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太太与外遇(10)
因此,如果一个人的婚姻发生问题,很想跟朋友们倾吐或问意见,有下面六
种人不能碰:
一是从来没有过婚姻争吵或问题的人:这种人婚姻太平顺,是玻璃屋里的花
朵,对于风雨中的景象不能想象或处理。你若去问,或许对方只会下这样的结论
:对异性较有兴趣的男人就要小心。但是男人“对异性有兴趣”是天性,与“去
外面有外遇”是两回事。很多男人看到美女都会喜欢或欣赏,但不见得会出轨。
二是有过坏经验却变形的人:有些以前受过创伤的人,潜意识里会想报复。
例如:以前恋爱总被甩的女人,就可能会恨男人而永不结婚,这道理就像有人在
小时候受继母的气,故对离婚与再婚的人心存偏见、用词歧视,或者某些男人会
过分纵容前妻小孩,其道理都是一样的。
三是结婚虽一次,婚姻期却很短的人:比方只结婚一次,却在婚后两三个月
就离婚的。这类人很可能认为是因为选错对象,且坚持婚后怎么努力都没用,其
实说法太消极,因为选错对象对婚姻的影响只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靠双方
的努力,而这努力也并非仅是指妥协与宽容,还要有执著的诚意与绵长的耐性。
四是结婚三次或三次以上,每次婚期只有两三年时间的人:有句话说“滚动
的石头,不长藓苔”,由于这些人没有正常的耐力,喜欢新鲜感,而且对婚姻的
态度缺乏慎重,所以不是好的倾诉对象。
五是本身离过婚,对私事滴水不漏,从不谈论的人:这类人受伤太深,你的
问题会带给对方隐痛,就算早已走出阴霾,重新站起来的人也一样,且很少有人
愿意从别人的烦恼与苦难中再去炒自己类似的冷饭。除非这个人愿意牺牲自己的
感受去帮助别人,但多数人都不容易如此坚强与宽大。
六是本身离过婚,喜欢敲锣打鼓,不吐不快,主动把自己过去私事当茶余饭
后资料的人:这类人太肤浅,只会八卦,绝不会有好的见解。
既然有这么多种人都不适合谈或问,也许有人会想那还问啥?对了,不要随
便问,最好是自己多读、多听、多看、多想……慢慢冷静下来,你才会发现自己
会成长,能辨别哪些是最好的见解,哪些说法是不可取的。而且可以避免养成自
己的依赖性,因为一旦过度依赖别人,就会成为没大脑的人,最终被人牵着鼻子
走,永无主见。
社会上,有些男女对婚姻看得很无所谓,但是也有许多人对婚姻的期盼很深
重,这两者之间有个“空段”,也就是矛盾与挣扎,这个空段需要有“正确观念”
的填补,尤其是两性关系。
曾看到一些站在商业立场说话的婚姻专家,强调错误的观点,认为面对婚姻
问题,只要求有效,不要求正确,其实这是黑白颠倒。换言之,是金钱收买了人
类最珍贵的是非感。放眼望去,这类的失言甚多,在媒体网络上到处流传,使得
那些困惑与一知半解的男女,耳濡目染地跟着错误下去,这实在是一个令人痛心
又扼腕的严重问题。如果有一点远见,就可以想象得出,许多所谓的“有效”,
都只是短暂的,它无法根本的解决问题,“正确”才是我们必须要永久追寻的,
正确的“真理”永远不能被金钱埋没与打倒。
例如:朱太太在外面做了别的已婚男人的外遇,朱先生很生气,打了太太,
要闹离婚,两人跑去找婚姻顾问,付了钱,按钟点计费。朱太太说反正她已经沉
沦,做了人家的外遇,要朱先生也去外面自我“回馈”一下,朱太太保证不会妒
忌也不会责怪丈夫,反正大家谁也不欠谁,没啥好生气的,婚也可以不用离了。
此时,若是那个婚姻顾问“好、好、好”地猛点尊头地赞同,且说:“这里只要
讲有效就好,不需要一定得正确。”朱先生会心甘情愿地付钱当冤大头吗?他不
把钱要回来才怪!若是要不回来,准砸了那家伙的招牌。
曾见台湾媒体也曾有严重的错误引导,例如姐弟恋,老少配……只要有闹自
杀的新闻出来,报道都会强调当事人多么痛苦,多么不被社会包容与接受,责难
社会不肯改变看法,总是把焦点落在女方身上,造成很大压力等等。结果仔细一
读新闻中的角色介绍,真是要把人吓落眼镜,男方都是十来岁的少年,女方则是
四十多岁的妇人。明明是成年女人诱拐未成年的男孩,非要说成是美丽的恋情。
媒体也支持此乱爱法,这不算是非不明算什么?阻止悲剧应该要从整顿社会伦理
与道德做起,媒体应该提醒少数这类女人必须懂得自爱与自觉,而不是去要求改
变社会看法。因为不正确的观点,即使少数人宣扬也没用,社会大众的内心都是
有准的,眼睛也是雪亮的,风气若是实在太过分,自然很难会被社会认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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