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发现我们生命的新动能(2)
在各种研究中都发现,少年犯罪和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及个人的特质有直
接的关系,桑普森和劳伯(Sampson , Robert and John Laub)的" 逐级年龄非
正式社会控制理论(Age-Graded Informal Social Control Theory of Criminal
Behavior)" 强调:无论早期犯罪倾向如何,终止犯罪的四个转折点就在于:
1.切断过去不良影响。
2.提供监督或监控,以及社会支持和成长的机会。
3.改变日常活动的结构或形态。
4.提供自我认同的改变。
(摘自《犯罪学》,许春金,二○○七)
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中,终止犯罪的四个转折点,与复原力理论中
的许多观点相契合,复原力在最近被定义为能够从过去负面事件中恢复的能力,
而不是指面对压力却不受伤害的能力。在发展文献中,经常以" 保护因子" 一词
来讨论。保护因子是指孩子暴露于不好的环境中,却能发展出正向的结果和健康
的个人特质;而大人的复原力,则是指成年面对重大冲击事件(high disruptive
),能够保持相当的沉稳,而身心功能健康的能力。复原力的提升,在实务上很具
体的做法,是让个案检视过去负面的成长经验,用正向积极的想法重新解读。
要让个案成为一个充满热忱和活力,能全力以赴为自己而努力的人,依前述
理论,我们要协助少年终止再犯行为,必须提供有效的协助,帮助他改变过去负
面思考、退缩、逃避、以暴力解决问题的倾向,以及自我否认、不愿为未来努力
或忍受现在的辛苦。一个强而有力的成功经验,将可以促使个案得到正向的支持
及改变其日常生活的结构及形态,最重要的,当然是培养少年向善、向上的意志
力,这与复原力的观点相似。依据相关研究的结果,如果父母亲、老师及相关社
会福利单位,能及早关注高危机少年的生活适应情形,适时提供必要的支持系统
以协助少年达到良好适应,并在生活及教育中传达及培养少年的坚韧特质,那么
危机少年在逆境中依然能达到良好" 复原力" 的概率就会提高。
复原力的运用是否能在辅导上得到成效,恢复个案的保护因子十分重要。什
么是保护因子,各方意见有所不同,整理国内外学者的看法,总结出下列九项因
素:
1.能与父母维持良好的关系
2.有自我价值感
3.能与他人合作
4.有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
5.能延迟需求
6.具有内控性格
7.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8.有思考的能力
9.有幽默感
如果要以个人层次与外在支持系统层次做区分,个人层次方面的保护因子包
括:面对变化能决定该如何应对、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生命抱持乐观、寻求新奇
的经验,对生命有正向的看法,因他人的期待而愿意变更好的能力,自我面对问
题能控制情绪及冲动的能力,具有同情心和信任他人,具有自信和远见、乐观的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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