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舆论引导艺术(53) 世界各国对于新闻的管理,有五点相同之处:一是都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 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管控;二是都对采访、报道行为进行审查和管控;三是都对 媒体发布的新闻作品进行审查和管控;四是都对新闻产品市场进行审查和管控; 五是都对新闻产品的传播方式进行审查和管控。 二、“松动、开放、自由”——媒体管理政策越来越宽松 随着形势的发展,世界各国对新闻行业采取了灵活的管理政策。特别是中国, 对新闻行业的管理更是越来越宽松。 (一)长期以来,外国记者在境内采访受到全方位的限制 外国新闻媒体进入中国采访报道,必须经过政府特别批准。 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必须事先得到政府的批准;采访的内容和方式, 必须事先通过政府的批准;制作的新闻作品,必须接受政府审查;外国记者采访 制作的新闻作品,不得在中国境内传播。 一旦发现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在中国境内制作“不友好”的新闻作品,立即取 消其采访报道资格。 (二)长期以来,我国国内的新闻行业相对封闭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新闻作品很少以商品的形式传播到其他国家。外国的 新闻作品也很少以商品的形式进入我国。 长期以来,新闻作品几乎与“宣传品”相当。也就是说,只把新闻作为一项 事业来管理,没有把新闻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更没有新闻市场。 中国对新闻的管理与计划经济体制高度一致,一切要求高度的集中统一,媒 体自然也就被当做党政机关来管理。国内的新闻媒体只能根据新闻主管机关的统 一部署,集中制作新闻作品,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贯彻。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道内容高度一致,舆论口径空前一律,新闻报道完全 丧失了独立性。 (三)涉外新闻管理制度的松动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筹办,终结了我国以往的涉外新闻管理制度,标志着我 国涉外新闻管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从2007年1 月1 日起,我国遵循奥运会惯例、履行申奥承诺,开始实施《北 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 从此,外国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来华采访,不再需要经过政府的审批;来境 内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和陪同;到各地采访,也无须向地方外事 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即可。 现在,奥运会虽然圆满结束,但是,按照国际惯例,这一规定要继续延续下 去,并成为常态。今后,境外新闻媒体驻华机构会不断增加,来华采访的外国记 者会不断增多,外国记者在华活动范围和自由度也会不断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