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枪战,第一次(30) 当然,临走的时候,凶手绝不可能忘记了那些进去时刻留下的足迹指印和作 案工具,菜刀当然要留下做自杀工具的。所以凶手必须带来一块完整的玻璃,那 么划碎了的玻璃碴子或者残留腻子泥,都是需要寻找的东西。不过,有一点儿, 凶手完全有可能已经干净彻底地收拾走了这些玻璃碴子和腻子泥,但也不一定能 做到天衣无缝吧?肖芃回到现场,走到外玻璃窗前一看,果真,腻子绝对是新的、 湿的;窗下肮脏的窄道里,和那些碎杂物、破砖块相混的,尚有一点点玻璃碎片。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出完第一次现场,刑警给窗户装玻璃的时候遗留下的一些碎 片,也有可能是之前无数次碎了的玻璃留下的,可采信为证据的成分少而又少。 可是案发过去这么久了,腻子怎么还会这么湿且新?那些玻璃碎片,如果房东确 认之前不曾有过破碎,是不是证明只要至少有两种质地的,就能够证明这段时间 里,窗玻璃被击碎过两次呢?这块玻璃以及腻子完全有可能是昨夜才被装上去的。 如果疑问成立,就能说明女大学生不是自杀身亡的。她临死的时候,还有第 二者在场!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杀手!对,就是这个人,实施了凶杀,伪造了现 场——重新装玻璃、抹腻子自制了一个密室式的自杀现场。 肖芃打电话仔细一询问,分局技侦人员很挠头,说当初他是按照队长指示, 从窗外将破损了的玻璃取出,重新装上了一块新玻璃,地上有可能存有遗留玻璃 碎物,然后贴上了封条。至于窗销是否插上了,自己想不起来了,但菜刀肯定是 随着卷宗走的。腻子泥好像没用完,就随手扔在那个窗户下了。 但是,窗户下、窄道里,没有腻子泥甚至空盒子。 肖芃要求再进行现场模拟。 刑警小伙子无人肯走上来帮她的忙,因为大家清楚,如果帮了她,就是对抗 了大队长平炜。他们一个个站在平炜身旁观摩肖芃的演示。 肖芃一个人如是这般地模拟实践了一回,竟然真的可以成功地脱身。那两条 被杨惠用菜刀扭曲了的黑色铁条,似乎很喜欢他人钻过来钻过去似的,继续着大 弯腰屏气息模样。也就是说,完全有一线可能可以说明杨惠死于他杀。 肖芃边示范着,边推理说密室一说有了不攻自破的疑点。自杀,也就不是唯 一的结论。也许,凶手事先将一切有关的东西都准备好,放在了该放的地方,直 到杀完了人,立刻按照谋划,将杀人现场整成了一个自杀效果的密室,以此证明 死者只能是自杀身亡的。 肖芃提取了一些东西放进两个袋子里,要求技侦人员,一是取样腻子,看看 它离开密封盒子后多久才能达到现在的这种硬度,以此证明昨夜是否有人换用了 新腻子;二是将小袋子里的碎玻璃碴子——从窗外地上取样来的拿去化验,看看 它们的质地是否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玻璃又一次被换过,就在昨夜。当 然需要先询问房东一下。 这两点倘若被证实,就可以支持他杀的结论。 但是,肖芃未得到大家的认可。 多数刑警不信她的怀疑。同一牌子的腻子泥,也有可能因了气候、因了使用 地点不一样而有所不同;玻璃碴子即使质地不同也说明不了就有凶手存在,或许 房东记忆有误呢?最为重要的是,如果他杀的话,谁最可能是凶手?杀人动机是 什么?什么利益冲突?要知道,死者是个女大学生,来自大山里,没谈过恋爱, 唯一可疑人郝昊正在看守所里没有人身自由。 包括平炜也感觉肖芃的疑虑多余。 大家仍旧支持原始的结论:密室式的自杀。因为这就是一起密室自杀案件, 菜刀在自杀者手中使用,完全可以形成那种力度的致命伤痕。 法医也说死者的手腕处深度创伤口足以迫使血管血液不自行凝固而导致流血 过多,死因明显。现场又没有发现可疑迹象证明存在过第二人。 肖芃不甘心,难道真是人微言轻吗?不,她得抗争。 黎明时分的分析会上,她和平炜争执起来。 平炜恼了,恶狠狠地、一字一句地说:“我说肖芃,窗后窄道,不足一人身 宽,三边都是高高的墙垣和二层的楼房,只有一窄面可以入人和风沙,腻子自然 不易干透和落灰,前一阵子又一直下雨,完全有可能使腻子显得新又湿;再说了 肖芃,玻璃碎片,如若真有两种及其以上质地的,也只能说明房屋盖好后,这扇 窗玻璃曾经多次遭到过损坏。这种可能性完全存在!现场勘查,就是要以现场的 事实为根据,就是要以现场的遗留物为准绳,也必须要有直接证据来证明杀人凶 手的存在,用铁证来说事说人,分析判断案件性质就是这样来做的!我说肖芃, 这可不是靠女人的主观臆想来判断的,内勤肖芃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