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好儿女花(42) 他望着彩虹良久,然后说:“这是吉祥之兆!”他紧紧地拥抱我。 举行婚礼的那天上午,我们去附近一个黑人和艺术家喜欢的居住地,几乎每 天那儿都有集市。我挑到一件粉白镶银片的像旗袍又不是旗袍的礼服,没中式旗 袍惯有打结的领口,一试,非常合身。摊主只要 5镑。又到另一家选了一顶白网 眼的帽子,这个帽子倒要 3镑。我在帽檐系上一根紫色的绸带,这帽子马上有了 自己的灵魂。 下午在教堂,来的都是他的学生和大学里的同事。神父看见那么多英国人会 说中文,吓了一跳,才说以前以为他是唐人街的老板,弄了一个年轻的中国姑娘 来假结婚。我和他面面相觑,对神父之说,抱以理解之笑容。 参加婚礼的女客都问我,这身婚礼礼服在什么地方买的,真漂亮!多少钱? 我该怎么回答呢? 若我说在二手摊上,只花 8镑钱,相当于人民币一百多块,就把这一生最重 要的仪式度过。她们即使不嗤之以鼻,也会觉得我太没本事,女人一生最重要的 仪式能如此过?!不能让男人付出血本,操办像样的婚礼,不要说钻戒,起码得 有身新礼服。 我只能笑而不答。 我喜欢白色婚纱,和天下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对婚纱充满了梦想。梦想就是 梦想,自己没有穿白色的婚纱,好比留着一个空间,可在那儿想着,安静地看着 自己,并没有失去什么。我在那个夏天一心一意要嫁给他。婚礼当晚,他给我说 了那么多他和我的婚姻与别的婚姻不一样,我们有绝对的自由,我们不是对方的 奴隶,同时我们经济分开,不要让婚姻像坟墓葬送我们的爱情,嫁给他,只是幸 福的开端。 那么,婚姻完全不像小时看见邻居们只是生儿育女的过日子,也不像姐姐哥 哥那样夫妻捆在一块度完生命,我和他的生活是冒险,是艺术,是想象力的原始 催发地,像万有引力之虹,射向人生更高境界的灿烂礼花。 第二天我们去布莱顿度蜜月,他带我去海边天体营。他是快乐的,所有的男 人都嫉妒地把眼睛盯到他身上,他陶醉万分。乌云压下来,我们飞快地穿衣服, 从海边往朋友家跑去,乌云追着我们,闪电鞭击雷声,千军万马逼过来,要吞掉 我们。可是我不怕,我想,爱情比那闪电和雷都迅速,狠狠地击中了我,我是爱 这个人,有什么理由不爱在上帝面前发誓将终生的幸福相托的人呢?我真的愿意 在这个异国他乡与他相依为命,一生一世。 3 我闭门不出,连续写了三个月,第一个长篇完成。有些像日记,几个年轻人 在 80 年代后期的经历。女主人公在遭遇到一系列背叛后,在欢送朋友出国的Party 上被警察抓走。有点像米兰 ?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成受之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