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飞天鹅般的故事虚构时代 方:新浪网4 月26日转发了大洋网讯:璩美凤前男友蔡仁坚日前无意中透露, 璩美风的名下有一名子女,你看过吗? 璩:他们拿这件事情来问我。我的直觉是虚幻的故事制造高手又在兴风作浪! 比如有一篇报道说,璩美凤得了胃癌,然后她去开刀,看医生,割那个癌细胞。因 为我没有病,所以我要开个医生证明,我好像必须要把我的肚子给大家看,来证明 我的胃在这里完全没有开刀。 然而,明天又有人会登报说:我会偷纸。我就是要掀开我的衣袖去证明,我没 有偷纸。你知道吗?就是说我根本不用去回避,也没有需要去回忆,如果哪一天人 家会说,我喉咙长东西,需要去开刀,那我又要去证明我根本就没有开刀。根本不 需要去做这种回忆。因为媒体已经到了那种能创造故事,就像那种羽毛飞天鹅般的 故事虚构时代。而郭玉铃急欲摧毁我的强烈愿望,引导着整个媒体记者朝着摧毁璩 美凤的方向走去,这是个何等令人伤痛感叹的残忍。 曾经还有媒体记者无意中透露了一句话:“现在我们杂志上只要标上‘璩美凤 ’3 个字,卖出去的数量就会明显增加。” 因为新闻竞争激烈,台湾传媒经常出现捕风捉影的事情。 200 年年底,所谓的“世界杯棒球赛”在台湾举行,台湾棒球队表现近乎完美, 岛内掀起棒球热。正当大家为棒球明星欢呼的时候,因特网上传来一则“好消息”, 一个署名“小雅”的网友宣布:据香港《苹果日报》消息,继《少林足球》让香港 电影业扬眉吐气之后,周星驰有意要拍《少林棒球》。随后列出演员名单:成龙、 金城武、周润发、郭富城、张学友、黎明、郑伊健、刘德华等等。 这样一则同友狂想曲却在真实新闻中被复制上演。12月3 日《中时晚报》影视 版的头条报道了《少林棒球》这则独家新闻,随后,多家电视台跟进播出,而且每 家媒体又增加不同细节,越报道越像真的。有的电视台配播《少林足球》片段,有 的忙着采访台湾棒球队队员,还有一家电视台的主播请大家拭目以待。 正当观众满心欢喜等待《少林棒球》开拍的时候,因特网上又传来“小雅”的 声音,“那新闻一看就知道是好玩的东西,记者为何不求证呢?”网上一片哗然, 然后就是针对假新闻的口诛笔伐,台湾记者的专业水平受到前所未有的怀疑。 最后,《中时晚报》的记者现身说法,向读者道歉。他说:“媒体作业有时确 有盲点。明知有疑但基于生存竞争或求异求快,有时还是会不循正常管道,当然这 并不构成犯错的借口。” 面对让人啼笑皆非的“少林棒球事件”,岛内有识之士深感忧虑。他们说,在 新闻竞争激烈的借口下,“查证”这项基本功已经被荒废。这起风波的“元凶”固 然是网上的始作俑者,但如果记者当时能查阅一下《苹果日报》,或至少向周星驰 本人查证,媒体主管能够质疑一下新闻的来源,都不至于让这条“假新闻”漏网。 “少林棒球”事件之后,并没有哪位记者为此受到处罚,与漏发新闻相比,错 发新闻只是一个小错误。就是在“新闻可以错,但不可以漏”的经营理念之下,2001 年在岛内沸沸扬扬传播的“18岁赚到1 个亿”的传奇故事,就让不少媒体上了一大 当。 魏文杰发表自传式新书幻岁赚到1 个亿》,讲述个人致富心得,称自己初中时 开始创业,18岁已经赚进1 亿元(台币,下同),28岁时已是身价20亿。广播、电 视、杂志争相报道他初中就创业挣大钱的故事。魏文杰不但一夜成名,他创立的公 司推出的矿泉水产品也知名度大增,公司股票还未上市,股价已被炒到120 多元新 台币。 在媒体和民众的高度关注之下,“传奇英雄”开始露出马脚:创业经历“版本” 前后不一致,神奇情节无从查考,学历、家世可疑,甚至魏文杰本人还有累累前科。 曾经把魏文杰捧上天的媒体转而开始搜寻他“撒谎”的证据,对于媒体自己曾经的 宣传和炒作闭口不提。 许多采访过魏文杰的记者说,当时觉得有些破绽,但几乎所有的媒体都报了, 心想不会有问题的,再加上报社主管点名要采访魏文杰,只好跟着写了。追根究底, 媒体的恶性竞争和阅读率、收视率第一的指导思想,导致了记者“抢独家”、“怕 漏新闻”的通病。当然记者也有记者的苦衷——如果不是面临其他媒体和主管的强 大压力,哪个记者愿意有闻必录,谁愿意报道“假新闻”自取其辱! 除了抢新闻、抢独家之外,台湾媒体的另一项基本功就是手拿一把放大镜做新 闻。每天岛内发生无数大事小事,记者和编辑选择其中的一部分把它放大、再放大, 引起受众的关注,而选择哪些新闻放大,完全取决于收视率和阅读率。 记者在岛内正赶上“乐遥彩”热卖,媒体每天连篇累犊进行报道,电视台不厌 其烦转播开奖的现场,各大报纸纷纷开辟“彩经”专版,某某人中头奖的消息更是 报刊的上选头条。久而久之,透过这个放大镜,受众产生了彩票很容易中奖的幻觉, 纷纷去投注站投注,而投注站前的长龙和彩券纸告馨的消息又给媒体提供新的新闻 热点。如此恶性循环,客观上助长了不劳而获的心理,而媒体的收益却立竿见影。 台湾“副总统”吕秀莲的婚姻大事也是岛内媒体关注的焦点,自从讨债公司老 板董念台向她求婚之后,媒体就对这个问题紧抓不放,明知是闹剧一场,不会有什 么结果,媒体依然把它放大再放大。2002年情人节,曾经以巨幅广告向吕秀莲示爱 的台湾英语补习班老师汤尼陈,再度准备了巨幅对联,在学生们的助阵下,表达对 “吕副总统”的爱意,巨幅对联有3 层楼高,上书:“英语老师汤尼陈,真情一生 爱秀莲”。电视主播反复念诵这副对联,让人不胜其烦。 岛内媒体的放大镜还喜欢对准车祸。火灾、爆炸,每遇这种情况,记者无不兴 奋地大报特报。春节期间,一对表姐弟,从海外回台湾探亲,在马路边被汽车撞死, 本来家人万分痛苦,摄像机镜头却死命跟着拍,采访记者还在一边一个劲追问细节。 岛内八卦新闻盛行,一方面是由于新闻竞争激烈,另一个原因就是处罚太轻。 根据台湾“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媒体侵犯人权构成诽谤罪,最多可判2 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新台币以下罚金;能证明诽谤之事为真实者,或以善意发 表言论者,不罚。其中的“善意发表”条款最易被拿来做挡箭牌。 如果受害者坚持要讨个公道,官司打来打去,徒增自己和媒体的知名度,最好 的结果是换来两行“媒体启事”,与连篇累牍的攻击、诽谤无法相提并论。对于那 些以跟踪、偷拍、造谣为生的人来说,却是毫发无伤,一不小心还成了“名记者”。 话语的权利有时就是软刀子。当刀子在你手中时请千万慎用,千万不要用来杀 人越货。 你只须想一想,有一天别人拿着这把软刀子对你下手,那时你只有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