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云南边境大追逃 据云南省检察机关统计,自199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等职务 犯罪案件中,就有184 名重大经济犯罪分子携款潜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 失。在2001年春节期间,该省检察和公安机关联手开展了追捕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 动。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3 月1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又联合发布通告,敦促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嫌疑人投案自首。 云南省追捕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到2001 年5 月15日止,就抓获在逃人员64名,并有14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到各地检察机关投 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根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 以下选取的是云南省在这次集中追捕行动中几个跨越边境线追逃犯罪嫌疑人的 案例。 1.“假如生活可以重过……” 郑治新,现年36岁,出逃前原为云南省思茅地区孟连县国家税务局的出纳员, 从缅甸追捕回国。同她一齐外逃并被抓回的还有她的丈夫李寿云。李寿云也是36岁, 原为孟连县地方税务局的职工。 对年仅36岁的郑治新来讲,逃亡国外二十来个日日夜夜,对她心灵的冲击就仿 佛使她经历了一个世纪的磨难,她有说不完的痛苦和悔恨。 郑治新被抓获国内后,泣不成声地对记者说:“假如生活可以重过,我就不会 去山上,尤其我跟我的丈夫失散之后,我想与其在山上受折磨,我不如回到中国来, 接受法律给我的惩罚,说清我的问题,不给家人带来伤害。”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谈起。1999年,郑治新夫妇在孟连县开了两个商店,并且又 在缅甸的舍勒办了个茶叶加工厂。钱不够,她只好向熟人和朋友借钱。 后来就有人来到郑治新家来要账,又来催贷款,郑治新的丈夫没有时间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她就动用了单位预算内的钱,原本想单位暂时还不会用这笔钱,将 来自己一定要还上,可是单位的钱越拿越多,窟窿越戮越大。 据孟连县人民检察院查证,从1999年8 月至2000年12月期间,郑治新就利用她 担任的孟连县国税局出纳员的职务之便,采取造假账,伪造银行监督员印鉴等手段, 挪用公款67万元。 面对67万元的公款从自己手中流出,郑治新感到害怕,便逃到了境外。 郑治新在境外找到在那里做生意的丈夫后,两人慌忙购买了一些大米和一些日 常用品躲进了缅甸离中国边境线不远的深山里。 郑治新出逃的消息引起了孟连县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 办案的检察官赶到孟连国税局局长办公室了解了简要案情,然后又赶到边防大 队查实郑治新于2 月3 日从芒信口岸出境,紧接着第二天向县委做了汇报,成立了 “2.6 ”专案组。 专案组成立以后,下面就分设了几个小组,抓捕小组分为两个小组,抓捕小组 一个就是尽快掌握郑治新的亲属和她时平交往较多的人开展调查,第二个小组前往 境外调查了解郑治新的丈夫李寿云,另外一个小组对她所经手的财务进行清查。 孟连县检察院迅速与邻近的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联系,要求协助从境 外抓获孟连县国税局的一个叫郑治新的犯罪嫌疑人,主管副检察长便立即通知反贪 局的刘局长,指示他跟边防武警、边防派出所还有外事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联系。 从思茅的孟连县到版纳的勐海县,检察机关的干警们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始 了追捕郑治新的工作。 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得到了缅甸警方的协助和配合。缅甸掸邦东部第四 特区政法部刑侦科长麻腊接受中方记者采访时说:“刑侦科得到这个情况,这里面 安排我们大力协助配合中方孟连检察院找那两夫妇,当时我们刑侦科的全体人员有 14人,全部出动配合检察院的是我们二队队长小贾,跟着他们到巴达桥,配合他们 在山上找了两天两夜。” 国外并非都是天堂,残酷的现实生活彻底粉碎了郑治新夫妇的梦想。上山时买 的米谁想到会是长了霉的陈米,煮出来的饭对过惯了富日子的郑治新来说根本就咽 不下去。吃饭是也没有菜,河边的野菜都被他们找完了,只能找一种叫做野芭蕉苞 的东西吃。 实在没有办法了,两人商量后决定,由李寿云下山去找点吃的。没想到李寿云 下山后就迷失了方向。山上只剩下郑治新一人。只剩下郑治新一个人时,她因为害 怕野兽,只好住在树上,住在树上相对来讲更安全一些。郑治新后来回忆说,呆在 树上的日子不是外人能想象的。白天,她去找她的丈夫,在山上爬;天黑了,她就 爬上树,疲劳的时候又怕睡着了会从树上掉下来,只好用绳子绑在腰上…… 在布置抓捕的同时,检察院的办案干警主动找到了郑治新的家属。思茅检察院 反贪局的李局长派两个同志,去找到她的弟弟、妹妹。一是了解郑治新出逃以后是 否跟家属取得过联系;其次我们找到家属以后,作好家属的工作,要求郑治新犯了 法以后,要认罪服法,主动回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代问题。 走投无路的郑治新,拨通了她妹妹家的电话。郑治新告诉妹妹说,她说她已经 想通了,她想回来,但她回不来,身份证,证件全在边防站丢了,她进不来。 郑治新的妹妹来到思茅检察分院反贪局,找到李志成局长,及时报告了这一情 况,问李局长能否来边境上接她,李局长说可以。 在家人的劝说下,郑治新鼓起勇气从境外给李局长打了电话。在电话中,李局 长明确指出,主动回来才是光明之路。 这时,勐海县打洛边防派出所的公安干警也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郑治新夫妇 的行踪已完全在公安边防干警的监控之中。 据励海县打洛边防工作站副教导员时兴文介绍说: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我们 得知犯罪嫌疑人郑治新隐藏在缅甸励拉的财神旅社内。 然后打洛边防工作站迅速与缅方联系,在缅甸警方的配合下,采取必要的措施, 迫使郑治新走投无路。在边防部门的帮助下,郑治新终于踏上了祖国的土地,反贪 局的李局长也连夜从思茅赶到打洛,将郑治新带回思茅,李局长肯定了他的行动为 投案自首。 缅甸是不欢迎犯罪分子的,缅方的态度是坚决的。缅甸样帮东部第四特区政治 部副部长龙双态度坚决地说:“在逃这些人中,有身份的,是逃跑出去的犯罪嫌疑 人,我们必须要送回去,没有身份的人还是送回去,但是在这里旅游来的,有身份 办着出境证来旅游的人和有身份证的人,我们全部办一个暂住证,我们欢迎他们多 来一点。” 在云南的干里边防线上,也布下了一道抓捕罪犯的天罗地网。 勐海县打洛派出所副指导员母庆璃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我们打洛处在边 境第一线,对网上抓逃工作非常重视,先后抓获了网上的12名嫌犯。” 2.中缅合作联手追逃 中缅合作联手追逃一名畏罪潜逃一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被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反 贪局抓获。 犯罪嫌疑人马卫红原为祥云县医药公司某医药批发部主任兼仓库保管员。在2000 年1 月至2000年10月期间,采取收人不人账的办法,将18笔,共计29万多元的医药 款非法占为己有。除此以外,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还查出,马卫红经营的药品还有10 多万元的药品不知去向。 事发后,马卫红于去年10月22日携带部分赃款潜逃至国外,在祥云、励海两县 检察院的通力合作追捕下,经过缅甸警方的支持配合,将潜逃境外一个多月的马卫 红抓获,并于11月30日由缅方移送给云南省检察机关。 经祥云县检察院尽力追缴,结果只追回赃款3.6 万多元,其余大部分都被其用 于赌博及大肆挥霍。2 月19日,在中缅边境某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一面绣有 “携手抓逃,胞波情深”字样的锦旗送给缅方,以感谢缅甸警方对云南省抓捕逃犯 工作的支持。省检察院有关人员还向缅方通报了云南省检察、公安联合追捕职务犯 罪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缅甸警方代表表示将对此项工作给予继续关心和支 持。 3.边境千里大追逃 2001年3 月27日,云南省永平县检察院获悉,该县北斗乡财政所会计字文军携 款潜逃。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鸿带人前往了解得知,字文军于1 月21日春节放假 外出未归,经多方寻找仍无音信。3 月29日,检察院对字文军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 查,并决定将追逃工作作为该案重点。4 月3 日,该院向大理州检察院请示网上追 逃。随后该院调查发现字文军在潜逃前与从德宏州盈江县边境到永平县当“小姐” 的沙某某关系密切。经分析,侦查人员认为字潜逃与沙有直接关系。随着案情深入, 查证核实,字文军涉嫌侵吞公款及扶贫款17万余元。 4 月17日,永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施俊品亲自带员从北斗乡前往距永平500 多公 里的沙某某老家追逃。后查实,字沙2 人已逃到与云南省毗邻的某国境内,并在该 国某地购置了房屋,以夫妻名义定居。因种种困难,4 月23日,追逃人员暂时撤回。 5 月1 日下午,追逃小组赶往德宏某边防派出所,与邻国某组织交涉,欲将已 深入该国腹地的字文军带出,但两次交涉未果。5 月2 日,又与邻国某地驻军交涉, 该驻军同意协助,并称3 日内可将嫌疑人抓获并移交给我方侦查人员。但对方5 月 6 日回复,经努力无法抓获嫌疑人。充满希望的线索断了,追捕工作再次陷入困境。 此时,侦查人员并未退缩,他们又重新开始寻找线索。经过多方努力,追逃人 员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与邻国侦探部取得联系,邻国侦探部同意协助我方追捕逃 犯。5 月16日15时,邻国侦探部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字文军送到口岸移交给我方追逃 干警。5 月17日,字文军被押回永平,次日被刑事拘留。 经过检察机关反贪干警历经数千公里、历时64天的追逃行动,终于画上了圆满 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