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刘思君等三少女“卖淫”案 何则贤老老实实经营“则贤饮食店”,几年里都相安无事。可他做梦也没想到 后来会惨遭厄运,店内3 名女服务员被公安人员绑架,自己遭受非法拘禁和敲诈勒 索。 1995年3 月的一天下午3 时,一辆北京吉普车“嘎”的一声停在则贤饮食店前。 车上下来3 男2 女。他们大模大样地走进小店,其中一个穿着制服的,大声叫着: “我们是公安局的!”不由分说,他们几个把楼上楼下、店里店外一一搜查了一番。 看着来人那气势,在店里做服务员的3 个从未出过远门的农家少女吓呆了,靠 在墙边不敢吱声。公安一无所获,便指着3 名女服务员说:“你们3 个打工的,跟 我们走!”王丽英不服,大声叫嚷:“我们规规矩矩的,凭什么带我们走?”公安 不由分说,“咔”一声强行铐住小王的右手。店老板何则贤怕出事,小心翼翼地上 前劝解:“我们没做什么坏事,公安局要你们去,你们就去一下。”就这样,刘思 君、王丽英、刘霞心惊胆颤地上了吉普车。 三少女被拖上吉普车带走之后,店主何则贤焦急万分,细想来人未出示证件, 又未留下地址、姓名,莫非遭到了绑架?何则贤立即租车去桃源县公安局打听,没 有结果。又赶忙奔向城关、城郊几个派出所打听、寻找,均无音讯。他顿感大事不 妙,惊慌中过了一夜。次日凌晨,何情急之下,再次到县公安局报案。有人提醒: “你到八字路派出所去找找看。” 上午,何则贤急匆匆地找到八字路派出所。派出所所长高新明、治安队长唐志 明等见他来寻人,怒从心起:“我们还没去找你,自己送上门来。”未办理任何法 律手续,不由分说将何也关进私设的“小监房”内。高新明、唐志明等拿来绳索, 何见状连叫:“我是残废人,你们打不得!”他才免受了皮肉之苦,却躲不过12天 的牢狱之灾。 何在关押期间,其妻谢爱珍四处奔走,多方托人向高新明等人求情开恩。高开 价要谢交20万元罚款,否则要把人交到千梯山(县公安局看守、拘留所)去。后来 摸到何家底不厚,提出交10万元放人。谢无奈,带上500 元现金和白沙、云烟各一 条再次求高。他们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们没有抽过好烟。拿这种烟来糊弄,还想 放人,做梦!”谢只好将500 元钱和两条烟一起送上,由他们到附近换了两条“芙 蓉王”烟,高、唐等人面色才稍有缓和,吩咐:“看在你的朋友份上,给你少5 万, 交5 万领人,赶紧拿钱来!”谢仍无法可施,提出用饮食店房屋作抵。高、唐不依, 逼迫谢抓紧筹款。谢只好设宴送礼,酒足饭饱之后,高将罚款减至3 万元。 4 月8 日,何被非法拘禁12天,交罚款1 万元获释。临走时,高对他说:“老 何,我们这样就跟你做生意一样,上面要我交3 万元,我只收你1 万元就将你放了。” 吉普车把3 名少女载到一处旧式院落,3 名少女被分别带进了3 间房内。她们 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一场数小时之久的严刑拷问,已经毫不留情地摆在了面前。 高新明、唐志明安排治安队员姚、谢、李等人,将刘思君、王丽英、刘霞分别 关在不同的房内进行审讯。 顿时,辱骂声、抽打声、哭叫声接连不断地从3 间房里传出来,令人心惊肉跳, 惨不忍闻。 这天晚上,高新明情绪特别好,一下抓到3 个“虾子”(暗娼),说“老子今 天非要审出名堂来”!他在审讯3 个少女的屋内不停地进出。问“交代了没有”, 审讯的人都说:“还没有交代。”“给我狠狠地打!”高嫌手下不得力,自己上前 抓起竹棍、木棍朝少女的腿、臀部、腰部猛打。“到底交不交代?”少女们被打得 站立不住,撕心裂肺地哭叫,。连高问些什么也听不到。 为了获取口供,高新明、唐志明、姚善秋、谢宏武等人持续对3 名少女采取罚 站、罚跪、蹲马步、反手捆绑吊椅子、棍打脚踢、揪头发撞墙等摧残人身的手段, 不停地施以肉刑,致使她们几次昏倒,当晚刑讯逼供达7 -8 小时之久。然后又将 她们关进私设的“小监房”内。在暗无天日的“小监房”内度过了8 天之后,三少 女终因证据不足于4 月4 日被释放。 3 名少女之中,20岁的刘思君受高新明、唐志明拷打最惨。刘被打不过,跪在 地上哀求:“我跪着给你们发誓,保证没有那些事(卖淫)。你们不信,可以到医 院去检查身体。”高毫无所动地侮辱:“你还是个处女吗?像个老卖淫的!”他边 骂边继续用竹棍抽打:“打的就是你这种虾子(暗娼)!”拷打3 个多小时后,高 见刘硬是不交代,便指使治安队员李建平拿绳索来,吩咐谢宏武相帮,将刘思君按 倒在地,双手及背紧捆,然后提起来,令她蹲马步。刘痛得大汗淋漓,扭曲着身体 怎么也蹲不稳,高新明竞毫无人性地用脚猛踢刘的腿部和臀部。刘被高踢倒又被谢、 李提起来,反复数次。高见刘死不交代,又用竹棍一阵乱打。直至29日凌晨1 点多, 才将她关进暗无天日的“小监房”内达7 天之久,4 月3 日经八字路楼外楼餐馆肖 某担保释放。刘思君伤情十分严重,经法医鉴定,占身体面积7 %的皮下淤血,严 重肾损伤,送常德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 经过几次审讯,手段用尽,收获甚微。4 月1 日中午,唐志明按捺不住,便向 高新明请示带刘霞,去指认一个嫖客。高当即同意。唐志明、姚善秋带着17岁的刘 霞,乘三轮摩托到桃源县城关镇桃园路农贸市场,授意她将正在市场内卖猪肉的屠 夫罗国英指认成嫖客。刘被迫点了一下头,唐、姚未向罗出示任何证件,将他带到 派出所拘禁,逼迫交代嫖娼经过。罗国英感到莫名其妙,大吵大闹。高新明、唐志 明、姚善秋一起扑上,不顾一切地将他拷住,随即拳打脚踢,施以酷刑。罗忍受不 了,高喊“救命‘!4 月4 日,罗妻携800 元现款将关押4 天的丈夫救回。而他未 卖完的猪肉却不知去向,装着几十元现金的钱包当时被唐志明收了,罗妻再三催要 才取回。 3 名少女无缘无故地被诬为“娼妓”,起因竟是那么简单。 1995年2 月,八字路派出所治安队长唐志明、队员姚善秋分别找到桃源城关镇 无业人员李志勇,要他提供卖淫嫖娼线索,许以事成之后按罚没款5 %给予奖金。 李听后好不高兴,日夜无事,便经常出没于城关镇的一些餐馆、酒店,四处打听。 3 月26日,他在桃源一中招待餐馆与人闲聊时获悉,相距不远的边街何则贤饮食店 新来了3 个年轻的女服务员,可能有卖淫行为。李为捞取5 %的奖金,在没有任何 根据的情况下,向八字路派出所治安队长唐志明打电话进行举报,并再三催促赶快 来该店抓人。唐立即向所长高新明汇报。高听后如获至宝,就派人前去搜捕。 一时间,“农家少女被诬为娼,派出所长亵法犯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 1995年4 月17日,少女刘思君、王丽英、刘霞控告桃源县八字路派出所所长高 新明、治安队长唐志明一伙对其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造成身心严重伤害的举 报信,转到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法纪科。 科长尹述革、副科长冯献民分析判断,此案涉及当事人多,刑讯逼供手段残忍 下流,受害人伤情严重,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起重大司法人员侵权案, 情节十分严重。3 名农家少女遭到非法拘禁、被诬为娼的事件;引起了很多领导的 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玉昆明确指示:“请市检察院严肃查处。”市人大 主任表示“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文跃和副检察长彭世 理对此案查处迅速作了“从全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刑检部门提前介人, 尽快突破”的重大部署。 4 月19日,市检察院法纪科尹述革科长带领两名干警赶赴桃源县,与县检察院 检察长和有关人员立即组成专案班子,分头行动,秘密侦查。市院技术科密切配合, 迅速派专人对被害人伤情作了进一步鉴定。在侦破过程中,他们采取分割作战方式, 分成8 个小组,对8 名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内,分3 个地方进行突击检查,不给犯罪 分子以可乘之机,有效地切断了当事人、证人、被告人之间的联系,使之彼此无法 顾及串通。 1995年4 月27日凌晨6 时30分,4 辆满载着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检察院20名干 警的警车,呼啸而出,疾速横渡沅江,驶向桃源县八字路公安派出所。检察官以迅 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将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诬良为娼、徇私舞弊的派出所所长 高新明、治安队长唐志明及队员姚善秋、谢宏武等人抓获。 (湘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