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打三斤
某县令甚呆,所为多可笑,其纰缪不可枚举。饮量甚洪,日必沽数斤,恰然独 酌。一日,突有喊冤者,正醺醺时,阻其雅兴,含怒升堂,拍案喝打,并不掷签, 役跪请曰:“打若干?”官伸指曰:“再打三斤。” ——《笑笑录》 ---- 黄金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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