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英国记者对拍照屡遭禁止表示不满 在外宾警卫工作专门化的初期,除了出现过一些语言误会外,还陆续发现了一 些以往不曾想到的新问题。例如对外宾保密尺度的掌握,带外宾参观,哪些地方可 以去,哪些地方不可以去;外宾在游览中,可以拍摄什么,不可以拍摄什么。 1954年6 月,英国《工人日报》记者阿兰·魏宁顿,因在华采访期间拍摄照片 屡屡遭到禁止,感到十分不满。此事经有关渠道反映到公安部,引起公安部的重视, 专门向有关部门下发了一份通知。 通知以阿兰拍照受阻一事为引子,指出这已不是个别现象:英国《工人日报》 记者阿兰·魏宁顿因各种需要,曾在街头拍摄一般人民生活照片,每次都被公安同 志阻止。阿兰表示不满并向中共中央国际活动委员会提出要求发给证明,准其拍摄 一般人民生活照片。在阿兰提出要求后,中共中央国际活动委员会曾向市公安局外 侨管理科了解,得知外宾每次拍照前,须先得将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告知外侨科,由 他们请示上级批准方可拍摄。另据外宾招待单位汇报,外宾在华各地参观访问时, 拍摄一般照片受到当地公安人员阻止的情形也常发生。 根据这一情况,公安部重申对此可以公安部根据几次会议讨论拟订的《关于掌 握外宾在我国境内的摄影指示》为参照,除兵营、军港、飞机场、兵工企业、军事 设施、武装部队,国境地带、交通线上的要隘地区、码头商港等具有国防军事意义 的建筑物,在飞机、轮船、火车上,以及工厂、矿山、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工地等 四类范围禁止摄影之外,对于一般人民生活照拍摄不受任何限制。外宾拍摄一般人 民生活情况是应该允许,不应在禁止之列的。 在这个通知的后面,附上了 中共中央国际活动委员会1954年3 月15日发出的《关于掌握外宾在我国境内摄影的 指示》。该指示的引语,阐明了对外宾在我国境内摄影事宜做出相关规定的必要性, 大意是: 近年来,特别是在五一、国庆等节日,各国前来我国参观、访问、座 谈及参加国际会议的外宾日渐增多。这些来宾在我国内旅行期间,常常喜欢用照相 机拍摄各种照片。如我再不对摄影范围批准手续等加以规定,则可能泄露国家机密, 对我不利。另一方面,如限制太严,常常引起外宾的不满。为此为了保障国家的安 全与保守国家机密,特对外宾在我国境内拍摄照片和小电影事宜做出相关规定,以 便各地参照掌握。 规定共分两节6 小项,要求各外宾招待机关内部掌握,不能对外公布,但可以 适当方式向外宾解说使其知晓有关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外宾有违犯规 定的情形,由外宾招待人员予以劝阻,并上报各外宾招待机关及有关部门。 这些通知和规定的出现,反映出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防止混入来访外宾中的不 良分子窃取中国情报,处处加以防范的警惕心态。这与当时世界两大阵营尖锐对立 的背景密切关联。然而将一些正常的采访摄影也划入禁止之列,引起来宾的反应, 说明中国当年在处理这些事务方面,还缺乏经验和章法。 1954年的“十一”,是新中国成立五周年。因为那时和我国建交的国家还不太 多,所以来华庆贺的官方贵宾也不是很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的国宾就更少了, 大多数是群众性团体和民间组织负责人一类的外宾。这些来华的外宾,主要住在北 京饭店、和平宾馆和新侨饭店,我们则在这三处设有警卫小组。 完成了“十一”警卫工作后,我接到局里通知,让我到公安部的公安学院学习。 局里和我同时去学习的,还有李紫云和王希通。而到了公安学院一报到,发现还有 中央办公厅警卫局的杨占竟、丁志友,中央警卫团的丁均、卫志文等人。有的是我 在毛主席身边当警卫时的老战友,有的后来成为和我在一起工作的老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