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五"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1) 五 "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 1912年是美国四年一度的大选之年。这一年胡适因兴趣转了学,读胡适这一 段时间的日记,所开课程大抵为哲学、美术哲学、伦理学、美术史、中古史、论 理、美国政治、美国政党、心理学等。显然,在这些课当中,胡适的兴趣主要集 中在政治上,并且是美国政治上。对美国政治,胡适的兴趣又是体现在政治参与 而非政治理论上。本来胡适不是美国人,美国政治于胡适,顶多是个旁观,但, 胡适本人却是以主动的姿态介入。1912年的大选,胡适把进步党的老罗斯福作为 自己的支持对象,四年后,变换门庭的胡适又把罗斯福改成了威尔逊,于是,年 轻的胡适1912年胸襟上佩戴了一枚象征支持罗斯福的大角野牛像的徽章跑来跑去, 1916年,跑来跑去的胡适则换上了支持威尔逊的徽章。然而,我们知道,作为留 学生的胡适不是美国公民,他其实是没有投票权的。 该年的11月16日,胡适目睹了美国大选的揭晓。威尔逊得了387 票,罗斯福 得了199 票。被胡适钟情的老罗斯福还是落选了。那时的美国,激进大于保守。 当然,激进与保守这时不是胡适的问题,沉浸在政治热情中的胡适主要是在大选 中熟悉美国政治,同时也在感受他的老师们的政治关怀。大选中给胡适留下极深 印象的是康大教授的一次政治辩论,胡适的业师客雷敦教授代表民主党,法学院 院长亥斯教授代表进步党,双方辩驳往还,云起风生,其风度与风采使年轻的胡 适欣羡不已。大选揭晓后,胡适往见他的伦理学教授索莱,这时客雷敦教授走了 进来,他们都支持民主党,于是两人旁若无人地紧紧握手,互相道贺:威尔逊当 选了!威尔逊当选了!看着两人的激动状,并不支持威尔逊的胡适也感动得热泪 盈眶。这些美国教授不事政治却如此关心政治,这是知识分子的公共关怀,后来 胡适把这种关怀概括为" 不感兴趣的兴趣" 。这种兴趣其实也贯穿了胡适的一生, 甚至成为他生命中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胡适除了抗战时期因" 国家征调" 做了四 年驻美大使,此外甚少介入实际政治。但他的政治关怀使他一辈子都未能脱离中 国政治,其所以如此,似也只能解释为胡适在美国的习得,是美国造就了这样一 个胡适之。 这是1916年冬的日记,离胡适学成归国的日子不远了,他以" 吾对于政治社 会事业之兴趣" 为题,总结了自己如此投入美国社会政治生活的缘由,曰:" 余 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 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 其利害是非,自附于吾所以为近是之一派,与之同其得失喜惧。故吾居绮色佳时, 每有本城选举,我辄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于全国选举亦然。" 对胡适如此热衷他乡事务,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影响自己的学业,因此,中 国学生中," 人或嗤之,以为稚气" 。胡适则认为" 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 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认为此社会之一分子,决不能 知其中人士之观察点,即有所见及,终皮毛耳。若自认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 事业利害,认为吾之事业利害,则观察之点既同,观察之结果自更亲切矣。且此 种阅历,可养成一种留心公益事业之习惯,今人身居一地,乃视其地之利害得失 若不相关,则其人他日回国,岂遽尔便能热心于其一乡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不 难看出,胡适是个有心人,也是个有准备的人,他在为回国做打算,现在等于是 在美国实习。至于这里" 留心公益事业" ,当就是我们今天所谓" 公共关怀" 。