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1.歌厅“三陪女” 那一段时间,我在不执行任务的时候常常换上便装,把自己打扮成在生意场上 不得志、百无聊赖的买卖人,跑到歌舞厅,坐上一两个小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京城的歌舞厅主要分三类:一类是唱歌与跳舞合在一起的, 也就是说歌厅的老板每天晚上都邀请一些歌手,编排一些节目,歌手先唱,客人也 可以点歌,让歌手唱。歌手唱罢,客人们在台上可以自娱自乐,大厅的中心是个舞 池,客人们能随歌蹦迪和跳舞。 另一类是带KTV 包间的,客人们主要在包间里自己唱,当然,歌厅内有一个大 厅,设有吧台,周围摆着沙发和小桌,有一个大屏幕,客人也可以点歌,对着大屏 幕唱。 第三类是迪厅,到这儿来的客人主要是跳迪斯科,喝酒。这种迪厅都很大,有 中央大厅,讲究点儿的,有二楼,四周有坐椅,客人们蹦累了,可以坐下休息。迪 厅有个中央舞台,摇滚乐手在台上唱,客人们在台下蹦,这种迪厅年轻人去得多。 在他们看来,蹦迪是一种刺激。 有小姐“坐台”的主要是第二类歌厅。客人们也是奔着“坐台”小姐来的。这 些“坐台”小姐,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三陪女”。 “三陪”,指的是陪酒陪唱陪舞。客人进歌厅的目的,不光是为了嚎几嗓子, 而是要寻求一种刺激,所以进了KTV 包间不能干坐着,要找小姐相陪。所谓“坐台”, 就是小姐们都坐在歌厅的吧台边上,然后等待客人挑选,选上谁,谁就到客人的KTV 包间,陪客人喝酒唱歌跳舞。 当然,客人们不能让这些小姐白陪,要付“小费”。价码儿都是事先讲好的, 有的是按统一的行市给。 客人要小姐“三陪”,按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但是,有些客人喝了酒, 便把握不住分寸了,何况要小姐作陪本身就是寻求性感刺激,而小姐呢,也为了多 从客人那里多捞些“小费”,所以,便出现了搂抱抠摸的不雅之举。 当然,有耐不住性感诱惑的,把“三陪”扩展到了“全陪”,虽然说客人和小 姐不会在歌厅里直截了当地宽衣解带,但他可以把小姐带走,用他们“行”里的话 说,这叫“出台”。 由于歌厅的“三陪”现象直接跟嫖娼卖淫有关系,所以,每次“扫黄”和“严 打”,歌厅都是重点之地,市公安和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也有明文规定,严禁歌厅搞 “三陪”。可是,开歌厅的老板们都明白,没有小姐“三陪”,谁还进歌厅呢? 所 以,每次“扫黄”,都要关掉一批歌厅,等风头一过,又有一批歌厅开张,这么来 回来去地打持久战。 京城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出现第一家歌厅以来,到这会儿,起码有五六百家 正式挂牌营业的歌厅,而且歌厅越盖越豪华,“三陪”小姐越扫越多,歌厅老板对 付我们公安的手法也越来越隐蔽,花招儿越来越邪乎。 有人说歌厅的“三陪”小姐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造成这种社会怪 现状的原因主要是:开歌厅的老板想赚钱,当“三陪”小姐的也想捞钱,那些往歌 厅里扔钱,在小姐们身上花钱的客人们想寻找刺激。看来,这些矛盾一时半会儿没 法解决。 曾经有人出主意,要政府采取极端措施,下一道死命令,把所有歌厅都关掉, 或者干脆允许歌厅搞“三陪”,让“三陪”小姐职业化,发给她们“上岗执照”, 有关部门定期给她们检查身体和收税。这两种办法看来眼下都办不到。因为歌厅毕 竟是文化娱乐场所,开歌厅本身并没错,不但没错,它还算是为社会办好事呢,起 码说歌厅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一座城市如果没有歌厅会显得死气沉沉。再者说 歌厅跟“三陪”并没有必然联系。让“三陪”小姐职业化,从现在的国情看根本不 可能。所以说,歌厅老板要想搞“三陪”赚钱,只能脑袋上顶着雷,铤而走险。 说老实话,我们干公安的管不着歌厅“三陪”这一段。因为歌厅属于文化场所, 只要它不出社会治安上的娄子,我们没法直接插手。 所以,每次查歌厅也好,“扫黄打非”也好,都是公安跟文化部门协同作战。 对“三陪”小姐的处理也是让人棘手的事儿。除非你当场抓住她让客人搂着或 光着身子,否则她死不承认,你也没脾气。有时候,即便你当场抓了个“现行”, 她一口咬定客人是她的男朋友或丈夫,调查起来也挺劳神。退一步说,她就是真的 承认了自己是“三陪”小姐,处理起来也麻烦,因为“三陪”跟卖淫毕竟不是一回 事,何况现行的法律法规、《治安条例》上也没明文规定对“三陪”小姐的处罚。 撑死了,对她们教育一番,然后放走完事。 这帮小姐脸皮都挺厚,“教育”? 你就是抽她们一顿,她们都不带悔改的,她 们吃“三陪”这碗饭已然吃出甜头,转过脸去,依然照陪不误。自然,有些“三陪” 小姐最初走上这条道儿是让歌厅老板给拉下水的,可是,一般来讲,吃上了这碗饭, 再想让她扔了这饭碗,她是轻易不肯洗心革面的。只能等她们岁数大了,想陪也没 人要了,这会儿不回心转意也不行了,才会自己跳出泥潭。 当“三陪”小姐没有岁数大的,一般来说也就是二十岁左右,小的十七八岁, 大的二十五六岁。因为干“三陪”不但要能拉得下脸来.陪客人喝酒唱歌,而且也 要豁得出身子去,必要时陪客人上床。所以,她们吃的是“青春饭”,模样儿和身 段都得说得过去,让客人瞅着顺眼,而且要能说会唱,过了青春花季,人老珠黄, 自然也就不招客人待见了。 客人在小姐们身上花钱,实际上是想得到青春的享受,还有性感上的满足。 甭问,像我们这些穿警服的,除了执行任务以外,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奔歌厅的。 在人们的生活意念里,泡歌厅的主儿不是大款,也是生活上不检点的人。再者说, 歌厅是高消费场所,像我们这些吃“皇粮”的人,在歌厅消费一次,这个月就甭吃 饭了。 何况,这几年“扫黄”扫得使人们觉得歌厅不是好人去的地方,是歌厅就有 “三陪”,泡妞儿的地方。正经人谁愿意没事儿跑这种地方,惹一身臊去? 我要是 不为了寻找林小霞,也不会往这种地方跑。 - 进歌厅,我不能露自己的身分。歌 厅的老板和领班眼睛都挺“毒”,他们的心眼儿多着呢,只要知道你是干公安的, 他们立马儿发暗号,让小姐撤退。 一般的歌厅吧台上都设有按钮,KTV 包间里装着信号灯一类,发现官面儿上来 人了,马上通知包房里的小姐。 当然,开歌厅的老板也不是等闲之辈,后头也都有“托儿”,也就是靠山。他 们跟官面儿上的人也都挺熟,公安的人也好,文化局市场处的人也好,跟他们都是 半熟脸儿。我如果不是不管他们这一段的警察,他们也早就认出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