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刘晓庆在起诉书中不但向王建中、光明日报出版社等索赔百万,而且要求全部 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随后,王建中的财产被冻结。 但是,就在刘晓庆公司步步为营,由防守到反击、由被动到主动,把王建中一 步步逼到墙角的时候,刘晓庆涉嫌偷税在京被捕,其妹、妹夫一个月前已分别被拘 留,晓庆公司196万元存款解缴入库,公司陷于停顿。 刘晓庆祸从天降,王建中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可他却绝不会给刘晓庆喘息的机 会。8月6日,王建中诉刘晓庆侵权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场官司为什 么要推到南京去打,人们都明白,王建中的家就在南京。 据了解,王建中状告刘晓庆、靖军侵犯名誉权一案,去年10月由江苏省南京 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王建中诉称:被告刘晓庆、靖军自2000年10月至2001年9月,多次 在南京、北京、广州、成都等地的媒体上,公开发表极不负责任的言论,对原告进 行人身攻击,如“我估计他可能是缺钱花了吧,狗急跳墙嘛”,“他是个马仔,他 的名字3个字我都不愿提起,不值得我提”,“一个小丑站出来跳两下,我们不会 为他兴师动众。但这事儿只会对他自己不好,他是在自绝生路。”靖军代表刘晓庆 声明:“他无中生有写出了《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欺世盗名、蒙骗读者。” 刘晓庆还称:《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是“造谣书”。靖军则称此书“是一 本典型的自恋狂写真集”等等。王建中在诉状中还称:两被告采用了否定事实真相、 制造假相、以假乱真的手段,误导公众对原告的评价,同时两被告还赤裸裸地用侮 辱性语言,如“狗急跳墙、自恋狂、欺世盗名,蒙骗读者、假经纪人、假书、假借 款、马仔”等,故意来贬低原告人格,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王建中认为,由于两被告的上述行为,使得原告原有的良好社会形象,遭致公 众、亲友及商业伙伴猜疑,甚至有些不明真相的人对原告产生鄙视、责骂,给原告 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营业务 损失。王建中在诉状中提出: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因侵权 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9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8∶20分不到,身穿黑色T恤、头戴黑色太阳帽、架着一副墨镜的王建中便 在他的律师陪同下坐到原告席上,直到庭审开始后王建中才把墨镜拿下来。因受税 案之累,刘晓庆当然无法到庭听审,她的北京律师也因其他案件未能前来,只有她 的代理人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汪旭东律师参与诉讼。 庭审质证中,汪旭东在庭上多次提出,他的当事人刘晓庆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到 庭,自己也因与委托人失去联系而未能就实体问题与当事人核实,因而无法对有关 事实进行质证。被告代理人由此要求法庭中止对案件的审理。但法庭以本案在去年 10月就已委托被告律师,被告律师应有时间与当事人就事实问题进行核实为由, 驳回其请求。汪旭东律师认为,自己这样代理下去对委托人的权益损害太大,因而 向法庭提出中止其委托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