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放倒”了公安副厅长 作者:秦兴旺 2001年12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行贿罪判处原广西区公 安厅副厅长胡炎忠有期徒刑8年。得知这个结果,熟悉他的人都这样叹息:胡炎忠 落得这个结局,是一些所谓的狐朋狗友“放倒”了他。 大款朋友送他一套房子胡炎忠是一位从基层一步步走上来的高层干部。他生于 1944年,1965年参加工作,1973年起历任广西柳州地区公安处副科长、 科长、副处长、处长、地区政法委书记,1993年调任广西区公安厅副厅长。 胡炎忠以好交朋友著称,但以他的身份和地位,他的朋友大多是些“舍得花钱” 的人。叶超雄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 叶超雄原来是一家棉纺厂的职工,1984年辞职下海。折腾多年,发了一点 财。1992年,他想尽办法与胡搭上关系。 1993年,胡炎忠调任区公安厅副厅长,叶超雄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他成立 了一个“经济发展总公司”,下辖数家矿场。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他想给公 司成立一支“经警队”。 然而报告打到公安厅有关部门,一直得不到批准,后来在胡炎忠的“直接过问” 下才如愿以偿。胡帮了他这么大忙,叶超雄感觉再不报答说不过去了,但以他的直 觉,送钱是不妥当的。 不久,一个绝好的机会来了。胡炎忠一人来到南宁工作后,认识了一位少妇陈 某,两人很快勾搭成奸。可是陈某频频出入胡在公安厅里的住所,造成了不好的影 响。于是胡的几位“小兄弟”建议给胡在外面安排一套房子。叶超雄刚好在南宁市 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空着,于是主动提出来“让”给胡。 为情人去行贿胡炎忠是应他的“朋友”之邀去跳舞时认识陈某的。 陈某一出现,胡炎忠就被她的气质吸引住了。陈某,30岁出头,原是区直某 医院的医生,后停薪留职,开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 胡炎忠一个人在南宁工作,生活是孤单寂寞的,陈某的出现让他感到生活出现 了亮色。自此,隔三差五他就约陈某出来吃饭、唱歌、跳舞。 1997年,陈某想在位于市中心的南宁饭店门口找个铺面经营服装,叫胡帮 她想办法搞一间铺面。胡炎忠以公安厅副厅长的身份,屈身去南宁饭店同总经理李 援朝(已另案处理)商谈,李援朝答应了胡的请求——陈某与南宁饭店签订了面积 为150平方米、年租金为6万元的场地租赁合同(而周围这么大块地盘,年租金 在20万元以上)。服装店开业后,胡炎忠去向李援朝表示感谢,送上了一个2万 元的信封,李援朝也不客气地收下了。 诈骗老手是可靠朋友1995年,胡炎忠在朋友设下的宴席上认识了柳州市柳 南区物资公司的老板谭兆轻。 作为商人,谭老板自然很懂得胡炎忠的价值,自此后,逢来南宁,必邀胡炎忠 出来“放松放松”,或吃饭、或桑拿、或跳舞,他知道这些都是胡炎忠喜好的,两 人很快就发展成了“铁哥们”。 1996年,谭和柳南区委的一位领导来南宁,又找胡玩。期间,谭对胡炎忠 说,眼下白糖生意好做,要胡炎忠帮他搞份进口原糖批文。胡炎忠曾听一位同事说 起他在北京有个“不一般”的朋友,便当即打电话给这位同事。同事来谈妥这事走 后,谭与柳南区委领导也起身告辞。柳南区委领导先出了门,谭迅速从手提包里掏 出一沓用报纸包好的钱(共1万元)塞进胡的手里,胡没做推辞,很自然地就像接 一包烟那般收进了口袋。 1997年,胡的这位铁哥们栽了,他骗得柳州铁路局物资处一下属单位12 00万元巨款后,企图潜逃境外被抓获。公安机关一查他底细,活脱脱一个诈骗老 手。 “小兄弟”犯下故意杀人罪1997年11月,胡炎忠儿子的一位好朋友李某 从玉林来南宁办事,晚上宴请胡一家人。与李某同来的还有一个人叫黎惠贵。席间, 李某将黎惠贵介绍给胡,说他是“做生意的老板”。 事隔半个月后,黎惠贵单独来到南宁找到胡,说他想调进玉林市公安局刑侦支 队,请胡帮忙。看在儿子的朋友的朋友的份上,胡答应了。1998年11月,黎 为他调动的事再次来南宁找到胡,在宴请胡吃饭后,他递给了胡一个1万元的红包。 胡不客气地收下了,半个月后,黎顺利地调进了玉林市公安局。 1999年6月19日凌晨5时,广西北流市长信村旁的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 车上两人被焚烧得面目全非。办案民警经勘察发现,这不是一起平常的车祸,而是 有预谋的杀人焚尸案,被杀害的人是玉林市的百万富翁沈区华夫妇。 此案就是黎惠贵制造的。黎惠贵做生意期间,陆续向生意伙伴沈区华借下了1 00多万元的巨债。借款期限到后,沈多次讨债。黎做生意一直亏本,根本还不起 债,一拖再拖。被催得烦了,黎恶向胆边生,他找来狐朋狗友、刑满释放人员周志 光进行了密谋策划。6月18日晚,将沈区华夫妇活活打死。 ——胡炎忠终于受了他的“狐朋狗友”的“牵连”落马了! -------- 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