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刘少雄认为,事实是最高的判官,但谁来认定这个事实,只有借助专家的力量, 去找国内一流的刑法专家,一流的税法专家,借助他们权威的法律观点作为应诉的 支撑,作为应诉的力量和基础。 这是一个通天的案子,没有必要拉关系走后门。有些官司,有些人喜欢拉关系 走后门,刘晓庆税案没这个必要,她已够树大招风了,不需要再把事情复杂化,弄 巧成拙。 周姐原来就介绍过了,刘少雄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在省纪委、省公安厅都 呆过,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懂得中国的国情,熟悉法律,综合能力强,为人 的口碑不错,都说他是两“诚”:诚恳、诚实…… 大哥心里有数,当场就写了委托书。 也谈到了律师费,大哥表示了歉意:刘晓庆进去了,钱都死了……律师费是一 定要付的,但不是很多。刘少雄笑着把大哥的话拦住了…… 在刘少雄之前,还给刘晓庆请了另一个律师,刘少雄第二天即与这个律师联系, 约好晚8时在西苑饭店咖啡厅见面讨论案情。可等到11时不见人,又等到凌晨1 点,不仅没人来,最后连手机也关了,刘少雄只好回宾馆。 第二天一大早,就到那个律师的宿舍去找。通电话后,到了8时30分仍不见 人下楼,刘少雄不屈不挠,死死守在宿舍下面,终于等到了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 利益,从大局出发,刘少雄原谅了那个律师。 然后开车去公安局,北京市经侦处的办公地点在三环路的船板胡同,刘少雄与 那个律师见到了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一个30来岁的小伙子。 小伙子一见刘少雄,有些惊奇:“怎么又请了位外地律师?以谁为主?” 刘少雄说:“法律没有规定。” 那个律师说:“当然以我为主。” 刘少雄一笑,问小伙子什么时候安排会见刘晓庆,并提出要填申请表。 那个律师插一句:“还要填什么表?” 刘少雄懒得理了,大声地:“请给我们会见申请表!” 小伙子认真起来,要刘少雄出示手续,即:1.给公安局的律师函;2.律师 执照复印件;3.给看守所的会见函;4.刑事诉讼法培训证。 刘少雄说,1996年就修改了刑事诉讼法,现在还有培训的事吗? 但办案人员坚持要。 刘少雄没有办法,留下其它手续后,出去找地方让深圳司法局把培训证传真过 来。结果等他回来,他那份盖了红印的律师执照复印件却不见了,办案人员说没看 见,那个律师也说没看见。 那个律师又要刘少雄交出刚传过来的刑事诉讼法培训证,这让刘少雄引起了警 惕,不给。他意识到了其中有戏,有人要阻拦他与刘晓庆的会见。 星期五,刘少雄因事去了武汉,让深圳派人专程给他把律师证送过来,星期天 即返回北京办转函。将有关手续整理齐全后,刘少雄立即去了公安局,反复问还差 不差文件,得到确切的答复说没有问题后,刘少雄提出希望尽快见到他的当事人。 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24小时以后就应该会见律师,而刘晓庆已经进去 20多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