 在12小时之后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继续审查时,她仍然是“铁板一块”,甚至以 整日不吃不喝相要挟。然而廖某毕竟是心虚的,经过法律攻心后,害怕受到法律的 惩处,终于提出要见范斌一面。侦查人员迅速将范斌的有关录像播放给廖看。廖某 看到范已在押,并已“交待”了与她的苟合关系,顿时在床上翻来滚去地大哭不已, 然后不得不承认了每次与其卖淫嫖娼的事实。据廖某供述,范某除买给她松下彩电、 VCD 、金项链、戒指、衣服等物外,先后给廖的嫖娼费就达4 万余元,这还不包括 在海门舞厅范斌给廖某的小费。仅一次廖某以在海门市购买房子为借口,就从范斌 身上“敲”去2.8 万元现金。而这些钱,都是范斌保管的公款。此外,廖某亦交待 了尚有9 万余元存单等物让范斌保存的情况。 廖某供述后,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又迅速将目标转移向范斌。 在开始提审范斌时,侦查人员仍然敦促他主动走坦白之路,可范斌依然态度强 硬。当问及在这之前有无打电话向廖某通风报信时,范斌仍顽固地声称自己没有, 如有愿意杀头。曹茂林等侦查人员不再与他“周旋”,将廖某供述的录像播放给范 斌观看。顿时,范斌如被霜打的茄子,萎蔫了下来。他终于明白,再负隅顽抗,终 究无济于事,于是断断续续地初步供述了贪污公款数万元、挪用公款数万余元用于 去海门市三向等舞厅跳舞、挥霍、嫖娼等部分犯罪事实。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范斌在供述中又“留一手”,经通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在反贪局侦查人员精心的侦查下,终于查清了范斌 于1994年至1999年7 月采取收取建房押金隐匿人账联、收人不人账等多种手法贪污 公款数十万元。 及挪用本单位公款15万余元用于嫖娼等非法活动的犯罪事实。 范斌的犯罪事实被侦破后,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工作势如破竹,陈贤也 不得不承认参与嫖娼及挪用公款进行挥霍等违法犯罪事实。卖淫女杨某亦于9 月24 日落入法网。而在这些党员干部用公款嫖娼的串案中,唯一未参与嫖娼的“单干户” ——建设办会计薛德超自有赌博的嗜好,也陆陆续续交待了于1996年至1998年,擅 自开具现金支票,先后数十次从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上支出24余万元现金,用于赌博 等的犯罪经过。 至此,这起用巨额公款嫖娼、赌博的串案在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全力而又艰 苦的侦查下,已大白于天下。 1999年8 月27日、9 月6 日,俞江明、张菊平、范斌分别被依法逮捕;陈贤、 薛德超分别于9 月3 日、8 月2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12日,通州市检察院反 贪局对俞江明等5 人贪污、N 用巨款公款串案全部侦查终结,现已移送起诉。等待 他们的,‘必将是法律公正的审判。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挖出这 个“毒瘤”,截断这“贪”“欲”的魔爪,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痛恨腐败的广大 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而俞江明等党员干部滑入犯罪泥坑的深刻教训,也愿能引起世 人深深的思索和警醒。 罗璐、金剑、齐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