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丹娜在她第二个“两年计划”实施一年后。开始了真正的恋爱。 也是从丹娜身上,我才真切地意识到,爱情能让—个人有如此大的转变。 丹娜的男友是漂在这个城市的摄影师,拍电影的。虽怀揣梦想多年,到底没成 为腕级人物。参加过几个文艺电影的拍摄,得了些评论界的掌声,可毕竟太探索, 太小众,根本没有票房。之后,就是一段时间的沉寂,没投资商愿意拿钱打水漂。 可生活的拮据,已不容许谁端架子了。后来,他奔走于各个大小剧组,广告公司, 可毕竟名气不足,所得的酬劳不及挂名大腕的十分之一。 丹娜遇到他的时候,他正落魄。不能否认这是个有想法的年轻人。没有在圈内 获得认可,却得到了丹娜的青睐。当丹娜告诉我,这简直是个让她疯狂,甚至想为 他去献身的男人。我知道完了,这就是无可救药的爱情。 丹娜的爱情从开始就预示着辛苦和寂寞。周围的人都劝她,包括我。让她实际 点儿,起码找个有保障的,起码不东奔西跑能照顾上家的,可一贯清醒实际的丹娜, 这回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其实在我们一干朋友看来,丹娜不光不实际,与男友的个 性也属南辕北辙,相差十万八千里。她十足的烟火气与男友飘忽不定的艺术气质很 难融合,共同话题太少,可丹娜却近乎迷信地崇拜他。 在丹娜眼里,男友身上的一切都散发着无限魅力。她说男友长得非常舒服,可 我怎么看,他都属于难看之列。他油腻的长发,她说叫飘逸。他难看的大鼻子,她 说只有情圣才会有。他睁不开的小眼睛,她说那才聚光,喜兴。他不分四季穿着高 帮大头鞋,她说那是艺术范儿,叫有型。甚至男友因为居所不定,为方便搬家,而 只在屋里铺个席梦思床垫的行为,她也说喜欢流浪的气息,仿佛三毛和荷西……她 终于让我无语。 因此在这场爱情里,丹娜成为主动出击的一方。她的热情让还没有作好婚姻准 备的男友一时难以适应,于是常常玩消失。我们为此愤愤不平,可每次都是丹娜哭 天抹泪四处寻找,恨不得贴寻人启事。几次过后,男友又怕又感动,也意识到她是 认真的,就收起游戏的态度。 丹娜不是没有挣扎过,于是她变得忧郁了,不再不识愁滋味,笑起来没心没肺。 她像个小女人一般,敏感,爱生闷气,撒个没来由的小娇,默默流泪,话少了,人 也安静了。 她爱得纠纠葛葛,枝枝蔓蔓。男友在结婚前两个礼拜还下不了决心,最后消失 了一次。好在磕磕绊绊下,两个拧巴的人终于走到了—起。 婚后的丹娜进入妻子的角色非常快。挑起一切,把家底都掏出来置办家什。无 怨无悔,好像她祖母那辈的人,视丈夫为天。丝毫看不出她之前的时尚。虽然因为 丈夫的工作性质,两 人聚少离多,可他们还是很快有了孩子。丈夫干脆把父母接来,说是照顾孩子。 事实是,他更轻松了,老的小的都有人照顾,不需要他来操心了。丹娜的家成了典 型的四口之家,丈夫反倒成了客人,他一回来,家里就像过节一样开心。从他进门 的那一刻起,丹娜的目光就像黏在了丈夫身上,一分钟也绕不开。 我曾经当着丹娜丈夫的面替她叫屈。他一脸悠然自得,自己选的,没人逼她。 丹娜搂着我,笑得很满足。唉,上辈子我欠他的,该着了,啥也别说了。 此时的丹娜早已铅华洗尽,素面朝天。身上总是宽松的家居服,头发被她草草 绾个结,露出她毫无掩饰的唐代仕女眉,脸上泛着油光。 好在丹娜丈夫的收入越来越不错了,但也意味着人越来越忙,着家也越来越少。 不过总算实现了丹娜做全职太太的梦想,虽然她这个全职太太并不清闲,上有老下 有小地忙。她还老和我吹,看来当初我的眼光没错,这只潜力股终于翻了身,我也 快熬出来了不是? 娃娃特别想结婚,她快三十三岁了,眼看青春到了尾巴,每天即便在脸上涂九 层化妆品,也不能让她自信了。她频频出入庙宇求签拜佛,找人看手相算命。然而 结婚却变得可望而不可即,没有男人真下得了决心娶她,中国男人在外面玩得再凶, 也希望有个守得住的老婆。于是她交了那个德国男友,第一次自掏腰包铺排生活, 迎合男人,替男人花钱。孰料,那男人还是选择了离开。 王凯出来了,第一件事就是打听娃娃的电话。娃娃听出他的声音,什么也没说, 挂了。 他来找过我和丹娜。他的头发白了许多,可穿衣仍然讲究。手上戴着当年他为 娃娃和自己选的情侣对戒。听了娃娃的经历,他枯坐良久,什么也没说。回去给我 发了那条短信。 后来,我听说他在朋友的帮助下去了澳大利亚。娃娃交给他朋友一张三十万的 支票,请他给王凯,却不让告诉他实情。听到对戒的事情,娃娃还是没有发表意见。 不久,就传来她的死讯。 我支教回来,在一家杂志社应聘当了编辑。经^ 介绍,认识了我现在的丈夫忠 宁。他是一所大学的教师,收入一般,长相一般,勤勤恳恳,平平常常,不激烈, 不张扬。对我不错,却不太会表达情感。这点让我特别满意。我不需要他的表达, 和他结婚,完全是为了完成女人的使命。 结婚前,我几次犹豫是否要和他说一说我和潘奇的事,最终放弃了。他好像也 没什么好奇心追溯我的过往,在他看来,我们都属于对生活对情感有些木讷,又有 些高不成低不就的剩男剩女。过去对我们没什么意义,踏踏实实过好现在才是真的。 结婚的时候,我已经快三十六岁了。 在三十九岁的时候,我收到生命中两个重要的礼物。一件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 说《追梦人》出版,销量尽管一般,反响还不错,上了常销书架。据说,我的读者 群大都是漂在这座城市的“泊客”们。曾有晚报的记者约我做采访,我拒绝了。 另一件,是我以三十九岁的高龄,迎来了我生命中的宝贝,我可爱的女儿依依。 由于胎位不正,生女儿的艰难让我刻骨铭心。就在我觉得就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 我听见医生说孩子的头要出来了,使劲。就在女儿滑出产道的瞬间,我突然看见娃 娃在朝我微笑,仿佛十多年前,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清楚地看见了那对温柔羞涩 的耳朵。在—声痛苦的呻吟之后,我失去了意识。 女儿长得很快,我老怕记不住她当前的模样。女儿在长相上,不光吸收了我和 她爸爸的优点,还大有发扬光大之势。已经有了些美女的样子。依依特别爱笑,完 全没有我当年多愁善感的样子,我很开心。 女儿是我和忠宁生活的中心,每当看着女儿被忠宁高高举过头顶,父女俩哈哈 大笑的时候。我的心充盈着满足。我觉得这是生活最美的画卷。 我会在梦里和潘奇相见。醒来却发现自己枕着忠宁的臂弯。看着忠宁香甜的睡 容,我常常偷偷流泪。对这个和我天天同眠共枕却与爱情无关的男人,我心存感激, 更有着深深的歉意。 又怎么样呢? 他是我的丈夫,是我女儿的父亲。这足够了。 抹去泪水,我的希望还在。 我的吻轻轻印上女儿好看小巧的耳垂。 每年,我都会和丹娜带着我们的孩子去给娃娃扫墓。她汉白玉的墓碑上,刻下 了这样的碑文。这是我们都喜欢的—首歌的歌词: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不会落下的叶子/天堂原来应该不是妄想/只 是我早已经遗忘/当初怎么开始飞翔/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但我也渐渐地遗忘/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孤单是一个 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不知她在那边能否听到,会不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