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一、美国冤案,要不要起诉美国警察局(2) “不要相信感觉,要相信科学。片子拍出来看到没事才是真正的没事”,周 元认真地说。 周围其他的朋友也都齐声附和:“你就听他的话照他说的办,保证没错。他 是专业的。” “入乡随俗,你可千万别按中国那一套来处理,这是在美国。”大家你一言 我一语地劝我。 周元又补上一句:“你有保险吧,是哪家公司?单项险还是双向险?” “应该是双向的吧。”他这一说我倒有点蒙了。 根据美国法律,驾车人驶上公共道路最少要保单项险,也就是保你可能造成 事故的对方。当你发生车祸时,这个险能够担负起你相应的经济责任。即便你再 穷,也不能不上这个保险,否则你就是非法驾驶。至于全险又叫双向险是指除了 保对方,也保自己——保自己的车也保自己的身体。一旦发生车祸,不管谁的责 任,如果你有全险的话,经济上就不会有任何损失。 第二天,我如约去了周元指定的那家车行。定损的结果非常简单——车算全 部报废。因为我这辆二手的escort市场价值为2000美元,而要修复这辆车费用超 过2000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就被认为是全部报废。英文的说法就是Total lost, 简称Total ,发音与汉语“偷偷”相近。所以在美国,当华人同胞跟你说中文, “我的车被偷偷了”,实际上他是用了一个英文的缩写词,意思是“车报废了”。 接着我又去医院拍了片子。晚上周元赶到我家拿来了一张表格说:“签个字 吧,这是律师委托书。” “委托律师?那我得交多少钱啊?” “不用。你这是打赔偿的官司,又是别人的错。你一分钱都不用交律师就乐 得屁颠屁颠地给你干。当然,打赢了你按百分比付给人家。” “多少百分比?” “行情33% ,余下的钱是补偿你看病、误工的损失。” “那我的车呢?” “车的损失单算。你从明天开始上下班就可以开新车了。先租车,等问题解 决了,再买一辆。直接打个电话,租车公司就会把车送到你家门口。” “我住校,上下班不用开车。” “那随你。你正常生活其他方面用不用租车啊?例如去超市买东西等等。” “这租车的钱谁出啊?” “你先用信用卡刷上,到时候咱让保险公司出。” 这是我第一次感到在美国作为一个消费者所能享受的各方面的保护,原来以 为遇到大麻烦的烦躁心情瞬间变得轻松了许多。 细想一下,对于修车行来讲我是个消费者;对于租车店来讲我是个消费者; 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我是个消费者;对于医生来讲我是个消费者;对于律师来讲我 还是个消费者。我这次车祸拉动了美国多少经济增长啊!这一次我真有点找到了 当上帝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