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后来,我遇见了我的终笙(27) 凡是在B 大里,众人皆知,233 寝室住着的中文系两大才女简直是这世界上 的极品,不但非常的有才气,还是名副其实的超级大美女。 如初灵光一闪,看着眼前的蒋丝道:“丝丝,有认识开婚纱店的老板吗?” 蒋丝是地道的B 城人,身边的朋友多到数不清,各行各业的都有,就连商场 精英都不放过。如初一开始还没想起来,直到此刻活生生的人就站在她面前,她 才想要是蒋丝认识的话,也许能算便宜一点,节省一些钱。 结果蒋丝自然是认识的,只不过她除了帮如初租到了一件极其漂亮高贵的礼 服之外,还没收她的钱。 如初知道蒋丝的性子有北方人的豪爽,对朋友更是无话可说的好,可她虽然 算不上很有钱,也不至于真穷到连一套礼服都租不起的地步。何况她也不是那种 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所以在参加晚宴的那天,她还是偷偷将三百块钱租金压在了 蒋丝的笔记本底下。 临走的时候,她检查了自己的袋子一遍,看看是不是有东西忘记了带。 B 大离HJ公司是有一点距离的,她原本是想在寝室换好礼服直接去的,可是 又觉得那样太招摇,直接打的的话她嫌太贵了,但总不能穿着礼服坐公交车吧? 所以她便打算带着礼服到了现场再换。 结果…… 到了现场,没有换礼服的她就让HJ公司的所有编辑当场看掉下了眼镜,待到 责编何默亲自带她去换衣服出来的时候,直接震翻了宴会里所有人。 用责编何默的话来说就是:“凡是我见过的比较有名声的作家真的长得都挺 抱歉的,可是初初,你真的是美翻了,我都不敢相信世界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标 致的人儿?” 如初一向被人赞叹惯了,但是面前是何默,她还是有点不自在起来。 她的礼服是一向有“时尚女王”的蒋丝帮她挑选的,有些类似婚纱,但没婚 纱那么的夸张。蕾丝一向是女生的最爱,加上她的衣领和裙摆上都贴上了碎乱的 钻石,特别闪亮有气质。如初一直都是留长发的,因为经常把头发盘起来所以散 开的时候会带着自然卷,更衬出了她女神般的典雅。 后来据艾丫丫的回忆,说:“当时我以为是B 市哪个有名的主持人来了呢! 后来听说你居然就是初初,我硬是憋了半天也没敢上去跟你搭讪。那一瞬间,我 真的以为自己见到女神了。” 其实现场还有其他作者打扮得比她还要更精致华丽,但不管怎样,气质和漂 亮是天生的,再怎么打扮化妆也比不上天生丽质。 现场都是责编带着自己的作者在同一桌用餐的。在HJ网站写书的女性较多, 且年龄都偏年轻,所以在看见传说中的“只见如初”竟然长得这么漂亮,心里大 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可能是羡慕崇拜,也有可能是嫉妒与不屑。尤其是当何 默恰巧也坐在她身边的时候,有几个作者的黑脸当场就摆了出来。 其实,写网络小说也像是一个职业一般,作者就是小职员,而编辑就算是自 己的上司,在这样一个聚会上,谁都希望自己能坐在编辑的身边,即使不说话, 都有一种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