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徐子谦在生自己的气。自从知道忆罗的男朋友回来以后,他一直在自欺欺人。 自从知道忆罗在离开深圳的时候,他还是在执迷不悟。他告诉自己,她走了也 是好的。她走了,是一种解脱。他不用再承担对她的爱,他又可以回到以前那种无 牵无挂的日子,继续招摇过世。然而这一刻,徐子谦却茫然若失。他真的想她走吗? 他在董事长的会议中突然站起来说:“对不起,我身体不舒服,我先离开一下。” 在座的人,奇怪地望着他,尤其是顾乐生感到莫明其妙。他本来是想在这个会议上 宣布让徐子谦当总经理的决定,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要延迟了。徐子谦打开会议的门, 悲伤的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 他为什么不叫她留下来呢?是为了他可笑的自尊吗?他害怕假如她说不,他会 承受不起。如果永远不开口,那么,他还可以幻想,幻想她会留下来。他很后悔他 在酒吧说出的那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对不起”;他很后悔他为什么不告诉 她,她就是他的爱人。不,不行,我要去机场见她最后一面,我要告诉她:我爱她, 她就是我的爱人。徐子谦想着,冲出了办公室。 忆罗和陆叙坐在机场的候车室等待去深圳的那一班飞机。忆罗不停地四处张望, 却总是看不到那个留在心里的影子。他,应该是不会来了吧?他说的是“对不起” 又不是“我爱你”,他根本没有挽留她,甚至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忆罗的心里 觉得很失望。 他不爱她,可是他为什么在沉默无语的时候神情又很伤感呢?难道她真的不是 他的爱人? 陆叙拍拍忆罗的肩说:“该走了,忆罗,飞机快要起飞了。” “哦,那走吧。” 现在,忆罗坐在飞往北京的航机上,飞机还有十分钟便起飞了。没有人来送她, 她不要用眼泪来离别。也许从她偷窃徐子谦的时候开始,她的故事就已经在改写了。 现在想起来,整个故事充满了奇异的色彩。她和徐子谦的相遇,难道早已经埋 下了线索的吗?那为什么又要安排他在这个时候才出现呢?他改变了她的生命,无 奈他出现得太迟了。假如选择徐子谦,未免对于六前年就已经出现的陆叙太不公平 了。 飞机离开跑道起飞了。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从此以后,她不用再感 到内疚和徘徊。不再相见,也许是最美丽的终结。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我们只能忠于直觉;正因为欠缺所以总不懂拒绝, 但又不再愿意为对方妥协;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拥抱不代表亲切;可能是害 怕被拒绝不敢直接,还是我们在等下一次机会?同样皱着眉,却有不同的滋味;同 样皱着眉,各有孤单的体会……” 徐子谦赶到机场的时候,飞往北京的那班飞机已经起飞了。徐子谦看着飞机离 开跑道,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他,见不到她了,连跟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机会 都没有了。 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她,却没有尽最大的努力去爱她。他现在永远地失 去她了。如果他和她出现得早一点,也许她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他 们在相遇得再晚一点,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 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了 爱情。 八年前,他离开了于小曼。八年后,他失去了顾忆罗。 当他失望地回到公司的时候,董事长已经在办公室等他了。 “子谦,你今天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 徐子谦却答非所问:“你女儿走了吗?”顾乐生有些吃惊地看着他:“她今天 去北京了。” “哦。”徐子谦再一次感到失望。因为有期待才会有失望,而因为有爱才会有 期待。 “那你——刚刚——是去机场了?”顾乐生感到意外。 “是,可惜她还是飞走了。对不起,董事长,刚刚在会上我骗了您。” “这倒没什么,我想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董事长,您请说——” “你——是不是——喜欢——我的女儿顾忆罗?” “我——我——我喜欢她,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只要你们有缘,以后还会有机会见面的。”顾乐生其实很希望忆罗能跟徐子 谦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他就是喜欢徐子谦。 应采妮还在继续她一个人的荒芜考察。她已经到了“喀什噶尔”,这是最后一 个站点,她很快就可以结束这段旅程了。在喀什噶尔,她选择先去了塔县。塔县的 夜晚,很安静,什么声音也没有,星星也没有,梦也没有。清晨,寒气浓郁,早早 起床,外出看日照金山,运气很好,赶上了。帕米尔雄鹰的塑像,高高衬托着不远 处的雪山连绵。 在塔县返回喀什噶尔的班车上,大大眼睛浓浓睫毛的塔吉克姑娘,有一种惊艳 的美丽。她们和维族女人一样喜欢华丽鲜艳的装扮,用植物染红指甲,四季穿着裙 子。维族大娘带着一个装着黑猫的大口袋,不时拍打黑猫的头,不许它叫。 车过卡拉库里湖时,依然是阴灰的天,下着小雪,非常寒冷。回到喀什噶尔, 已经是下午四点,感觉很疲倦。应采妮住进了天南饭店的标间,同屋女孩竟然在里 面和情人幽会,这使得她的心情非常不好。应采妮草草洗个澡,就出去转老城区。 老城里非常热闹,到处都是维族人。清真寺也随处可见。黄色班驳的土墙,幽 深黑暗的巷子,破碎美丽图案的路面,构成了神秘的西亚风情画卷。应采妮不由自 主地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小巷,走过一扇又一扇古老的门,那种神秘的追逐,令她着 迷,又令她恐惧。也许,她会在此迷路;也许,她会被人劫持;也许……无数种可 能,和四通八达的曲折的小路,一样可怕又诱惑。 在古巷里,应采妮抬头看见在天空飞翔的鸽群,真的有那种会翻跟头的鸽子, 那种叫做“翻翻”的鸽子。旁边路过的小孩,对她说着维语,应采妮摇头,表示听 不懂。他们就说“Hello ”,应采妮也答“Hello ”。在这里,她变成老外了。 -------- 红袖添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