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那之后我好像病了一场。我是说好像。
一开始只是喉咙痛,我一个劲地抽烟,想以毒攻毒。结果早上醒来,我发觉喉
咙里像含了几百块烧红的炭一样火烧火燎,我头重脚轻地爬起来,把剩下的一包万
宝路揉成一团扔进抽水马桶冲掉,然后去医院看病。
我病得不轻。用医生的话说,喉咙里头烂得一塌糊涂。我躺在床上吊了一个礼
拜的盐水,每天戴着耳机循环往复地听莫扎特的钢琴小夜曲,睡得昏昏沉沉。我不
停地做梦,连绵不绝的梦,感觉仿佛是被无穷无尽的蓝色海水包裹其中,世界则在
现实与梦境之间轻轻地来回摇晃。
大象……大象。
我的呼唤似乎并非是由我而发出的,声音来自于遥远的某一处。
我在树木极为繁茂的热带丛林中,大象在我前方大约五米,透过叶子的细碎阳
光晃动着洒在我们身上。空气清新,一片静寂。
我看着它,它只偶尔甩动它的长鼻子,或者抬起厚实的脚掌蹭痒似的敲击地面。
站得久了,我双手插在裤兜里稍息着。奔跑过去最多只要几秒钟,我在心里想。但
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还没法正确面对它,难道要我走过去拍拍它,对它说“你好,
我是人”不成?我摇摇头,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现在是不是在做梦?我的意思
是,如果这是做梦的话,那不就干什么都没关系了吗?梦嘛,那东西,又不是真的。
梦里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是,我又如何能判定此刻是否在梦中呢?
我正在就此苦思冥想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同时音乐响起来。
屋子里阳光灿烂。我睁开眼,迷茫地继续躺了一会儿。我好像已经完全好了—
—或者根本就没有病过,喉咙像玉一般光滑。也许那只是稍长一点的梦而已。我轻
快地起床,套上牛仔裤和衬衫,窗外的梧桐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
刚刚是谁在喊我的名字呢?是女孩的声音。
四下里静得叫人想屏住呼吸。压根就没什么音乐。我想找那包剩下的万宝路,
怎么也找不到。瘦长的银白色打火机在我指间转来转去。就连在梦中也是同样地优
柔寡断,真是没用。我望着窗外树叶间闪烁的阳光,心里充满了懊恼之情。现实中
的软弱还算得上情有可原,可是在梦里也……这难免令人沮丧,并且还夹杂着点空
虚感。一定是梦与现实过于相像之故。我得出结论。然后顺手拿起桌上的《尼采传
》开始看。看到一半时,跑下楼买了包烟。尼采这人确实有点变态。他总说自己是
太阳。这点真叫我敬佩。我无论如何都不敢那么说。
我接到“丛林舞会俱乐部”酒吧老板的电话。
“今晚有个特别的PARTY ,你来吧。”电话的线路好像不好,还传来怪里怪气
的鼓点声和吼叫声,他像是在直着嗓子嚷嚷,似乎在努力要把别的声音压下去。
“几点钟?”我问。
“十——点——钟开始。”他的声音更显遥远了,好像在千里之外。我又听到
哗哗哗的雨点声。
“你在哪儿啊?”
“我在……非洲……”电话断了。
非洲?那这是哪儿——撒哈拉?
我走到阳台上,城市上空笼罩着一层谈红的暮霭。我把晾干的衣服收下来,在
光线越来越暗的房间里一件一件地熨烫衣服。
不知为什么,我特别热衷于干些枯燥而毫无意义的活,甚至沉迷其中。这大概
主要是因为那能从某种程度上阻止各种离奇古怪的念头在我脑海里冲来撞去。
生活表面上无比平静,实际上却是暗流激涌。痛苦的是,别人都在那里活得好
端端的,偏偏惟独我被潜流冲得个晕头转向。
九点半钟,我收拾妥当,钱包塞进牛仔裤左边口袋,万宝路和打火机塞进右边
口袋。我对着镜子梳了梳头,我的黑色T 恤上有一行大字:ELEPHENT IS GOOD(大
象是好的)。那是我前阵子从地摊上淘来的,它很快就成了我最爱穿的衣服。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无论如何镜子里的人看起来都更像是跟我不
相干的另外一个什么人。
我乘坐一辆空荡荡的巴士一路丁零哐啷地穿过街道,到达“丛林舞会俱乐部”
时,离十点还有五分钟。
“好久不见了。”他站在吧台里冲我打招呼。
“是啊。”我环顾四周,只有零星几个人散坐在角落里,屋中间的电子簧火不
耐烦似的不停闪动。“不是说有什么PATRTY吗?”我一屁股坐上高高的吧凳,他把
一瓶啤酒放到我面前。
“PARTY ?什么PARTY ?”
“傍晚时你打电话跟我说的。”“傍晚?傍晚我还在睡觉呢。昨天快天亮才打
烊。睡了一天,刚刚才起来。”
“真没打过电话?”
“没有,我干吗骗你?”他皱起眉头,似乎觉得我的怀疑很不应该,“到底怎
么了?”
“没什么。”
我默默地喝啤酒,坐在那儿发呆。
陀斯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写道:在悲中有幸福。
“哎,我想起来了,”他推了我一下,“今天我做了个特别奇怪的梦。”
“嗯?”啤酒已经见底。我们一人点了一支烟。
他往空中吐了个大大的烟圈。烟圈越来越大,在空中袅袅飘动,经久不散。
“我梦见自己在非洲丛林。丛林里生长着各种各样的热带植物,还听到像是土著民
族发出的鼓乐声和喊叫声。说来好笑,不知怎么搞的,我趴在离地起码有十米的一
棵大树的树杈上。我就在那东张西望。后来——”
“是不是下雨了?”我盯着他。
“对!下雨了,你怎么知道的?一阵暴雨。雨停之后,整个丛林变得晶莹剔透,
树叶绿得发亮,阳光穿过遮天盖日的植物,残留的水珠就像碎钻石散落在各处。”
他停下来又吸了一口烟,接着说,“然后,我看见了你。”
“我?”
“是的。还有一只大象。”
我的心跳猛然加速。
“你和那只大象面对面站着,跟举行某种仪式似的。你双手插在裤袋里,低头
不语。大象嘛——是再普通不过的灰色大象——跟动物世界里看到的毫无二致。但
是你们之间好像有着某种默契,或者说有着仅属于你们的共同秘密。反正你们就那
么对站着,仿佛在等待什么事情的发生。”
“然后呢?”
“然后就醒了。”他耸耸肩,又打开一罐可乐喝起来。一来就是十瓶嘉士伯,
一边练钢笔字一喝啤酒。“
“酒量这么大?”何苦要练什么钢笔字呢。我在心里想。
“哈,说到酒量,十瓶啤酒她一个钟头就报销了,连厕所都不上。还有,从没
见过她开口说话,也不知是不会说还是不肯说。”
恐怕是不会。我想。
不管如何,大象总算有所动作了,纵使其方式隐秘。
在放平克·弗洛伊德的《PIG WITHWINGS 》(带翅膀的猪)。
我和女孩并肩步出“丛林舞会俱乐部”。一切似乎都水到渠成。明明不自然的
东西却让人感觉如此自然,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也罢,问号还是少点为妙。
所谓人生,就像一枚硬币,一面是梦,一面是醒。
而我的这枚硬币——显然有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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