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此我就上周五晚上不假外出和酗酒一事作出深刻的检讨。 事情的主要经过陈百威和贾士伯已经交代了,打架的事周二也在派出所做了笔 录。我需要向组织交代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们三个不假外出喝酒吃宵夜起因在我。是我过生日,也是我提议翻围 墙出去的。陈百威班长说喝不了多少酒,不是很想去,但还是被我和贾士伯拉出去 了。所以主要过错在我。 (指导员:挺仗义啊!部队讲的是战友情谊,不是哥们儿义气!) 是,指导员!第二,关于“打架”的事,并非我们酗酒滋事,而是当时情况确 实危急。抢劫加强奸,指不定还要杀人,当时那种情况报警已经来不及了。况且派 出所的同志告诉我,这两个人是流窜作案的强奸抢劫惯犯,跑掉的那个还有两条命 案在身。他们过来笔录,不是因为我们犯罪了,而是因为我们帮助他们抓到了重大 嫌疑人,我认为这不算恶劣影响…… (指导员:这个组织自然会公正处理,说说你的第三!) 第三,关于我和白雪花,也就是那天晚上那个女孩的事。我不知道她怎么把电 话打到连队的,更不知道她是副县长的女儿。那天晚上我走之前她给了我她的电话 号码,但我随后就丢掉了,更没有主动联系过她。她问了我的名字,我没有告诉她 真话,老实说并非刻意做好事不留名,而是这件好事是在坏事的基础上做起来的。 我怀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这次不假外出能不被发现,但没有成功。公安局的同志带 着她在旅保卫科的帮助下指认了我。 至于说对方和我谈恋爱的事,我认为是子虚乌有。我们救她的时候,她男朋友 就在身边。至于他们关系如何,那不是我操心的事情。而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 女朋友,到现在还保持着联系,她决定等我到退伍或者提干。我们感情很好。副参 谋长专门就此找过我一次,我也是这么说的。况且条令明确规定,上士或二十五周 岁以下士兵不允许在驻地谈恋爱,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 不管对方怎么想,或者其父母跟部队领导打了什么样的招呼,这和我无关。我 认为我是清白的。我的错误仅仅在于不假外出和酗酒,我愿意就此接受任何处分。 另外,宣传科杨干事写了一篇《公差途中见义勇为,列兵赤手制服歹徒》,挂 在政治工作网,我认为有失实之处。他在采访的时候我跟他报告了,是不假外出, 不是出公差。看到这篇稿子还有战友们在下面的跟帖,我感到很惭愧,希望指导员 能向上级反映一声。 (外面响起了鞭炮声和锣鼓声。) 这件事情给连队抹了黑,给部队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再次作出深刻检讨,我 希望连队从严从重处理,鞭策我们,警示战友。我也向全连保证,今后一定遵章守 纪,不做违反条令条例和连队制度的事情。希望大家监督! 检查人:二排四班刘喜力,X 年X 月X 日。 (指导员:同志们!刚才…… 通信员跑上来,边跑边喊:连长!指导员!政委带着一大帮县里的领导过来了, 有个公安局的头头儿还拿着一面大锦旗!刚才政治部主任打电话过来,让全连马上 到楼下集合,准备夹道欢迎! 指导员:解散!抓紧准备! 指导员顿了顿:你们的账以后再算,跟地方领导你们都给我闭嘴!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