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决不妥协(32) 我们的庭审就在这样的喧闹声中开始了。 女检察员宣读了兀长的公诉词,我看到很多旁听的已经快要睡着了,有人不 停在左顾右盼似乎想找出门的机会,估计大家赶来就是想看一眼杀人犯长什么模 样,没想到还有这么繁杂的程序,真是始料未及。 检方读完公诉书后,出示了各项物证、书证,并带来证人邢智当庭作证。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邢智本人。大约是常年生活环境的差异,和在锅炉房干粗 活的邢勇相比,他要胖一些,皮肤白皙一些,这些导致了他和邢勇看上去并不是 非常相像,尽管他们的五官如出一辙。 邢智在检察员的提问下作出了证言,证实了邢勇杀人并分尸和抛尸的犯罪事 实。内容和侦查阶段的证言并无二致,和邢勇之前的供述也基本能够互相印证。 在邢智滔滔不绝的时候我一下子出了神。我想到了他的身份——外科医生, 这个职业向来被公认为社会的精英。的确,他的举止优雅,谈吐不凡。特别是在 说话的时候,他总是自然地比画出各种手势,显得大方、潇洒、充满自信。 这让我注意到他的双手,那是一双完美的外科医生的手。——皮肤细腻,五 指修长,指关节间肌肉均匀,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他的手指很灵活,可以做出 各种各样的手势,动作张弛分明,干净有力。 我突然想到,这双手在握着手术刀的时候,一定是拿捏有度,游刃有余的。 ……如果要把一个人切成上千片,那一定得有一双这样的手才行!!! 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把我的胸口撞击得喘不过气来。转头看了看邢勇的手, 那明显是一双体力劳动者的手,五指粗短,皮肤干裂。这样的手是用来拿铁锹的, 注定拈不起绣花针,干不了细活。 我脑海里在那一刹那变成了空白。邢智剩下的话我一句都没听到耳朵里去。 直到老储碰了碰我,我才回到现实,发现已经到了我问话的环节。我定了定神, 发现还是很难进入状态。只好低头看了眼开庭提纲,照着读道:" 被告人邢勇, 对公诉方提出的犯罪事实,你可有异议?" 邢勇说没有异议。我发现他今天自始至终都镇定异常。面对镜头,邢勇将上 次提审时的供述基本复述了一遍,对杀人和抛尸的种种事实供认不讳。旁听席上 不时传来阵阵惊叹。梁素梅的父母几度情绪失控,痛哭失声。 邢勇没有委托律师。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给他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进行 法律援助。邢勇说完后,他的律师说:" 辩护人对公诉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 有异议,但是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被告人邢勇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在犯罪时其神 志处于不清醒的状态,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完全的认识和控制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 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说完他出示了邢勇的精 神病鉴定书。 旁听席一下子炸开了锅,看样子很多人忍不住内心的愤怒,在强烈的正义感 的驱使下,对这个律师破口大骂起来,大意无非是指责其没有人性,妄图杀人不 偿命。我们的人民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表达自己正义感的机会的,这让老 储又费了半天劲来平息群众的怒火,维持住法庭的秩序。 由于控辩双方对事实部分均没有异议,所以之后的法庭辩论的主要争议焦点 是邢勇的精神病问题。检察院认为,邢勇的精神病属于间歇性精神病,而邢勇犯 罪的时候精神是正常的,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辩护律师则一口 咬定邢勇犯罪时精神是不正常的,证据就是鉴定结论。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庭开到这里也差不多了,老储跟我交换了一下意见之后宣布庭审结束,择日 宣判。在场群众纷纷叹息表示失望,梁素梅的父母再次冲进审判区,被法警硬生 生拦住。老头子的脑袋磕到了桌沿上,血一下子冒出来。梁素梅的母亲扑通一声 跪在我们面前,哭喊道:" 法官大人!为我的女儿做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